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8px
字体 夜晚 (「夜晚模式」)

第14章

    徐皓比较偏科,不爱学文科,所以多数是验算用的本子,还有几本数学物理课整理的笔记本,再往后掏,还掏出来两只打球用的护腕。

    这两只护腕买的时候挺贵,白底黑红纹路,中间镶着一个很小的金标。徐皓以前打球老爱带,后来找不到了,徐皓还以为弄丢了,原来在这里。

    徐皓随手把护腕往口袋里一揣,算算快到中午放学的时间了,徐皓背起书包,抱着一大摞本子书什么的往外走。

    快走出门去的时候,一个男生突然推门进来。

    徐皓的同班同学,平时不太熟,叫江书云。

    这位江书云同学一进门,看见徐皓,立刻紧紧张张地在门口站定,顺手把门关上。

    徐皓愣了一下,堵他的?

    江书云个子比徐皓矮半个头,长的眉清目秀,气质文文弱弱,虽然学习成绩在级部算是很好的,但跟徐皓这几个平时玩也玩不到一起去,顶多算是解题之交。

    徐皓问他,“咋的呢,江同学。”

    江书云的手拧在衣服下摆上,绞的手指发白,吞吞吐吐道,“徐皓,那封信你看了吗……”

    徐皓一听,心想,不了个是吧。

    左思右想,只有那么一封未署名的信,洋洋洒洒三千年多字,全文皆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之云云,让徐皓这个语文常年不过百的文科学渣看的头大无比,到最后也没整明白写信人到底想说什么。

    至于那些让人能一眼看懂的表白常用句,文中更是一句没有。徐皓甚至怀疑这封信是不是有人来故意整他的。

    如今,这位江书云同学在徐皓跟前一站,不像开玩笑。且看他窘迫的神色,红晕的脸,徐皓感觉自己可能把这事儿想得有点简单。

    男生的情书,真是破天荒头一遭,怪不得写得这么含蓄。

    徐皓挠着头考虑了半晌,说,“看了。”

    江书云心思细腻,一眼就看出来徐皓站在那里,回答的有些为难。然而江书云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强压下自己心里难过的情绪,咬着牙低下头,深深地鞠躬下去,说,“徐皓,对不起,我喜欢你!”

    江书云脸对着地,全身都在发抖,他感到眼睛里有炙热的泪水在往外涌,一滴一滴落在地上溶成小水印。他知道,徐皓要出国了,今日一别,可能没有再见的机会。

    这份感情,哪怕无望,可今天不说,一辈子都没机会了。

    江书云悲伤地、无助地向神明祈祷,不要让徐皓觉得恶心。

    求你了,别觉得我恶心。

    大概沉默了有个几秒钟,徐皓颇为无奈地开了口,“你有什么好对不起的。”

    徐皓站在讲桌侧面,日光攀过窗台,临摹出徐皓侧脸少年样的轮廓,徐皓说,“江同学,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马上要出国了,没办法回应你的感情。我并不是对你的性取向有偏见,我尊重你的选择,就像我尊重我自己的选择一样。只是我真的没办法喜欢上男生,你的这份感情我会记住的,谢谢你在这么美好的年纪喜欢我。”

    江书云手忙脚乱地捂住脸,强忍着没哭出声来。

    徐皓觉得自己该表达的意思都表达清楚了,再说下去容易添乱,就打算走。

    擦肩之际,江书云哽咽着开口,“徐、徐皓、我可以留一件你的东西、作、作纪念吗?”

    徐皓一听,觉得这也不是很强人所难的要求。但看了看自己怀里,除了一堆破书啥也没有,就说,“我只有这些了。”

    江书云从最上面拿了一本徐皓的数学笔记本。

    徐皓写字比较独一路,字体开头比较用力,又收得潇洒自如,十分有他本人的风格。

    江书云把笔记本抱在怀里,勉强收住眼泪,跟徐皓说了一声,“谢谢你。”

    徐皓笑了一下,没说什么,走出教室门。

    一出门,却见右侧墙根下面坐着一个人。

    闫泽一条长腿伸直了,一条腿半蜷着,胳膊搭在膝盖上,正在抽烟,一句话不说,淡蓝色的烟丝一圈一圈的往空气里缠绕。

    大概抽得还不利索,闫泽拿着细长烟卷的手一直在抖,一大口吸进去,呛得直咳嗽。

    也不知道刚刚那番对话,他在门口听见多少。

    但徐皓还是不着边际地想,学校走廊啥时候可以抽烟了?

