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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咳,把右鞋脱下来吧,我给你补。”

    聂振宏从一旁的货架下掏出一双拖鞋,发现鞋面都起磨毛了,顿了一下,又塞回了货架里。然后他坐直了从第三隔翻出一双全新的凉拖来,拆开递给年轻客人。

    总觉得,用旧的好像有点埋汰这小伙子?

    聂振宏在心里摇摇头,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生出这种费钱的不靠谱感觉来。好在反正也开春了,换个新拖鞋,后面来的客人用着也舒坦。

    “补的底子你要哪种?”

    聂振宏把搁在一旁的材料箱打开,翻出几块包装精美的配件给客人看,“有好一点的牛筋底,还有进口橡胶。一般的也有国产的橡胶底。”

    林知眼睛根本没往那边瞧,只弯腰将没了后跟贴的右边皮鞋给脱下,递给鞋匠。

    他没有选聂振宏提供的任何一种,只问道,“最便宜的,要多少钱?”

    语气平淡而直白,没有丝毫的遮掩,似乎也不觉得有什么丢人。

    聂振宏心里的新奇还没落下,就又被勾起来了。

    面前的人周身气度看上去很干净有修养,不像差钱的样子,没想到竟然这么节约。聂振宏倒也没指望推销最贵的来赚钱,只是觉得这位客人浑身给人的感觉有些矛盾。

    身上的打扮很贵,鞋却很廉价。

    年纪轻轻,但说话处事又没什么朝气可言。

    “最便宜的……收你十块吧。”

    现在物价飞涨,他这铺子里的价格表也改过几轮了。以前十块钱就能补挺好的一块料,但现在,这个价钱其实也就刚刚够成本。

    聂振宏本来想报个正常价的,但他视线不经意扫到了青年脱了鞋后露出的袜子上,话到嘴边又改了个口。耽;美肉群2{3“铃榴92{39]榴=

    看上去挺精致的海军条纹棉袜的头头上,一根白嫩的大脚趾正支楞在破洞外。

    随着他的说话声,还翘着地动了动。

    “哦。那就补十块的吧。”

    反倒是脚趾的主人,一点没有被人发现袜子破了的尴尬。

    林知判断了一下自己手头的钱,要了个最便宜的材料。他开口下完单,目光才落在自己脚上。

    突兀的大脚趾像奇怪的鱼,从蓝色的水浪里冒出来。林知操纵着胖鱼头摆动了好几下,像在垂死挣扎。

    过了好几秒,他才有了新的动作。

    手中还拎着刚才买的早餐,林知扭头打量了一下周围,随意就将口袋放在身后有点空余位置的几柜上。

    放好了,他才弯下腰,将两只手伸到脚踝处,直接把右脚的袜子给整个扒拉的下来。

    这一系列操作把聂振宏都看愣了。

    他一边翻出箱底的橡胶裁片准备开始补鞋,一边心想:这是……要把袜子给扔了?

    他正欲伸手给林知指一指店里的垃圾桶在哪,却没想到青年慢吞吞把袜子翻了一面,又重新穿上了脚。

    “……厉害了。”

    等反面袜子套好了,聂振宏才算是看出来林知的解决办法。

    本来破在大脚趾处的小洞此时调转了个方向,挪到小拇趾的地方去了。棉袜头被其他几根趾头撑起,乍一看还真看不出问题,也不会有趾头从破洞里顶出来了。

    聂振宏以前有钱的时候,袜子穿脏了就扔。

    现在身上虽然没几张票子了,倒也不会勉强自己穿破烂的东西。再怎么委屈自己,袜子还是管够的,毕竟自己在做这一行,批发回来也就一块多一双。

    穿得起。

    所以他这句话与其说是夸奖,不如说是戏谑的感叹。

    只是面前的人似乎半点没有听出来他潜在的意味,听他夸完,神色微动,露出被表扬了一般的表情。

    虽然五官仍然没有大的变化,但聂振宏眼睛好,还是看见青年嘴角上扬了一丢丢。连带着踩在蓝色凉拖里的五根脚趾,都跟着卷了卷,仿佛在水里翻滚了一圈似的。

    ——带着点小得意,像是自己也觉得自己的主意挺不错的。

    3

    啃苞谷

    林知大多数的时候,脸都是板着的。

    他平时几乎不与人打交道,生活中接触的能让自己笑的事情也很少,久而久之,脸上就没什么表情了。

    但其实他五官生的很好,特别是两边嘴角的斜下方,各有一个米粒大小的梨涡。一笑,两颗梨涡就往下凹陷,像打翻了糖罐子,整个人都从凉凉的冬日变成了含着果汁的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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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春光不过短短一瞬,眨眼间又被主人收了回去。林知重新坐正了,对上聂振宏看过来的视线,有些疑惑的歪了歪头。

    “补好了?”

