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双手抱胸坐在沙发上,齐晔无措地看着她的后脑勺,乌云踏雪也感觉到了,低声哼哼,替齐晔一块儿求原谅。江茉却站起来,用遥控关了电视,直接瞪他一眼,“你爱去就去吧,以后别回来了,反正你也不爱我,就和你施工队的那些人过一辈子去吧!让他们给你生孩子去。”
这阴阳怪气的话,却把齐晔的表情听得出现了一丝错愕到惊喜的转变。
他、他刚刚没听错吧。
媳妇儿、媳妇儿提到生孩子了???
他愣愣地看着江茉,黑得只能看出那双黑白分明的瞳眸的脸上,显得越来越激动。
江茉扭腰进了房间,直接扔了一团衣服出来,语气又娇又气,“赶紧滚。”
“......”齐晔失落地弯下腰,捡起那团皱巴巴的衣服,他可能是听错了吧。
刚这样想,目光却又忽然顿住。
......不对啊,媳妇儿给他扔出来的,好像是她之前特意给他定做的睡衣!
难道说......
第124章
第
124
章
【1更】
生孩子的事儿,
江茉也就提了这么一回。
后来她没再说,齐晔也就没问。
他想要孩子,但更心疼江茉。
生孩子那么辛苦那么累,
如果不是她自己想要的话,他绝对舍不得主动提起,让她受这样的苦。
齐晔真的一点儿都舍不得让江茉吃一丁点苦头,他只想让她开心,
让她高兴。
办公大楼的这个大工程,用了整整两个月,紧赶慢赶地完成。
齐晔结完工程款,
把花掉的日常开销,
里里外外的成本一减,白白赚了一万多块!
这下,
可是把他高兴坏了,
他还没有一次性赚这么大一笔钱呢!
在这个万元户都不多见的年代,
他一笔生意就赚一万块,这简直说出去都要让人倒吸一口气。
不过,财不露白,
赚了这样的大钱,齐晔不敢让人知道。
他也舍不得存在银行里,取了一厚摞的百元大钞,
揣在衣服里,小心翼翼做贼似的,
回了家。
江茉看到他这模样,被逗得抿起笑,“要不是乌云踏雪熟悉你的味道,怕早就冲上来咬你了。干嘛呀?去做贼了?”
“今天发了工程款,
喏,这全是盈余的。”齐晔声线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因为太激动,那一沓钱还差点掉在了地上。
“我取了一万块整。”他眸子亮晶晶地看着江茉,“媳妇儿,你想买什么?吃什么?”
说着,又把存折递过来,“里头还有不少钱。”
江茉笑着捏捏他,“你别和暴发户似的,我想吃什么想买什么难道还会亏待自个儿?我们家的积蓄都在我手上呢,放心,我一直在努力花钱。”
听她这么说,齐晔反而露出安心的神色,咧出白牙,“花钱好,花钱好。”
能挣钱给媳妇儿花,他就高兴。
他甚至觉得自己这么爱做生意,就是因为能挣钱给媳妇儿花。
齐晔望着那一沓厚厚的票子,忽然想到,“媳妇儿,我们也去首都玩玩吧?”
为什么要说“也”,那是因为……
齐晔想到聂士忠和江桃那炫耀的嘴脸,眸中掠过一抹深色。
江茉没想到齐晔会提到这个,瞥了一眼他期待的神色,她想了想,点头道:“好啊,去玩玩也行。”
正好宋秋已经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她考上了大学,就在首都,虽然不是很好的大学,但也不差。
在这年头,能考上大学,就已经是一件很厉害的事。
听说江茉和齐晔要去首都,可以顺便和自己一块儿坐火车,去首都,宋秋简直高兴坏了。
她把这事儿和王春雨一说,王春雨也羡慕得不行。
王春雨已经大四,课业已经轻松下来,九月份开学的时间也比宋秋这种要提前去报道军训的新生要晚很多。
在家吃饭的时候,她和爹娘还有哥哥嫂嫂们都随口说了一句,没想到王有根把筷子一放,转身回屋里也拿出一千块钱。
“春雨,你和春华春分长这么大了,从来没出过远门,没长过什么见识。以前是爹没用,现在爹也攒了不少钱,你就让你的哥哥们带着你一块,也去首都瞧瞧,看看首都到底是什么样子。”
王有根点了旱烟,他一辈子都圈在这块山沟沟里,但不想儿女和他一样,也一辈子这么没出息。
尤其是王春雨,都是大学生了,也该多见见世面。
王春华把桌上那摞钱一推,“爹,你这是干什么呀,就算我和哥要带春雨去,那我们也有钱,我们又不是小孩了,哪能用你和娘的养老钱,该是我们孝顺你才是。”
王春分也连忙道:“是啊爹,我们在齐晔那儿做了这么久的工,攒了不少钱,他又不会亏待咱们的。放心吧,我和春华各出一半的钱,带着咱们全家一块儿去首都玩!”
