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孟娴的秘密基地很简陋,楼梯通向天台的小房子背后,里面有一个简易折叠的凳子、一个软垫,还有一个小笼子,里面还放了一个用罐头铁盒做成的奶盆。“以前没有笼子和奶盆的,是堆堆来了以后才有的。”孟娴稍微整理了下地上随意放的几本书,傅岑只来得及看到一些不认识的英文和数学符号。
他后知后觉:“堆堆……是你给它取的名字吗?”
他还没有给猫取名字,他不知道取什么,也怕取了名字后和猫的感情更深厚,以后不能在一起,会很难受。
“嗯,”孟娴的目光投向傅岑怀里的猫,“最近艺术楼后面总有人闹事,那些人对它也不友好,我就把它抱上来了。”
原来她写字条约他过来是为了猫。傅岑低下头:“你怎么知道猫是我的……”
她是怎么知道的?这一直都是他的秘密,艺术楼这边人少,他和猫在一起玩时也从来没碰到过别人。
孟娴低头翻书,抬眼示意傅岑看天台西侧的栏杆:“早在你和堆堆没来这儿时,我就在这里练英文口语了。我想进学校的模联社团,参加竞赛可以竞选保送候选人或者拿奖金。我每次站在那里背书,都可以看到你在楼下和猫玩。”
傅岑微怔,良久没再开口。
他一直以为他是孤独的,结果冥冥之中一直有人在某处注视着他。某种意义上,这大概也算是一种陪伴吧。
“如果我今天不来天台,你会一直等我吗?”冷不丁地,傅岑突然提到那张字条。
孟娴抬起头,狭长的双眼泛出淡薄的笑意:“我不知道,但我明天应该还会给你写字条。不过下次我会直接在字条上把事情挑明,省得你误会。”
傅岑脸一红,有种心思被看穿、自己还会错了意的尴尬。
“谢谢你救它,不过……今天艺术楼没人来,你把堆堆放在平日里它待的地方,留个字条就好了。为什么一定要当面把它给我?”他向孟娴发问,甚至下意识地接受了孟娴给猫取的名字。说完,傅岑忽然发现自己这话似乎有点不识好歹的嫌疑,又连忙补救,“我的意思是,你这么忙,没必要为了不熟的普通同学浪费学习时间。”
缄默两秒,孟娴看着他开口:“当面交还我更放心。再说了,我帮你当然要让你知道。”
她笑了笑,眉眼被侧照下来的夕阳映得格外温柔,少女身上的校服外套散发着轻淡的橙花香气和秋日的暖阳交织在一起,像某种青涩但尾调微甜的果子:“我可不愿意做无名英雄。”
…………
那天之后,傅岑发觉自己好像开始注意孟娴了。
她经常去艺术楼的天台背书,多数是英语;课间休息时,她也能不受任何影响,稳稳当当地做题;偶尔也会有不喜欢她的同学在背后说她的坏话,可能实在是挑不出毛病,他们只能说她“穷”。
孟娴穷到什么地步呢?
她是以特困择优生考进的重点高中,学杂费全免,老师还会帮她申请贫困补贴。她的穿着打扮和漂亮从不沾边,全校统一的校服、洗到发白的鞋子、黑色的素圈头绳,她从不戴发卡、手表之类的配饰,齐肩发有时披散着、有时扎成马尾,整个人素到不能再素。
这对于正值青春期的女孩子来说,应当是难以启齿的困窘,但孟娴不觉得。她吃食堂最便宜的饭菜,做题的时候用笔帽当发卡别好额前的碎发,她坦坦荡荡地领取属于自己的那份补助金……她只管走自己的路,旁人怎样她都不在乎。
傅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同龄人,他很羡慕她,羡慕她可以心无旁骛,羡慕她可以永远从容不迫。
于是,他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她身上,他对她有好奇心,想了解她的一切。
可能是有了盼头,傅岑在学校的日子也没那么枯燥难熬了。
不知从何时起,堆堆成了他和孟娴的“共同财产”,傅岑也默许了这件事。
有时他遛完堆堆、带它回到天台时,孟娴还在学习。他见状也不打扰她,把猫放进笼子里,靠坐在墙角睡觉。
他在家里总是睡不好,精神世界本就贫瘠荒芜的他,觉得人生没什么意思,活着也就只是活着而已。
虽然并不知道对方是怎么看待他的,但他只有孟娴一个朋友。
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他和孟娴还是“同学以上,朋友未满”的关系。直到初冬的某天,明明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好天气,孟娴却破天荒地一整天都没有去天台。
第二天、第三天……之后的那些天她还是没有去,仿佛之前的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
班里,傅岑坐在最后一排,孟娴坐第三排正中间。这样的距离对傅岑来说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他其实很想问她为什么突然不去天台了,但又不知如何开口。
他的心像被放在温热的油锅上煎熬,浑身焦躁难安。他频频地往孟娴的方向看过去,但对方始终没有回头。
下了课,孟娴从他身边经过,急匆匆地,看都没看他一眼。傅岑视线追随,隔着玻璃窗看见孟娴正在和一个男生面对面说话。
那男生穿着高二的校服,递给孟娴一个饭盒,两个人又笑着说了几句话。
傅岑前排的几个女生也注意到了,低声八卦——
“跟班长说话的男生,我在光荣榜上见过,戴眼镜也好好看啊。”
“他跟咱们班长是朋友吗?”
“不会是青梅竹马吧?”
