只是我也没想到他没有问太多,连个字都不发就直接给我转了三千块钱,然后就没理过我了。
能咋滴,先把钱付了再说。
从咖啡厅出来后我居然有些恍惚,我这个表哥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好说话了?
还是他已经知道了他前女友带着孩子过来讹我的事情,这三千块钱说不定就是用来打发人家的。
应该不会舍得花在我身上,他这个人向来嫌弃我,比如小时候的我贪玩,常常在田里玩泥巴弄得一身污脏。
印象里,他确实不喜欢我这个小了十岁的臭弟弟,而他上了初高中后,回乡下的次数就更少了。
我们家那时候还在温饱线上挣扎,为了生计,我还曾经跟随着爸妈去南市生活过一段时间,过年的时候都不一定回去,两三年能见上一回就算幸运了。
更别说后续两家人的发展不一样,他顺利考上了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后边还在省城买了车房,外公外婆他们都说我表哥一家出息了。就我们家还是那副穷酸酸的模样,我爸妈夫妻两个在电子厂流水线打工几十年。
因为我弟生了病,父亲还烂赌,为了凑医药费家里能卖的地,能卖的牛羊都给卖了,还是欠下不少外债。
大部分都是亲戚借的,还的上用宅基地抵押了,还不上,就把我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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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说什么?
说了只有挨打的份,反正弟弟才是我爸妈心头宝。
老一代眼里,长子长女就是不该争,因为是亲生的,所以我想和老爹老妈断绝关系都做不到,这种一眼望不到头的人生我实属提不起什么兴趣,可别人都说活着好啊。
好啊,好个屁,半死不活,死还没有那个勇气或者资格,自怨自艾并不会让我的生活有任何改变?
我也无能狂怒过,可是愤怒完再来看,就是一无是处,一瞬间就明白了,既然死不了那就混。
混吧,半死不活的混着,能混一天就是一天。本来就废,起不来就算,起码不会因为老是想着怎么翻身而天天发愁和焦虑掉头发。
我就是没那个能力,总不能还没熬死我弟弟,我人就先死了,白白便宜他们。那我这些年受的委屈又有谁能帮我平反呢?
所以我内心愤恨,也做过很多反抗,但是社会很现实,挨了几十顿毒打,耳朵都被打聋了,弄得一声伤病,我才知道痛了。
痛了,就怕了,所以就开始妥协。
开始对生活低头,开始按部就班的接受我这个一眼就能望的到头的人生,再也没有翻起过什么风浪。
情绪也渐渐稳定了,夜里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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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气了又没完全服,我站在阳光下许久,六月初的阳光哪怕临近傍晚也热得可怕,烈得我额头开始冒汗。
就是很没由来的,我想去一个地方。
那就是初升高时期曾经和同桌约定好的事,他要考上国内最好的医学院,我想考上他隔壁的美术学院,就能把我们曾经约定好的未来画成一幅画。
希望我们还能一直在午后的夕阳下,说说笑笑着一起回家,直到把我们分开的岔路口互相告别。
秋天的时候那里会有围墙里面飘出来的桂花香,春天的时候刺木棉的花朵挂满枝头,艳丽的粉白交接,明媚的阳光从缝隙里下来,蔓延了那些道路,慢慢目送行人的离开。
回想起来还有笑意,想着人就这样去了。
大学城南的河道边,这里的气候不想南市的如下,习惯性生活在热带的刺木棉在江市是种不活的。
不过已经步入夏季,初六月的天气,人行道将旁的梨树没有了花期,郁郁葱葱的,遮挡了不少炎热。
都是活力满满的大学生呢,从没读过大学的我满心的羡慕,虽然没有校卡,也不是这里的学生。
不过因为我年轻,穿得休闲,大学城门口的保安也竟然没有拦我,我随着人流混进这些大学生里,绿色的青草地,窃窃私语的讨论声,校园内的植被茂盛,比不得那些钢筋水泥的炎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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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过来还凉凉的,心境是明朗的,像阳光下吹出来的泡泡,虽然风一吹它就散了,水分蒸发,一瞬间的事,但它也是好看的。
我忍不住心情愉悦,如果我弟弟没有生病,我也和同桌遵守了约定,努力考上了大学,说不定那些郁郁葱葱的树下也会有我们两个人走过的身影。
但也不一定呢,说不定他只是嫌我烦,随意找的借口让我不要对他痴心妄想,我同桌是那样高傲的人。
所以一不留神就忘了时间,加上夏天的黑夜总是来得很晚,等我想起来我要是再不去市场买菜,我表哥今天晚上的晚餐就赶不上了,他还没有吃宵夜的习惯。
急忙忙赶回去煮饭时已经过晚上七点半了,提前下班的表哥不知道什么原因和姑妈吵了一架。
导致姑父姑妈的脸色都很难看,我想问又没那个勇气,因为我不想找骂,只能干巴巴的问了一句买的排骨是想吃蒸的还是煮的。
姑妈白了我一眼,嘴型好像在说死聋子天天就知道吃。
我只是笑笑,装看不懂说道:“那就糖醋排骨吧。”
姑父也很无语,因为我姑妈不喜欢吃甜的,他有高血脂,最讨厌糖醋排骨这种油腻腻菜品。
至于我表哥,口味习惯清淡,所以糖醋味的排骨就只有我一个人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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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一言不发拿了冰箱里剩的糯米鸡热了,热完就带着自己工作的文件去了阁楼改的书房。
就剩下我们三人,我手上还提着大学城美食街边上买的熟食,我压根就没买几样新鲜菜,全是熟食。
他们两个不吃糖醋排骨还有半只白切鸡呢,看到我把菜热好,又拍了两节今天早上剩的青瓜做凉拌菜。
我姑妈脸色更黑了一些,嘴里骂骂咧咧的嘟囔我总是糟蹋她儿子赚的血汗钱,五六十半斤的白切鸡也敢买,没当过家的孩子就是不知道油盐贵,真是个败家玩意。
我没回她,就装作听不见,反正他们也知道我聋,不吃就倒掉,正好熟菜放不了太久时间。
但是到头来,吃最多的还是姑妈这个人。
干了两个大鸡腿和半盘排骨,筷子一扔,嘴巴一擦,就拿着手机回了自己的房间躺着了,卧室门没关,抖音外放开到最大,嘻嘻哈哈的猴叫声,我不带助听器都能听得见。
姑父也一样,霸占了整个沙发,拖鞋一甩,双耳不闻窗外事。
油腻腻的一堆碗筷等着我来收拾,已经是常态了,我没啥反抗的权利。
毕竟把我从那个小山村里带出来的是他们,在我快发烧烧到死的时候,是他们花了二十万跟我妈买下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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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后续治耳朵和置办助听器的费用都是他们出的,普通人想要还那么多钱,也得打工好几年。
我还白吃白住,每周三百的零花钱,都是开销呢。
家务做完还要去给他们准备热水,等他们洗完了才到我,睡前把衣服都塞进洗衣机里,完毕,更多请搜索笔趣阁;huaxia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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