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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傅乐书在长久的努力之后,获得了一份打扫宗祠的工作。

    同样负责打扫的石人族兄弟在背后传言说他是一个怪胎,他总是花费很多的时间在打扫正中间久黎王的那支笔上面,就连真正的久黎王都被他忽略了。

    知道的以为他在打扫石器,不知道的可能以为他在照顾自己的情人呢。

    不然为何他每次看那支笔的眼神都那么哀伤呢?就像失去了什么很重要的人一样。

    那个古怪的人负责打扫,一扫便是几万年。

    伴青灯,万念空,也不过如此了。

    第168章

    傲娇仙尊爱上我(二十五)

    “哪里来的野孩子,居然也敢自称为修仙者。”两个锦衣少年拿着剑,对着面前那个小少年叫嚷道。

    穿着素白衣服的小少年抱着一张跟他人差不多高的琴,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们。

    其实他一点都不怕他们,他只是看着弱,实际上他随便弹弹手指都可以打败他们。毕竟他的师父可比他们的师父厉害多了。

    年幼的傅乐书眨巴眨巴眼,看似懵懂怯弱,实际上早已神游天外,去想念他飘然若仙的师父了。

    师父教他本领,给他制琴,对他最好的就是师父了。

    “话都不会回,别是个傻子吧。”其中一个少年道。

    另一个说:“管他是不是,打了再说。”

    他们自然是心高气傲的,见傅乐书主动挑衅,便想给他个下马威。

    傅乐书看他们气势汹汹的,都没留意,他只是抬头四处张望了一番,猜测他的师父现在应该藏在哪里。

    师父说,修真者就要敢于挑战,所以让他去打打灵云城的弟子,磨练磨练。

    傅乐书觉得这很无聊,因为他一个照面,就知道对面的人打不过他。比起将时间花在这种无谓的争斗上,他更想回去跟师父玩。

    他走了这么一会神,小少年们便拿着剑攻了过来。

    傅乐书细白的手指按在琴弦上,就等着打他们个前仰马翻呢。

    他自己倒没在意情况的紧张,后头却有人看不过去了。

    在剑即将挨到傅乐书身上的时候,少年们只觉得身体被一阵风挤了开来,推得他们离了很远。再一看,前面哪还有刚刚那个野孩子的影子。

    不远处一棵大树的树冠里,穿着同色衣服的云珩将小傅乐书抱到自己腿上坐着,帮他收了对他来说有些过分沉重的琴。

    “乐书怕了么,为什么不打败他们呢?”云珩神情温柔,语气里尽是关心。

    傅乐书却干脆一把钻进他怀里,半真半假地撒娇道:“师父,乐书抱琴抱累了,手手酸。”

    云珩失笑,捉住他的小胳膊,给他揉手臂。

    “那需不需要我再给你炼一张轻一点的。”他的每一句话云珩都会认真对待,要星星绝不给月亮的那种。

    傅乐书马上摇头,道:“不用了,乐书再长大一点就拿得动了。”他一本正经的,生怕云珩会真的炼制的模样。他可还记得上次为了炼制这张琴,他师父连着一个月没能休息,整个人都憔悴了很多。他舍不得云珩再遭那样的罪。

    云珩也听出了他的弦外之音,搂着他腋下将他抱起来,笑道:“乐书会心疼师父了,真好。”他一边说,一边往傅乐书额上脸上连亲了好几口,亲得小少年的脸都燥热了起来。

    傅乐书想,他喜欢师父,师父是对他最好的人。他要一辈子都跟师父在一起。

    他知道师父最喜欢他乖巧懂事的模样,也知道师父喜欢好看的孩子,所以他完美地利用了自己的这两大优势,让云珩越发喜欢自己。

    他的醋劲那么大,以至于他不想让任何人分走云珩的喜爱。

    云珩也曾想过再收几个徒弟,被他撒泼打滚地闹没了。

    他眨巴着眼睛掉几滴眼泪,哭得眼眶红肿,对着云珩控诉:“师父你不喜欢我了么?”

    “怎么会呢,师父最喜欢乐书了。”

    “师父要收新弟子了。”

    “有个新师弟不好么,乐书也有人陪着一起玩了。”

    “不要,师父有了新弟子就不会喜欢我了。”

    云珩总是那么宠着他,他不让他收,他就真的不收了。

    师父是他的,谁也抢不走。傅乐书越是长大,这个想法便越是在他心中根深蒂固。

    傅乐书很会利用自己的资源,即使长大,云珩对他的疼爱也丝毫不减。

    不过疼爱却还不够,他想要师父彻底属于他,不管是身还是心——做到这一点出乎意料地容易,毕竟师父那么疼他,而且他也明示暗示了那么久。

    就连云珩撰写功法的时候,他也会毫不担心他发火地去打扰他。

    比如抽走他的纸,迫使他只看着自己什么的。

    云珩拿着笔,有些无奈地扭头看自己的弟子,自己的爱人,已经长大成人的傅乐书。

    傅乐书将那写满字的纸往旁边一放,脑袋往云珩肩上一蹭,整个人跟没骨头一样,粘在他身上。

    “师父,夜深了,不要再写了。”傅乐书撒娇道。

    云珩用没拿笔的那只手摸摸他的脑袋,道:“乐书乖啊,师父写完这一页就去睡。”