    不过徐皓没问,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临下楼梯的时候,徐皓说,“谢谢你昨天送我回家哈。”

    再别的,徐皓没多说,也懒得想。

    顺着楼梯一路下去,走到校门口,迎接他的就是新生了。

    可惜事有不巧,徐皓刚一出门,就看见几个赤橙黄绿青蓝紫头提溜着棍子在校门口不远处等着,其中打头的几个还有点眼熟。

    徐皓一看,纳了闷了,难道经过上次那一出,闫泽他们家还没把这几个送进局子吗?还敢来?

    而且r中门口,怎么也算闹市区,大中午头的真打起来,估计警察不用十分钟就到。

    徐皓抱着书本往外走。

    站最前面的那个橙头发眼神还真好使,隔了这么久,一眼就看见徐皓了。

    二十几个人提着棍子就往这走。

    周围中午出来吃饭的学生们呼啦一下让出道来,一个个神色紧张窃窃私语,估计没怎么见过这种场面。

    打头那个橙头发阴阳怪气地笑,“小子,没想到吧,又跟爷爷见面了。”

    徐皓装作思考,“你谁?”然后一手抱着书,另一只手费劲吧啦地从口袋里掏出几百块钱,“要钱是吧,给给给,就这么多。”

    橙头发一棍子拨拉开徐皓的手,扯着嗓子叫嚣道,“少跟爷爷来这个,让你认孙子,你打发要饭的那?”

    徐皓手被打了一下,目送那几张红灿灿的钞票顺着风飘落到地上。

    再抬眼看那个橙头发,徐皓顺手就把手里的书本扔了。

    校服一脱,书包扔一边去踢开,压根不管后面是十个人还是二十个人,徐皓一步上前,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个橙头发,火气已经压到嘴边了,说,“你这就没意思了。”

    橙头发把手里的那根木棍子往徐皓肩膀上一杵,杵的徐皓稍微侧了侧身,然后骂,“小瘪三,爷爷给你脸了……”

    话还没说完,突然听见徐皓不远处的身后一阵大喊,“卧槽,皓哥给人堵截了!”

    然后是张旭升骂骂咧咧的声音,“刘磊,叫人!你妈的,敢堵我兄弟!”

    话音刚落,徐皓余光瞥见从自己的斜后方,突然飞过来一个人。

    阳光落在地上,只捕捉到一个少年的阴影。

    说飞过来一点不夸张,那人奔跑速度极快,跨过来的时候,大概离地有徐皓半个人那么高。

    一脚踹在徐皓面前那个橙头发的脸上,直接给人踹飞老远。

    夹杂着风声,徐皓还听见一声哑着嗓子的,“cao你妈的……”

    徐皓想起刚刚还坐在墙根抽烟的那个人的侧影,烟抽得半生不带熟,手一直在颤抖,却始终没说一句话。

    徐皓还以为这辈子,他跟闫泽就这样形同陌路的告别了。

    谁成想最后竟然是闫泽第一个跑过来帮他。

    闫泽一脚踢飞眼前的那个人,然后不管不顾地一拳砸在另一个混混脸上。

    徐皓一看,撸着袖子就上了。

    起先就徐皓和闫泽俩人,没两下就见血,紧接着张旭升也抡着王八拳冲进来,再往后,真算是刘磊这小子有能耐,直接把r中半个操场的男生喊过来,手里还拎着各种扫帚拖把矿泉水瓶子啥的,基本都是平时徐皓他们打过球的交情。

    到最后,这场混战竟然变成了二十个小混混对好几十个高中男生,纵观r中百年历史,从没在校门口经历过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堪称一大奇观不为过。