    此时聂振宏手里正把没有标牌的后掌裁片贴在他右鞋跟处,林知第一反应是鞋匠已经弄完了。他想,原来补鞋子也挺简单的嘛,就和自己在家贴双面胶一样,一撕,一贴,就完事了。

    “咳,哪有那么快。”聂振宏收回目光。

    他觉得今天自己的好奇心有点过剩,要不咋老盯着人看。心里唾了自己两句后,便开始埋头认真做事了。

    每个人的走路姿势不一样,或多或少脚与地面接触的部位和力度都有所不同。

    有的重心偏后,鞋跟的最后面那一片磨得就最厉害,有的走路外八,左右脚外侧的磨损程度就高于里。久而久之,鞋就不平整了,有的地方甚至平放在地面还会悬空一截。

    一般遇上这种情况,也是这鞋的使用频率高。这意味着主人觉得这鞋穿得舒服,才会常穿常用。因此,很多人也不会舍得直接就把偏爱的鞋扔了,大多数还是就拎到修鞋铺,让鞋匠换个鞋掌,拿回去又能穿个两三年。

    所以,聂振宏经手最多的一项补鞋业务,就是补鞋掌了。

    他做的很是顺手,闭着眼都知道该怎么弄。

    先是从工具箱里翻出白色的划片,比对好鞋跟和后掌的尺寸后,用划片点勾出几个关键点。然后拿出裁皮刀和削边器,刷刷几下,多余的橡胶料给刨掉在地,剩下的部分就和鞋跟完全贴合一致了。

    接下来,和刚才补老奶奶那双凉鞋的步骤差不多,只要用刷子将鞋底的脏污刷干净,再用特制的补鞋胶将后掌粘合等晾干就好。

    只是……

    “你赶时间吗?”上胶之前,聂振宏多问了林知一句。

    他刚瞥见面前的人看了几次手表了。

    “唔……”

    林知又低头看了眼手腕,判断了一下,才点头,“赶吧。”

    聂振宏闻言不禁失笑。

    赶就赶,不赶就不赶,什么叫“赶吧”?

    “这胶干大概要半个多小时。你自己算算,看耽误后面的事不?”

    聂振宏跟他解释了一下,又给他提了个备选方案,“如果你着急,我直接用钉子给你钉,你忙完回来,我再给你重新补粘。”

    林知今天穿这么正式,是去上班的。

    那天他刚搬完家下楼买东西,突然被人拦住,问他有没有兴趣当房产经理。林知其实根本不清楚房产经理是什么,只听那人说提成高,收入好,他盘算了一下,就点头答应了。

    他之前一直是靠妈妈养的,现在妈妈不在了,他得自己养活自己。

    林知心里面的想法很简单,自己现在没有钱,工作了可以挣钱,那他工作就好。以前妈妈总是担心他出去会受欺负,但林知觉得,自己其实早就好了。

    瞧,连修鞋的大哥都觉得他很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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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知记得那个房产主管和他约的是今天十一点去,现在还差十分钟就到了。

    他把聂振宏的话重新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才问。

    “钉……钉子,多收钱吗?”

