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柳芸二十岁时生的程锴,现如今也不过四十出头。江州上一辈的富太太圈里,数她最年轻美貌,但程锴不喜母亲这副做派,明明不是小门小户出身,举手投足和神情语气中却处处透着一股子风尘味儿。“你说话就不能正常点儿吗?”他冷冷道。
“哼!”柳芸嗤笑一声,“怎么跟我说话呢,没大没小,我可是你妈!”
程锴本就烦躁,听她迟迟不说正事,一直在这里浪费时间,语气不免重了些:“到底有没有事?没事我挂了。”
说着,他就要挂断电话,那边紧忙道:“等等,有事有事!你这孩子真是,怎么脾气这么臭……”
程锴皱着眉摁了免提:“有什么事,说吧。”
对面清了清嗓子:“老爷子生病了,今天早上的事,给你发那么多条短信都不回,我才给你打电话的。程端一听到消息,紧忙飞回老宅了,跑得比谁都快。你倒好,一觉睡到现在,连医院都不来一趟。现在正是关键时候,你不在他床头尽孝,将来他立遗嘱,怎么能想到咱们……”
程锴轻轻咬住后槽牙,打断了她:“我爸去哪儿了?你那么想讨好爷爷,怎么不让他去?”
闻言,对方沉默了。其实程锴不问也知道,那个男人放浪形骸、挥金如土,反正从小到大,他这个便宜爹不一直都是这样嘛。
他开始一阵阵地犯恶心,明明什么也没吃,但只要一想到父亲干的那些事,他就控制不住地想干哕。
程锴是程老爷子带大的,从他记事起,就很少在家里见到过爸爸妈妈,大多数都是管家陪着,其他时候则会被接到程家老宅,而程端这个小叔是他唯一的玩伴。
他再开口时,语气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漠然得像个机器人:“要争要抢,那是你们的事,和我无关……我会回去看望爷爷,但我告诉你,我对家里那些公司、股权从来就不感兴趣,我也不会和小叔争。我劝你们,趁早死了这条心吧。”
第三十一章:梦呓6
日光驱散了夏日清晨的最后一丝凉气,晒得人头晕。傅信到七号楼C区的时候,耳边蝉鸣嘈杂,他推开实验室的门,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他还是来的最早的那一个。
他喜欢安静,安静环境有助于他专心做事。
傅信照例检查仪器、翻看记录数据的文件夹,等到他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实验室其他人才陆陆续续推门进来。
大家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学生,穿着实验室统一配备的白大褂,还有几张西方面孔。
其中一个留着暗棕色短发,五官立体而深邃的男生大概和傅信是朋友,他看到傅信正低着头冲洗试管,便咧着嘴角,走过去调侃道:“傅,昨天晚上我们都去酒吧玩了,你没来真的可惜……”
男人的中文口音有些蹩脚,但相对来说还算不错。傅岑看了他一眼,又继续洗试管。少年清爽干净的声音响起,好似炎炎夏日里的一杯薄荷冰水:“看你这黑眼圈,又通宵了?”
“被你猜中了,不过没关系,我是快乐至上主义。”罗伊斯笑笑,无所谓道。
傅信早已见怪不怪:“快乐够了就认真点,上次的实验数据还没给我,今天务必要汇总出来。”
罗伊斯立刻苦下脸,哀号一声:“天哪,傅,你简直是个魔鬼。”
研究生是没有寒暑假的,否则罗伊斯这个时间应该在家里跟朋友一起拍网上爆火的整蛊段子,或是在做义工服务时遇到一个心仪的姑娘展开追求。虽然傅信一直认为他的兴趣爱好很低级,不过罗伊斯仍旧乐此不疲。
同样的,罗伊斯也不是很懂傅信的生活方式。在傅信的生活中没有任何娱乐项目,科研药品的精密剂量、配置等级就是他生活的重心和全部,这不是可怕的魔鬼是什么。
他们学校的小组成员以及佛罗伦本校派过来交流实习的研究生里,只有傅信以高冷严肃、不苟言笑而著称,傅信基本上不社交,罗伊斯可以说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
罗伊斯叹口气,然后坐在傅信旁边的位置,准备完成自己的任务。傅信又像是忽然想起什么,转头看向罗伊斯:“对了,佛罗伦马上就开学了,我邮箱收到通知,我们要跟他们一样上选修课。”
“为什么?!”罗伊斯怪叫一声,“我是作为交换生来参加科研工作的,又不是来上课的……”
“邮件上也说了,上课是为了加强人文素质培养,多方面综合进步。”傅信面不改色,其实学校说白了就是不能让他们太闲,否则人人都像罗伊斯这样一有空就去通宵狂欢,会大大影响任务进度。
最后,傅信聊胜于无地安慰了一句:“你应该庆幸你不是佛罗伦本校的,只用选修两门课。”