王有根愣住,连旱烟都忘了吸,“我、我也去?”
“当然,咱们一家人,就一块儿去玩呗!”王春雨小棉袄似的挽住王有根,“爹,你也辛苦了大半辈子了,以后啊,你就安心享着咱们儿女的福吧!不仅去首都,以后每年我们都带你去不同的地方玩儿!”
王有根听到这么暖心窝子的话,脸上的褶皱都笑得快要叠到一块去。
但他嘴上还是说着,“我这老头子就不去了,乱花钱,还是你们去玩吧,好好玩儿,别担心家里。”
一家人当然都还是劝王有根一块去,昏黄灯光下,其乐融融,充满了家的温馨和睦。
-
最后,王有根还是被说服了。
王春分王春雨兄妹俩轮番上阵劝他,儿媳也都纷纷劝说,但还是比不上江茉一句话。
江茉就只叫王有根一块儿去,都没说什么理由,王有根就犹豫片刻,然后答应了。
还是江茉说话管用。
这不,既然决定了,王有根就拜托了家里的亲戚,在他们出门去首都的这段时间里,照看一下家里鸡鸭还有猪。
一下子,王有根家上上下下都要去首都玩儿的消息,就在村里传遍了!
可把大家羡慕坏了,还没走呢,大伙儿茶余饭后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事儿。
“别说王有根那老头,还真好福气。现在条件是咱们村里数一数二的了吧?居然还能去首都玩,不知道首都是什么样子啊?”
“人家命好啊,跟着齐晔种辣椒发了财,现在两个儿子又在齐晔的施工队,继续跟着发大财。唉,羡慕不来的,谁让他家那两儿子从小就是齐晔的好兄弟呢?齐晔吃肉,他们当然跟着喝汤啊。”
“那话也不能这么说,齐振华和王红芬还是齐晔的叔婶呢,他们日子过得好啊?我前几天还看到王红芬在捡别人不要的烂白菜回家吃呢!”
“……他俩日子也确实过得忒惨了,你说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当初要是对齐晔还有江茉好点儿,他们现在也不至于这样。”
“对,说不定也能去首都呢,齐晔江茉这回不也是要去首都玩吗?听说顺便是送宋秋去首都念大学。”
这下,话题又引到了宋秋身上。
自从宋秋考上大学,大伙儿关于她的议论就没停歇过。
有人不知多少遍感慨道:“没想到宋秋还挺有能耐的,她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挺着个大肚子,居然还真让她考上了大学?”
也有人小声道:“是啊,多少正经高中毕业生都没考上呢,宋秋确实挺不容易的,上回我还看到了她回她娘家呢,还和我说了几句,整个人倒是变了不少,似乎比她嫁给范大山的时候开朗多了,还和我说这趟回来是从家里拿鸡蛋,要给江茉送去呢,多亏了江茉她才能考上大学。”
有人赞同,“那可不是嘛,当初是江茉支持她和范大山离婚的,后来她准备高考,也是江茉资助的她,我看江茉就是她的再生父母。”
“……当初你们还说江茉没良心,劝离不劝和,说她损阴德呢,怎么这一下就改口了?”
“哎呀我们谁知道宋秋离了范大山,居然过得这么好?”有人压低声道,“你们知道不?宋秋已经把孩子打了,以后她去首都念了大学,说不定工作就分配在首都呢,到时候人家都是首都人了,再找一个怕也不难。”
“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人家飞出山沟沟,要成金凤凰咯。”有人羡慕地发出唏嘘声,“江茉还挺有眼光的,当时王春雨考上大学,不也一个劲儿地感谢江茉吗?”
“对,江茉真挺神的,以后咱们谁家小孩要是高考,是不是得去拜拜她?”众人脑袋挤在一块,忽然商量起这事来,话题又换了一个方向。
而范大山他娘,已经站在不远处,听了不知多久。
听着她们不停说起宋秋的名字,听到她们说宋秋考上大学,日子会越过越好,她那心里就跟针扎似的,又痛又酸。
当初宋秋的大学录取通知书下来,村里那个敲锣打鼓的劲儿,就差点把她气得下不来床。
后来那一阵,村里人天天都说起宋秋考上大学这件大喜事儿啊。
本来宋秋她娘因为宋秋离婚,一直抬不起头来,但最近那可是容光焕发,走起路来都生风。
反倒是范大山他娘,走到哪儿都有人问她,带着不怀好意的幸灾乐祸以及调侃。
都说:“你家宋秋挺厉害的呀,都考上大学了,以后可是吃商品粮的呀,这么好的媳妇儿,你真不要啦?”