    某一个瞬间,徐皓跟闫泽靠得近了,余光瞥见闫泽一闪而过的脸。

    那张帅气的少年的脸上,有愤怒,有不甘,还有掩不住的难过。

    闫泽眼圈是红的,他喘着气,像是要把风撕碎了,再喊出来。

    擦肩而过时,闫泽好像真的说了句什么。

    然而耳畔的风声呼喊声太大,这句声腔硬是被闫泽捏碎在喉咙里,徐皓一个字都没听清。

    两个人就这么错过身。

    最后这场械斗以警察同志及时赶到为终止,十一个人被送进医院。散场的时候,因为徐皓和闫泽相对别的同学受伤比较重,分别被推上了两辆120。

    徐皓躺在担架上的时候还在昏昏沉沉地想,今天这档子事,于情于理,都应该跟闫泽说个谢谢来着。

    不过当徐皓在医院养了一天,去闫泽的病房找他的时候,那边早没人了。

    去跟医院的人打听闫泽伤的怎么样,每个人都说不清楚,也打听不出个所以然来。

    徐皓的本子,书和书包都没丢,事后都被警察送了过来,偏偏校服外套里那两个护腕不知所踪,估计打架的时候不知道滚哪里去了。

    再往后,徐皓订好机票,推着行李走进国际航班口的时候,他腿上的刮伤还没好全,留着一道二十厘米左右的伤痂。

    不过徐皓的心里朝气蓬勃,这点小伤,对于接下来要面临的求学之路,不值一提。

    只是上飞机前,徐皓没由来的想起打架那天,闫泽在难过什么呢?

    又不可能是打架打哭了。

    当飞机穿破云层,徐皓迎接了太阳金色的光轮。

    满目望去,一切属于未来。

    --少年篇完

    第27章

    五年后。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

    作为全美第五大城市,费城有一切经济发达城市通有的特性:拥挤,匆忙,交通堵塞。

    但作为美国最古老的城市之一,这个城市干净、天空凛冽,建筑形态优美,美食文化多元,艺术氛围十分浓厚。

    这是一个古老又生机勃勃的城市。

    安德烈喜欢费城,不仅因为它美,还因为它接地气。

    费城的物价比起纽约、洛杉矶那种大都市还算实惠,校区周边食物美味,当然了,也从不缺夜生活。

    安德烈插着兜在路上行走,费城随处可见的自由涂鸦像常春藤一样蔓延在各个街区,云彩一大团一大团拥簇在一起,安德烈就这样一路穿插着小跑,穿过大学城核心街区,一路走进一栋高层学生公寓。

    安德烈有意大利人常有的样貌特征,身材高大,棕色卷发,眼窝立体而深邃,还有一双多情迷人的绿眼睛。安德烈性格热烈,善于交际,还被誉为是奥运会级别的划船手。这令他在宾大就读本科时期绯闻不断,其中几桩艳史至今仍为部分学生所津津乐道。

    安德烈今天高兴,不仅仅是因为刚结束了为期两周的夏威夷之旅,在旅行途中结交了二位法国美女,还因为他大学时期最好的搭档今天从纽约回费城了。

    眼下,就在这座公寓。

    安德烈嘴里哼着小调,坐电梯一路攀升到19层,然后找准其中一家,急促的按了几下门铃,以示自己着急想见面的心情。

    不多时,门开了。

    开门的是一位亚洲男性,二十三四岁的年级,身高比一般亚洲人来的要高,几乎跟安德烈持平,相貌端正,正常审美里是属于英俊的范畴。他身穿一件黑色毛衣配灰色休闲裤,袖子挽到肘关节,并把一只手搭在门框上,一见到安德烈的面,这位亚洲男性便用流利的几乎没有口音的英语说道,“安德烈,几年了,你按门铃的节奏还是这么有风格。”

    安德烈一把拥抱住眼前这位亚洲男性,高兴的叫道,“Hale,我的兄弟,你可算回来了,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这位被称为Hale的亚洲男性笑着跟安德烈拥抱了一下,说,“我不相信会比我带来的消息更好。”