话音刚落,他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忽然振动了一下,傅信暂时结束和罗伊斯的扯皮,拿起手机一看,是傅岑发来的消息——
今晚早点回来吃饭,我做了你喜欢的捞汁海鲜。
傅信推开家门,弯腰换鞋的时候,听到客厅传来电视剧的声音。
傅信在傅岑的公寓里住了没几天,就发现对方有个习惯——做饭的时候,客厅的壁挂电视一定要开着,不管综艺还是电视剧,看不看无所谓,但一定得播放着发出声音。
傅信把书包放在玄关的柜子上后,径直去了厨房。
此时,傅岑正忙碌着,把改好花刀的鲍鱼放进备菜盘里,然后手中不停地处理罗氏虾,一旁的透明玻璃小锅里还在焯着文蛤,空气中则弥漫着一丝熟悉的、只有傅岑会做的秘制酱料的香气。
傅岑见他来,笑着说:“我记得以前,你放假来找我,我每次都给你做这个捞汁海鲜,这最适合夏天吃了。”
傅信垂眸看着玻璃小锅里被开水裹挟着、起起浮浮的文蛤,一言不发。傅岑抽空看了他一眼,问道:“怎么不说话,不高兴吗?”
傅信摇头:“没有不高兴,就是……”
他顿了顿,其实他就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该以什么话题作为开场。
傅信凝噎良久,终于再次开口:“哥,下学期我也要上选修课了,我报你的课吧?”
傅岑微愣一下,然后笑道:“可以是可以,不过我的课应该跟你的专业没什么关系吧,没问题吗?”
“没问题,一共要上两门课。一门公开课有专业限制,另外一门没有。”傅信回道。
闻言,傅岑点点头,也不再多说什么。他隐隐察觉到,傅信似乎在为不久前那场无端的争吵作补救。他了解自己的弟弟,从小到大,弟弟的性格一直冷漠得不像个正常人,也就勉强还把他这个大哥当回事,好歹亲近一些。
傅信离开厨房去了客厅,电视剧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了,播放完片尾曲,接档电视剧的是一则社会新闻。
傅信视线虚无缥缈地看着眼前的电视,女主持人字正腔圆的声音慢慢传来,他靠在沙发上出神,嘈杂的电视背景音好像逐渐远去
其实记忆中,在少年时期陪伴着他度过难熬苦夏的,不只有捞汁海鲜。
十八岁的孟娴喜欢做青梅酒,每年夏天都要做一些放在傅岑的公寓里。那年,傅信十三岁,虽然他的感性细胞异常迟钝,但也能察觉到傅岑很喜欢孟娴。
大概是爱屋及乌,他对孟娴的态度不算热络,但也不会完全漠视她。
后来,十四岁那年,他经历了变声期,个子也如雨后春笋一样猛地拔高,几乎快要赶上傅岑。暑假见面时,孟娴还笑着说他和哥哥长得太像了,她一时间都有些分不清了。
傅信想了想,其实那个时候他们兄弟俩也最多只有六分像而已。
现在,当傅信转头看向阳台玻璃里倒映出的那张脸时,他发觉,现在的他,倒是和哥哥十八九岁时候的模样有八分像了。
小南楼这两天风平浪静,当秋姨再见到白霍和孟娴时,两人又恢复了恩爱的模样。
自那天以后,白霍已经连续一个星期没去公司了,每天就待在家里陪着孟娴。虽然没有再折腾,但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的缚束罢了。
“入职的日子定了吗?”白霍一边问,一边往孟娴的盘子里夹了个虾饺。
孟娴倒也心平气和,对于白霍的让步,她见好就收:“正式报道的时间还没定,但给我发了邮件,说有空的话可以提前去教务处熟悉一下工作流程,还有分配公寓的相关事宜。”
佛罗伦大学会给本校的任职老师分配住宅,不过孟娴应该是用不到,因为白霍是不会让她住外面的。
白霍笑意浅淡,不达眼底:“我陪你去吧,佛罗伦中区分校的校长和我有些交情,我正好见见他。”
孟娴握着汤勺的手在半空中一顿,转眼看到白霍投过来的隐含深意的目光,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一会儿,直到孟娴败下阵来,主动开口:“随便你,腿长在你身上,想去哪里都可以。”
白霍却真心实意地弯了弯唇,好像觉得她这种像小兽一样想反抗、最终却只能阴阳两句的无奈很有意思:“好,那就这么定了。”
语毕,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有人从孟娴的身侧端上一杯花茶,孟娴顺着余光看过去,才发现来者是小琪。
小琪身上的伤完全好了以后,又回到小南楼继续上班,察觉到孟娴的目光,小琪也看过去,冲孟娴感激地一笑。
等小琪离开后,白霍才淡淡道:“我记得她是叫小琪吧,听秋姨说,你好像很喜欢她,还帮她付了住院费?”