也有人问:“宋秋考上大学就去上大学,又不是不能生孩子,怎么把孩子都打掉了呀?真要和你们范家划清界限?”
还有人问:“怎么好久都没见你家范大山啦?他不是在城里施工队吗?怎么又不干了?那么多钱一天呢,说不干就不干了,他也挺任性的。”
这些话,一字字,一句句,都像在往范大山他娘心口上戳。
戳得她心口疼!都快要犯失心疯了!
她要怎么说?
难道告诉大伙儿,不是她家不要宋秋,而是宋秋铁了心要和范大山离婚?
难道承认宋秋就是不想再和范家有任何瓜葛,不仅是划清界限,那简直恨不得从没认识过他们?
难道丢脸地点头说范大山就是任性,他不仅连施工队不去了,别的活儿也干了,自从知道宋秋把孩子打了,他整个人就像是疯了一样,和他说话他也听不到,就坐在院子里望着天,喃喃自语!
范大山他娘越想越心疼,越想越后悔,再次忍不住捶着自己的胸口。
她这是干嘛啊!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没了!
宋秋要去首都念大学,飞上枝头变凤凰了,而她儿子,就这么毁了?!
不行!这绝对不可以!
她捂着泛疼的胸口,跌跌撞撞往家走。
第125章
第
125
章
【2+3更】去首都……
自从离开了范大山,
宋秋就开始对自己的新人生充满了期待和展望。
她要去首都上大学,可以在首都待四年,见识更大更好的世界,
学到更多的知识,还能分配到一个很好的工作,彻底改变自己的命运。
尤其是听说江茉和齐晔还有王家一家人都要去首都玩儿,顺便送她去上大学,
她更加高兴了。
这天,宋秋整理好行囊,因为她娘还要照顾家里的弟弟,
而且有江茉她们送她,
所以她娘也放心,就只是把她送到了县城的车站。
王家一家人也是早早就来了,
王有根还特意换了一身新做的衣服,
抬头挺胸,
整个人红光满面。
想到能去首都玩儿,他好几天晚上都兴奋得好久才能睡着,昨晚更是一夜都没合眼。
王家两兄弟也都带着自家媳妇儿,
王春雨笑盈盈地朝远处走过来的江茉和齐晔招手,“江茉姐,在这儿呢!”
齐晔提着大行李包,
和江茉并肩,跨着大步而来。
王春雨高兴地迎上去,
“江茉姐,你来了。”
尽管已经上了好几年的大学,见识过越来越多的人和事,但在王春雨眼里,
还是江茉最让她崇拜。
而且越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就越觉得江茉特别神秘且强大,谈吐和眼界比她见过的大人物还厉害多了。
王春雨这边亲密地挽着江茉,那边宋秋也不甘示弱,像争风吃醋似的,抱住了江茉的另一只胳膊,把齐晔都挤到了一边去。
王春华看齐晔还怅然若失的样子,连忙去勾住他的肩膀,“我说齐晔哥,你天天黏着嫂子还不够呀,就这么一时半会也离不了?”
他的打趣,让齐晔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但目光还是粘在江茉身上,“不是,我怕她出事,车站人多眼杂的,万一有人贩子之类的——”
“咱这么多人呢,哪能出什么事。”王春华不以为意,“既然人都到齐了,咱们快走吧,免得赶不上火车。”
大家要先从县城坐汽车去省城,再从省城火车站坐火车去首都。
刚好开来一辆空的班车,大伙儿正准备上车买票,却忽然看到范大山和他娘急匆匆走过来。
宋秋是最先看到的,她表情微变,立刻垂下脸来,想要赶紧上车。
江茉也注意到宋秋的脸色不对,一瞥就瞥到了范大山他娘那张长满了褶子的脸,她跟着皱了皱眉。
可他们这么大一伙人,提着大包小包的,挺引人注意的,尤其是范大山和他娘两双眼睛都和探照灯似的,正在到处找着宋秋呢。
所以他们也很快就看到了宋秋她们,忙起小跑过来,拦住正要上车的宋秋。
范大山听他娘说是来找宋秋之后,才勉强恢复了一点儿精神,不再像之前那样失魂落魄,行尸走肉。
看到宋秋之后,他眼底那点光更是亮起来,仿佛溺水的人,拼命看着她。
虽然看到她的肚子里已经恢复了平坦如初,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没了,但他还是希望宋秋可以回到他身边,以后他们还能再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