    他裤兜里有一百块,是今早从妈妈去年过年时发给他的红包里抽出来的。家里还剩几张,是他身上仅有的钱了。其他的,在搬家之前,都被那个男人收走了。

    林知看书不行,但算数还可以,他觉得自己省吃俭用,还是能够坚持几个月的。所以现在越省越好。

    聂振宏不知道林知心里的盘算,他只觉得这客人太有意思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好面子,一般能问出这些话的,都是些爱攒钱的老头老太太。有时候斤斤计较得简直让他无语,他都不耐烦回答这种话。

    但青年问出来,聂振宏却有一种感觉,这人就是在就事论事。没有任何潜在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会不会多收钱,收多少。

    聂振宏还挺喜欢这种直来直往的,索性也就按照规矩答了,“要。钉鞋的话要多补五块。”

    材料加人工费,这个价也算便宜了。

    “那我不钉。”

    而林知的回答也很干脆。

    聂振宏听完客人的回答,倒没半点少赚钱的不高兴。

    反而是听到青年的回答和自己猜测的差不多,不禁有趣地笑了一声。

    “成,那你边吃早饭边在这儿等吧。一会儿就弄完了。”

    “嗯。”林知点点头。

    但他也没立刻就吃早饭,而是从裤兜里摸出手机,翻到通讯录找到最近的一个通话,回拨了过去。

    “赵主管。”

    “嗯。”

    “还没。鞋坏了。在修。”

    “要晚半个小时。”

    “好哦。再见。”

    聂振宏听见青年跟那头说话,回答的十分简明扼要,直白得他都能猜出那边在问什么。

    等那边同意了,这头半句多余的寒暄都没有,立刻挂断了电话。聂振宏感觉自己都能想象得出,那头接电话的人心情有多憋闷。

    这小伙子,太好玩儿了。

    “哎,小聂。”这时,隔壁杂货店的老板娘张翠芳举着一根筷子探出头来。

    “我煮了苞谷,糯得很,快拿根尝尝!”

    张翠芳虽然有点八卦碎嘴,但人还是很直爽的。大家都是街坊邻居,挨着这么近,她时常有煮了好吃的好喝的,都愿意跟聂振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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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振宏晃了晃手里的胶,“谢了张姐,我正忙呢!”

    他本欲拒绝,但瞥见林知放在柜子上的早餐口袋,话又转了个弯,“我这客人也没吃呢,要不您给他尝尝?”

    聂振宏还记得之前林知跌倒后对着早餐有点嫌弃的模样。恐怕是已经不想吃了的,但苦于手头没钱,只能勉强。

    他自己也是过过苦日子的人,知道人真穷的时候,什么都能吃得下去。

    这时做个顺水人情,对他一点碍也没有。

    “你手艺这么好,算帮我留客了。”聂振宏怕张翠芳介意,又多加了句话。他这边新客不多,都是住在附近的老回头客,林知算是个新面孔。

    “嗐,多大点事儿!”

    聂振宏腿瘸嘴不瘸,两句话就把张翠芳夸得喜笑颜开。她干脆从自家铺子里走出来,直接钻进鞋店里,把手里用筷子串上的玉米一把塞进林知手里。

    动作快得林知都没反应过来,也无从拒绝。

    “这白水煮苞谷,要个屁的手艺!”

    她送完吃的,才去回聂振宏刚才的马屁,“你呀,要夸就夸老朱这菜进的好!我早上刚从他那儿薅的!”

    “那也得靠您会挑,才能挑出来啊。”聂振宏笑道,“刚才煮的时候我就闻见清香味儿了。”

    两人口中的老朱是这条街斜对面的一个商贩。

    一家五口,守着个十多平的铺子。白日里,铺子被老夫妻俩用来卖蔬果瓜菜,到了夜里,则架上几张桌椅板凳,儿子儿媳在门口卖烧烤。

    他们家里还有个刚满两岁的小孩,一家人趁谁空闲轮着带,虽然辛苦,但日子过得也算红红火火。

    张翠芳就喜欢聂振宏这张嘴。会说话,不像她家那个死胖子,句句说出来都气死人。

    她转身风风火火的又回到自己店里,隔了没几秒就端了个瓷碗出来,给聂振宏垛到他身旁一空板凳上。

    “你没空啃苞谷,喝点水总有时间嘛!”

    她指了指碗,“我给你舀了两瓢玉米须须煮的水,清热祛湿的,空了喝点润嗓子!”

    说完,也不等聂振宏答应,又风风火火走了。

    独留下两个男人,在铺子里面面相觑,同时笑了出来。

    只是聂振宏笑的时候放得很开,一口白牙大张开,眼角都能笑出两条褶子来。而林知,只是抿着唇稍微动了动嘴角,让那对梨涡又出现了一小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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