    拥抱过后,二人进屋,安德烈轻车熟路的从柜子里拿了一瓶威士忌,拿着玻璃杯走到公寓落地窗前,脚下河景宽阔,周边城区尽收眼底,安德烈喝了口酒,说,“怪不得你总不想换地方住,你这地方真不错。”

    安德烈的朋友已经走进卧室,并且说,“屋里有点热,希望你不介意我换套衣服,要知道我也刚进门,你来的速度真够快的。”

    安德烈哈哈大笑,“我正好在附近吃饭,接到你电话就急忙过来,总之只要你别光着出来,怎么都行。”

    说完,安德烈又喝着酒打量了一下房间内饰。

    整得来说,是一个单身男人常有的居住风格,家具一切从简,装修偏北欧风格,然而东西乱摆成一团,沙发上堆着几件衣服,一堆书,一个pad,还有一个手写笔记本,笔记本上面别着一根笔。客厅没什么东西,冰箱旁边摆着一个小黑板,上面画着几个曲线方程式,还有一行行蝌蚪似的备注,十分有学术风格。

    安德烈突然没由来冒出一句,“我说,你们中国人是不是对数学有什么奇特的种族天赋?”

    正说着,那个男人走出来了,他换了一身轻薄的单衣,接过安德烈递过来的酒瓶,在玻璃杯里倒了小半杯酒,然后半举着杯子说,“我们只是数学基础教育比较早,这个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还有,这次回来是想告诉你,我们的计划,胜利在望。”

    安德烈对此并不意外,早在一个月以前,他的搭档要去纽约,安德烈知道他是为什么而去的。他俩是宾大本科商学院同一期的同学,在上学之前,安德烈从没想过有一天会跟中国人做搭档,更别提一起干点什么事业。

    倒不是说安德烈有多么强烈的种族歧视。安德烈传承了意大利风土独有的那种浪漫开明的天性,这个天性在择偶方面发挥的异常淋漓尽致——安德烈对于欣赏美丽的女性,从不会因为肤色和语言、文明障碍产生隔阂,他本性里也确实没有那么重的排他性。

    但交友和择偶又不同。

    择偶,你可以单纯的因为一种人类形态的美感而迷恋、欣赏一个人,甚至可以省略许多步骤,直接通过几个简单的动作在两个语言不通的人之间产生人类社会共情和随之滋生的荷尔蒙,毕竟肢体语言也是语言的一种。

    但交友,尤其是合伙干事,那完全是一种内在层面的交流,是一种性格,精神,文化,社会观的碰撞和磨合,对于两种文明体系下长大的人,安德烈不认为这样的两个人可以相处得很融洽。

    不过宾大入学那年,学校分配宿舍,给安德烈分了这么一个中国舍友,倒是使安德烈以往对于中国片面化认知发生改观。

    回想安德烈在宿舍公寓里与新舍友的初次见面,这位中国舍友一身运动装,坐在沙发上操作电脑,见有人进来,他抬头,随即站起来,善意的向安德烈伸过手,“你好,我叫徐皓,你可以叫我Hale。”

    安德烈当时脑子一愣,直接问了句,“日本人?还是……中国人?”

    这句话问的其实有点冒昧,但被问话的人并没有露出任何被冒犯或者尴尬的神色,而是十分自然又带着微笑的回答道,“中国人。”顿了一下,又补充道,“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中国山西,顺带一提,我们那里的面条很好吃。”

    不知道为什么,安德烈总觉得这位名叫“Hale”的室友再说起自己家乡的面条,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和优越感。

    但,一说到吃,尤其是面条。

    身为意大利人的安德烈立刻感觉到一股热血在往头上涌。

    安德烈怎么也没想到,他跟一个中国男人建立深厚友谊的第一步,竟然是从讨论意大利面和山西面条哪个好吃,继而发展到意大利美食和中国美食那个更牛逼,这种命题辩论里面发展出来的。

    再说到这个叫徐皓的中国人,给安德烈的第一感觉,就是交谈很顺利,还挺有趣。

    首先,这位同学虽然是在中国长大,但英语说得非常流利,不仅没什么亚洲口音,还有隐隐一股子不大明显的英国味,然而他本人又说没在英国长期生活过,这让安德烈百思不得其解。