孟娴听出他话里有话,眼神微沉:“她平时照顾我很用心,现在有了困难,我伸出援手无可厚非,有什么不对吗?”
白霍面上浮着一层虚伪的笑,她倒是好心,怎么不见她把心思多放在他身上一些?
过了半晌,他终究没有回孟娴的话,而是岔开了话题:“先不说这个了,吃饭吧,吃完饭还要去学校一趟。”
第三十二章:梦呓7
佛罗伦大学坐落在市中心,整座建筑群没有特定统一的风格,其建校时间悠久,既保留了翡冷翠意象的艺术礼堂,也与时俱进地建造了现代化的简约教学楼。
对孟娴来说,则是扑面而来的熟悉感。
她恢复了一些记忆,因此在踏进曾经待了很久的地方时,那些记忆便更加具象化、完整化。
偶尔有骑着自行车的、意气风发的学生从他们车旁边经过。不过,毕竟假期还没结束。校园整体安静空旷。
经过宽阔的广场,就是佛罗伦大学的图书馆,馆外几十级台阶以及八根大理石巨柱支撑着高高的檐顶,庄严而雄伟,而校长室以及教务处所在的二号楼就在图书馆后面。
上电梯时,孟娴被白霍牵住了手,直到进入办公区都没松开。
教职工办公室已经有人在,看孟娴的目光频频隔着窗户落在办公室里,白霍捏了捏她的手指,笑道:“等你正式报道那天,咱们就可以进去仔细看看了。”
咱们?难道下次他还要跟来?孟娴忍不住腹诽。
其实,白霍此行的目的很明显,他就是要带着孟娴来学校走一两次过场,让所有人都知道孟娴和他的关系,有那么多双眼睛替他盯着,他谅傅岑也不敢再往孟娴身边凑,除非他不想要他的教授职称和一世清名。
孟娴眼里闪过一丝微妙的情绪,不过她也没拒绝,由着白霍带着她见了校长,还有正好待在学校里的、音乐系的两三个教授老师。
佛罗伦大学的校长显然是把白霍当成了贵宾,引荐过孟娴之后,他们二人聊得十分投机。孟娴在一旁等得无聊,趁白霍不备,用力把手抽了出来。
白霍察觉,立刻转脸看她,孟娴见状指了指外面:“你们慢慢聊,我去下洗手间。”
白霍的表情放松了下来,又恢复成刚才那副好好老公的温柔样子,嘱咐道:“洗手间在走廊尽头,记得快点儿回来。”
快走出校长室门口时,孟娴还能听见他们谈笑风生的交谈声。校长正不遗余力地夸赞他们夫妻二人有多恩爱:“……白先生和您的爱人真是般配,都那么优秀,感情还这么好……”
后面的对话孟娴没听到,因为自动门已经关上。
世人虽然知晓“人不可貌相”的道理,但又永远改不掉用一个人的长相、出身以及能力来衡量他人品好坏的习惯——好比白霍这样的,在所有人眼里,大抵就是万里挑一的好男人。
但……谁又能想得到他是个执拗的疯子呢。
从洗手间出来后,孟娴隐约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一阵的欢呼声,夹杂着篮球重重砸在橡胶地面上的闷响。
她的视线从窗户投出去,最终落在办公楼右侧的篮球场上。
巨大的室外篮球场被铁丝网隔成两个,其中一个热闹些,里面大概有十来个男生在打球,旁边观众席也有不少人在观看,应该都是留校的研究生,一派朝气蓬勃的样子。它隔壁的那个球场则空荡荡的,里面只有一个人,好像在练习投篮。
孟娴的视线漫无目的地在那两个场里来回穿梭,那个孤身一人的男生一直孤零零的,另一边打比赛的队伍派人过去,大概是问他要不要加入,他也没去。
好孤僻的性格,孟娴心想。
她定睛看了眼那人,对方的身形比例很优秀,虽然有些看不清脸,但整个人修长挺拔,身穿蓝白色的十二号球衣,每次跳起来扣篮的样子都很轻松。
这时,校长室的门开了,几乎是白霍从里面出来的一瞬间,孟娴转过身来。
“在看什么?”白霍低声问。
孟娴朝他走过去:“没什么,校园里的绿化做得不错,花花草草都长得挺好的。”
上车后,孟娴把副驾驶的车窗打开了,车里开着空调倒不热,但有些闷,她想透透气。