    “不行,现在就睡。”傅乐书说着,咬住他后颈肉,拿牙齿轻轻碾压。他这个动作的意味已经有些暧昧了,勾得云珩浑身便是一软。

    云珩只好放了笔,反身抱住他。

    傅乐书满意了,抱住他好一通亲吻,直吻得云珩满脸都是口水。

    “睡觉?”傅乐书眼里燃着一团火,一团仿佛要将云珩吞噬殆尽的火。

    云珩哪里不知道他的心思,自从心软答应与他成为道侣之后,傅乐书便仿佛一夕之间成了一条没有吃过肉的恶狼,恨不得时时刻刻拐他上床。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也喜欢傅乐书,便满足他好了。

    两情相悦,不就是要互相宠着么。

    可那么宠他的师父,却就那么没了。

    傅乐书睁开眼睛,在许久的茫然之后,才终于辨明了自己的所在。

    不远处灯烛静静地燃烧着,将这整个宗祠映照得分外亮堂。

    那些石人族的先人们,皆是盘膝坐在蒲团之上,睁着眼。这些人都已经死了,但他们的眼睛似乎总在看着外头,让人心头没来由地发凉。

    所幸傅乐书不是第一次来了,他在这里待了许久,早就不畏惧了。

    久黎的石像是其中最高大的一座,而他手中横亘着的那支笔,便是云珩的真身。

    傅乐书觉得难受,每次看到那再无半点意识存留的石笔,他都会难受。

    久而久之,便成了心疾。

    仿佛他心口生生被人挖去了一块,从此再无法被任何东西填补。

    他用凝视爱人的眼神凝视着那支笔,他对他说:“师父,我想你了。”

    为了来到这里,他付出了很多努力。

    在从位面之中穿梭而过的时候,他的身体被反反复复地撕裂,他一路硬抗了下来,几乎是遍体鳞伤地来到了这里。

    他初来的时候,便直奔这宗祠。

    他看到那石笔的时候,觉得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有了结果。

    他冲着那石笔呼喊云珩的名字,想将他唤醒。

    可他看到的时候有多欣喜,发现它里面再没有丝毫灵魂的时候,就有多绝望。

    他闹的动静太大,以至于引来了石人族的守卫。

    他被当成盗贼带了出去,被压在刑石上锉碎了双手。

    他几次痛得昏了过去,甚至差点维系不了石质的伪装。

    他痛得狠了,迷迷糊糊喊云珩名字。那一瞬间他似乎又变回了那个小小的少年,每次他伤了痛了,师父都会冲出来,帮他教训所有敢伤害他的人。

    他身居高位太久了,久到再也没有敢对他不敬,久到他几乎忘记了疼痛是什么滋味。

    受了委屈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还是那个人。

    可那个人再也不会帮他出头了,他死了,被他亲手杀死的。

    如果能回到过去,他会恨不得亲手掐死当年的自己。他要有多蠢,才会相信一个陌生人,却不愿意将自己的担忧告诉对他最好的师父。

    他相信了荒泽的谎言,一次又一次背叛了最爱他的师父。

    最终云珩帮他吞下了所有的恶果,最后一次挡在了他的面前,帮他挡去了所有的苦难。

    傅乐书知道,云珩并没有原谅他所做的一切,他只是习惯了保护他。

    当云珩偷偷找任锋成交代好后事的时候,其实他就已经选择要放弃他了。最后的那一次云雨,也不过是他所做的一场道别而已,为了让自己放松警惕,好放倒自己抽身离去。

    无关是非,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字,算了。

    他不想跟自己计较,他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仿佛这是他的宿命一样。

    可没有他傅乐书的话,他何须要做这些呢。他可以开开心心平安喜乐地过一辈子,或许还会遇到一个更好的人,保他一世无虞,陪他天长地久。

    他云珩什么都没做错,错的只是,他遇到了一个不值得他爱的人。

    傅乐书知道,云珩回不来了,再也不会有人关心他穿不穿的暖,再也不会有人为他揉手,再也不会有人笑着拥他入怀。

    他亲手造就了一切,又亲手毁灭了一切。

    云珩就是他的一切。

    他曾经拥有过时间最美好的人,但他又彻底失去了他。

    他的心口疼痛起来,心脏似蜷成一团,痛得他嘴唇发白。

    “师父,我难受。”他自顾自地低语,像得了癔症一样。

    可那个人是被自己亲手送上的绝路,他再怎么喊他,他也回不来了。

    傅乐书捂住嘴,在心脏抽痛的时候,重重地咳了起来。

    有血从他嘴里涌出来,渗透入指缝。

    只是他的力气似乎也在这一场动静里耗光了,他将自己的面容贴在那石笔上,问他:“师父,你什么时候肯带我走?”