    其次,他本人不是那种东方民族常有的拘谨,内向的性格,这个中国同学对于西方的社交文化非常熟悉,也应付的很自然。他为人乐观,外向,善交友,学业优秀,在团体活动中颇具向心力和领导能力,甚至身上有一种特质,可以在交谈时很容易博得别人好感,令别人轻易就相信他口中所说的话,同时,又不会冒犯到别人。凭借这种谈判优势,Hale几乎没多费力就在上学期间打入了校内白人圈。

    至于优渥的家境,安德烈倒是没太在意,能来就读宾大沃顿商学院的学生,个个家境殷实,于是突显的个人能力反而会变得很招眼球。

    正当安德烈神游天外回忆过往时,却听他的搭档突然开口,说,“对了,有件事还没告诉你,我近期准备回国。”

    安德烈一愣,问他,“什么时候?”

    徐皓一口灌了玻璃杯中的酒底,说,“硕士拿下来就走。”

    安德烈皱着眉思索起来,“下个月?可你不是刚从纽约回来吗,不接着做了?”

    徐皓知道安德烈指的是什么,但是他没有正面回复,而是笑着敲了敲桌子,道,“互联网,朋友,互联网。现在是21世纪,我不用每天待在一个地方守着。不过说实在的,马修下个周从英国回来,我约了他去拉斯维加斯,疯一把,顺便分赃。你怎么也得腾出时间跟我走一趟。”

    安德烈听徐皓这么说,知道再说下去也没意义,就耸了耸肩。几年的交情,早在当年打算合伙炒期货之前,安德烈就知道徐皓有毕业回中国发展的打算。

    然而现在一提起分赃,听起来跟大家要散伙各奔东西似的,安德烈难免觉得有点伤感。

    --

    徐皓觉得,他跟安德烈的交情发展一直挺有趣的。。

    从刚一见面,这个名叫安德烈的意大利小伙就看上去有点傻。不知道是意大利人对自己国家的美食有天生的执念还是怎么着,第一天见面的晚上,安德烈为了跟徐皓证明意大利面在世界的影响范围,在大晚上跑出去敲别的宿舍的门,找新生给他做声援。

    结果还是安德烈点太背,那天晚上来的十几个新生,大家举手投票,竟然是喜欢中国食物的人占多数,这个认知令安德烈备受打击。

    事后还得是徐皓在反过去安慰他,好说歹说,才让这哥们终于不再愁眉苦脸。

    但能凭实力考进宾大商学院的应届生,哪有真傻的。

    安德烈泡妞技术一流,与之媲美的,还有他行业内的敏锐度。

    有时候想想,徐皓真觉得安德烈才是重生来的。安德烈是天生的操盘手,他对某些股票,期货,以及某行业价格走势预估的就跟作弊了一样,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对可投机的买卖,天生有“野兽一样的嗅觉”。

    所以安德烈第一次跟徐皓提议要搭伙做点什么的时候,徐皓还挺意外。

    每人五十万美金,徐皓和安德烈就在费城这么一个不到90平的小公寓里建立了当时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绿色基金”,起始资金100万美元。

    至于马修,拉马修入伙是一年以后的事儿了。

    马修更是个神人。

    马修和安德烈在纽约距离哥伦比亚大学不远处的一家小酒吧相识。

    安德烈进去的时候,这个大学生聚集的酒吧里面即将进行一场高难度连体数独比赛,报名需缴纳20美元,累计参赛一共9个人,气氛十分活跃,周围参观者临时做起了赌池,获奖金额高达800多美金。

    因为店内人多,安德烈就挑了靠吧台的位置。他旁边坐着一位看上去相当年轻的男孩,身材矮小,瘦削,一双蓝色眼睛极有神,却夹杂着一种不屑,嘲弄的神情。安德烈甚至怀疑他有没有到足够喝酒的年纪。
← 键盘左<< 上一页给书点赞目录+ 标记书签下一页 >> 键盘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