因为校园里车子限速,再加上车还没开到学校主干道,所以白霍开得很慢,慢到孟娴甚至能看清每意个经过的人的长相和表情。
突然,她视线中映入一道蓝白色的身影,那身影正朝他们的方向走过来,他的手里提着网兜篮球。孟娴一眼就认出他是篮球场上那个独自打球的男生,然而等她目光上移,看清对方脸的一瞬间,孟娴的瞳孔微缩,浑身涌起一阵毛骨悚然的幻灭感——这个男生和傅岑长得很像,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那种像。他面无表情,但就是有种孤傲感,眼神冷沉,好似在睥睨所有人。
但他绝不是傅岑,若说傅岑是春日的暖阳,那他就是荒原上冷冽的风。
似乎在某一瞬,他也看向孟娴,和她对视。就这样伴随着风声,孟娴的视线和他的擦肩而过。
倒车镜里,那个身影渐渐消失,她后知后觉,恍过神,才想起回头去看。
“怎么了?”白霍发现妻子的异样,“看到认识的人了?”
孟娴这才收回视线,平视着前方:“没什么……”
孟娴知道,傅岑有个弟弟叫傅信。
在她想起以前和傅岑朝夕相处的日子时,难免也会顺带想起他身边的人。
但她对傅信的印象不深,有关他的那些贫瘠而寡淡的记忆,早已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蒙尘在脑海角落里;要不是他长大后和傅岑过分相似的相貌,她可能永远想不起这个人。
分散的思绪慢慢收拢,孟娴将注意力重新落在眼前的花枝上。身边的小琪把她要的那把花剪递过来,见她一直盯着那花看,小琪那双像小鹿一样湿漉漉的眼睛含着笑意,道:“太太,这株藤本月季的名字叫‘克莱尔奥斯汀’,是园艺师前几天引进的新品种。”
在小南楼工作的这段时间,小琪已经从刚开始的不甚熟练逐渐转变成游刃有余,这里的大多数花,她都能叫得出名字和生活习性。
新品种啊,怪不得以前没在露台上见过,孟娴想。
她伸手去摸离她最近的那枝,上面已经开了三朵花和几个小花苞,小琪看见孟娴魂不守舍的样子,面上流露出几分担忧:“太太,您要小心点儿,别被花刺扎到手……”
孟娴突然身体一僵,明明是一句稀松平常的话,却好似在一瞬间戳到了孟娴的某个记忆点,她忽地顿住,脑子里快速地闪过一些尘封的画面——
一个陌生的女人穿着及踝的长裙,清瘦的手腕上挂着一只细镯,长发绾在脑后,怀里抱着一束包好的花。孟娴看不清女人的脸,就连她说话的声音都是时远时近的。
“……我们小娴真乖,要小心点哦,别被花刺扎到手了……”
孟娴眼神恍惚,心口也忽地抽痛了一下。
这是谁?怎么一想到她,她心里就好难受,这种欲哭无泪的沉闷感,是她以前从未有过的。
还不等她细想,放在一边的手机短促地响了两声,听提示音应该是有新短信。
孟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小琪,对方此时正忙着把剪下来的枝叶打扫干净,没注意这边。她点开短信,只见傅岑发来的信息上方,是她好奇心作祟时问出的那句:“我今天在佛罗伦好像见到你弟弟傅信了,他现在和你长得好像,我差点儿没认出来。”
下面则是的傅岑回复:“那应该就是他,傅信他不久前才回国,最近要在佛罗伦待一段时间。他小的时候你见过他很多次,所以对他有些微薄印象也正常。”
孟娴看完后就把短信随手删了,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低头继续修剪她的花。
第三十三章:梦呓8
等待开学的时间过得很快,中途白英又来了家里几次,听说孟娴要去上班,兴高采烈地拉着她说了很多以前她们一起上学的事,但仍旧只字未提傅岑,就好像她们上大学的那段日子里,傅岑完全没出现过一样。
白英在隐瞒。
孟娴的记忆中,白英曾在校庆那天问:“他校庆时要上台弹钢琴,你们那双人舞还跳不跳了?”