    没有人回答他,唯有青烟在香上袅袅升腾。

    哪有什么人人艳羡的天地同寿,他辗转万年,再也遇不到第二个云珩。

    这样的寿命无穷,于他而言,也只是一个诅咒而已。

    那些熟识的面孔一个接一个地离他而去,最后留他一人在这冰冷尘世里,独自咀嚼着长生的苦涩。

    而这样的日子还得继续,直到他彻底死去的那一天。

    他有些累了,疲惫侵袭上来,在笼罩而来的倦意里,他恍惚又见到了白衣如雪的那个人。

    只一眼,便教他将一生都交付了出去。

    师父,我爱你,你知道么?

    我后悔了。

    我万年来,看遍浮世万千,阅遍红尘万丈,可浮世苍生皆不是你,红尘万丈亦不及你。只是我弄丢了你,找不回你了。

    “师父,你杀了我吧。”傅乐书痴痴地笑了,唇边带血,分外苍凉。

    云珩给予了他漫长的寿命,给予了他自愈的能力,却没有给他一个终结。

    情之一字,走到最后,竟成了囚困他的枷锁。

    傅乐书想起那些故人,想起终其一生郁郁而终的凤无痕。

    他记得他死去的时候,一直在念叨殷九的名字。

    那时候他已经老得不行了,头发花白,眼睛混浊,可他的话却一声一声,传到傅乐书的耳朵里。

    他说:“若是早知道我与小九情深缘浅,我应该对他好点的……”

    他抓着傅乐书的手臂,对他道:“我为什么不好好待他呢,他那么喜欢我,他满心满眼都是我,我却一次又一次地伤害他。”

    傅乐书那时候待在他身旁,看着凤无痕一个人在那里自言自语。

    “我斩去了他的八尾,最后一次,花影替他挨了。小九这个人,只需要别人对他好,他就会对别人十倍地好。”凤无痕说,“他曾经那么喜欢我的,可我最后连救他一命都做不到,我修仙修了千百年,最后也不过是个蠢才罢了。”

    傅乐书那时候只是静静地看着他,他想的是,他又何尝不是呢。

    师父对他那么好,他不还是负了他么。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了再来后悔,又有什么用呢。

    最后傅乐书跟凤无痕的传人一起将他葬在了凤无宗的一座荒山上,凤无痕说,他是在那里遇见殷九的,他要在那里盼着他回来。

    千年万年,就算他成了一抔黄土,他也要等他。

    只要能看到他来世幸福安稳,便足够了。

    傅乐书不知道他有没有等到,他离开了那里,离开了那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成为了宗祠里一位普通的仆役,终日守着他的师父。

    以前他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现在他不了。他的改变那个人看不到了,他只能一日一日地在他真身前忏悔,等着死亡将他带走的那天。

    时如逝水,千年万年,终于耗尽。

    那天,石人族的仆役发现,那支石笔再一次不见了。

    一同不见的,还有那个守了石笔数万年的仆人。

    有人说,曾经在深山里见过那个怪人,但只是一晃眼,那人就不见了。

    见过那个怪人的人都说,他疯疯癫癫的,神智不太清醒,只是一次一次地喊师父。

    后来终于有人见到了那个怪人的尸体,他躺在地上,紧紧抱着那支石笔。

    有人想掰开他的手将石笔拿回来,可刚一碰着,那一人一笔便都烟消云散了。

    同归同葬,永消天地间。

    “师父,带我走吧。”

    “好。”

    第169章

    现在我还像他吗(一)

    【系统提示:攻略目标傅乐书喜爱值达到100,后悔度100,任务达成。】

    【系统奖励:经验值奖励20000,金币奖励100万。稀有货币赤金奖励x5。】

    温婓看了看奖励界面,吐槽道:“这次系统抠门了,明明这个修真世界能量值挺高的。”

    毛球嘴里嚼吧着温婓给他带回来的玉树菩提,一边品尝着酸甜的果肉,一边道:“估计是系统觉得攻略过程比较简单,就给削减了奖励成分。”

    温婓嗯了一声,关了跑步机。

    他近来锻炼得很勤快,据他本人说,消耗过多的精力有助于睡眠。

    而毛球总觉得他好像是要为什么做准备一样,不过他的小脑袋瓜猜不到原因,就也不猜了。

    温婓顾及着自己一身的汗,便也没有像往常一样窝到沙发上去。

    他抬手将跑步机扔进系统存储舱里,冲毛球道:“有稍微能虐得爽快点的么?”

    毛球翻了翻,将任务界面推到他面前。

    温婓看着面前的3d模拟显示屏,认真地挑选了一下。

    他看中了一个低科技世界的娱乐圈设定,替身梗。主角名字叫做夏微鸣,原名夏名。

    “就这个吧。”温婓咧嘴一笑,弹弹手指把任务界面推回给毛球,让他着手准备,然后自己钻进了系统的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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