孟娴的钢琴和交际舞都是傅岑教的,除了他,她身边没有其他人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
开学前两天,孟娴在家自己练习了一下讲课,倒也像模像样,有点为人师表的感觉。白霍晚上从公司回来,看见她还在整理电子教案,说不出什么意味地,幽幽说了句:“要是太辛苦就别做了吧,我可舍不得你受罪,家里又不缺你那份工资。”
孟娴面上一丝波动都没有:“不辛苦,再说了,总待在家里无事可做我也无聊。”
她是不缺那份工资,可人活着无论如何要给自己留个退路,否则便没有底气,只能听天由命。
程锴闷酒喝了半晌,宁进才姗姗来迟,脸上还挂着荡漾的笑,看得程锴特别无语。
宁进笑得贱兮兮的,凑到他身边说:“程哥,我跟小薇表白了。”
自从上次白英生日宴宁进和罗嶶双双暴露以后,宁进便也不藏着自己的心思了。一开始他还顾及罗薇以前追过程锴这件事,后来知道也就是闹着玩的时候,就开始肆无忌惮地追着人家跑了。
这年头,天上的鸟、地上的猫都是成双成对的,连宁进这种吊儿郎当的货色都能抱得美人归。这才多久,称呼都改了。
程锴眼神闪烁:“你表白了?她怎么说?”
“还没松口答应,不过也没拒绝呀。”宁进乐呵呵的。
程锴把宁进从头打量到脚,语气凉飕飕的:“我劝你别高兴得太早,我见过罗薇那些前男友,个个都比你高,比你帅。”
其实程锴这话有些夸大,宁进长得还是很不错的,虽然不如程锴那么精致,但也很帅气。罗薇那些前男友或许有比他健壮的,但绝对没有比他帅的。但程锴就是看不惯宁进这嘚瑟样子,免不得要恶劣地刺激他两句。
但宁进压根没放在心上,他精得跟猴儿似的,一眼就看出程锴是故意的,轻哼一声:“哥,你别阴阳怪气了,我知道你是嫉妒我。”
程锴脸色一沉:“呵,真好笑,我嫉妒你什么?”
“你嫉妒我有人疼、有人爱。”宁进调侃道。
程锴闻言,差点脱口而出:难道我没有吗?可话到了嘴边,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还真没有。
他都二十多岁了,还没情窦初开过,以前那些追求者也都被他的臭脾气给吓跑了。爹妈更也就。争家产、表孝心的时候能想起来他;而唯一疼爱他的爷爷,现在还在病床上躺着。程锴想想,咬牙道:“炫耀两句得了,没完了?”
宁进看出程锴并不是真生气,他可是自诩程锴的左膀右臂,现在见自己好兄弟心情不好,他能视而不见?
那必然不。
“哥,我看你这像吃了火药似的,你有烦心事啊?你跟我说,我帮你想办法。”宁进凑过去,一副义不容辞的样子,
“就你?”程锴瞥他一眼,虽然嘴上不屑,其实他心里已经有一点松动了。
说实话,宁进消息灵通,办事尽心尽力,算是程锴朋友中最靠谱的了。
“说来听听嘛,万一我真能帮得上忙呢?”宁进再次抛出橄榄枝。
沉寂片刻,程锴终于犹犹豫豫地开了口:“我……我有一个朋友,他最近有点不太对劲……”
宁进的表情耐人寻味起来:“哪个朋友啊,我认识吗?”
“你不认识。”程锴否认得斩钉截铁。
“哦……”宁进促狭地笑了,“那你接着说。”
程锴正色:“我那个朋友,他最近认识了一个女孩,那女孩……有男朋友了,但是我朋友和女孩之间发生了一些事,然后……他最近发现自己总把注意力放在那女孩身上,你说这正常吗?”
宁进认真地分析着:“哥,你这朋友不地道,怎么能想着挖人墙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