…………
不知为什么,傅岑的心里忽然空落落的,好像又回到了以前那被所有人抛弃的时候。
这种低落的情绪一直持续到放学,傅岑算好时间跑上天台,却依旧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甚至连一直放在天台的书也不见了,只剩下堆堆在笼子旁边孤零零地趴着,和他一样可怜。
傅岑慢慢踱步过去,在笼子前蹲下,心里说不出的苦涩。
他想起前几天孟娴跟他开玩笑说他跟堆堆长得有点像,他当时还说她和堆堆更像。
沉默片刻,他抬手摸了摸正高兴地蹭着他的猫,声音低下去:“你还开心得起来,姐姐都不要你了。”
“谁说我不要它了?”
身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傅岑猛地回头看,孟娴逆光站在他身后,怀里抱了几本书,正有些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很久以后,当傅岑回忆起那天时,还是能够清晰地感受到那种失而复得的狂喜。
年少时的感情好像总是诞生于不知不觉,却又让人猝不及防。
“我妈前两天生病住院了,我放学以后要去医院照顾她,所以没来;书被我拿走还给图书馆了,因为都背完了,要换其他的……”孟娴一五一十地、耐心地回答了傅岑的每一个问题。
傅岑一边逗猫,一边假装漫不经心地继续问:“那给你送饭盒的高二男生……是你朋友吗?”
孟娴思索两秒,才想起傅岑说的是谁:“他是我邻居家阿姨的儿子,我在他家开的饭馆兼职帮忙,他妈妈有时候做了好吃的,就让他给我带一份。她顿一顿,“我妈生病,我跟他家借了点钱,他就顺便问了下我妈的病情,别的没聊什么。”
说完这话,孟娴忽然发现傅岑周身的气场似乎变了,原本紧绷的状态一下子放松了下来。
谈话最后,傅岑递给孟娴一张卡,上面用小纸条贴着密码。
“朝我借吧。”他真诚地说。
孟娴从来就不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更何况她现在的确需要钱。她没犹豫,接过卡:
“谢谢,以后我兼职挣了钱就还你。”
“不用还,”傅岑连忙开口,“因为我也有事想请你帮忙……”
孟娴实在想不出傅岑能请求她些什么,她一无所有,但她还是点了点头:“你说。”
“你帮我补课吧,这些钱就当学费了。”他终于想出一个两全之法,一个可以拉近二人距离的办法。
而且,要是成绩好的话,至少下次调换位置时,他可以坐得离她近一些。
第二十三章:玫瑰刺6
匀速行驶的车里静得出奇,孟娴习惯性地往车窗外看,白霍坐在她身旁,覆住她的左手,问道:“想什么呢?”
白霍似乎有些微不悦,但又好像没有,他希望妻子能多关注自己一点,而不是整日里想着那些无关紧要的人或事。他已经让步了,让她单独出来看望家里的帮佣,所以她也应该把心收一收,现下只关注他一个人就够了。
孟娴转过脸来,轻浅地笑:“我看外面绿化带里的花开得不错,突然想起家里那些花了,没忍住多看了两眼。”
路边绿化带里的玫瑰和月季通常不讲究品种和颜色,只求量多,种得满满当当。每到花期,道路两旁花团锦簇,一眼望去颇为壮观。可惜只适合远观,近看的话,既不精致,颜色也俗。
白霍闻言,淡淡开口:“野花再香,终究比不上家花。”
小南楼种的那些藤本花卉都是名贵品种,盛开之时远不是“好看”二字可以形容的,堪称惊艳。虽然花期短还要付出更多心力去养护,但也因此显得更加珍贵。只不过这话从白霍嘴里说出来,孟娴莫名听出了一丝旁敲侧击的微妙意味。
“自己的花当然总是最好的。”她敷衍一句,仿佛听不出白霍的深层意思,让他有种一拳打到棉花上的错觉。
白霍笑笑,没再说什么。只是很快,他发现孟娴的手有些不对劲:“怎么没戴戒指?”
在孟娴车祸苏醒后的第二天,白霍就买了一对新婚戒给他们各自戴上。
“旧的既然找不到了,那戴新的也好,重新开始。”白霍当时这样说。
自戴上那天起,他就没再摘下来过。可如今,孟娴的手上却空无一物。
白霍脸色未变,但目光微沉,他直勾勾地盯着孟娴,似乎在等她给他一个合理又完美的解释。
明明出门前他是看着她戴上去的——她今天穿的长裙,戴的水晶耳环,都是他亲自挑好,亲手为她穿戴的。
她是他的妻子,也是独属于他一人的缪斯,他装扮她,说到底不过是通过另一种方式来满足他的占有欲。
孟娴知道白霍心中所想,她表情微愣,然后从包里的内袋中拿出那枚戒指,戴了回去。
“去洗手间的时候摘下来的,随手放到包里,忘记戴了。”她安抚着他,但语气明显有些漫不经心,好像并未将这枚戒指放在心上。
他给的戒指,不过是对她的缚束,她想脱离桎梏,现在却不是最好的时机。她故意在他面前不戴婚戒,不过是她隐秘的、小小的反抗罢了。
白霍微微一笑,也不知有没有看出孟娴态度的变化,他摸了摸妻子耳边的头发,低声耳语:“下不为例。”
男人低沉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冷然,他固执地抓住妻子的手,细细摩挲着,好像他一放开,她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似的,而他眼中那种暗沉黏稠的威压让孟娴不禁脊背发凉。
不与孟娴对视时,白霍脸上便没了笑;也或许是面对着她时,他已经用尽了所有的耐心。男人看向车窗外源源不断的观景花时,脸上像蒙了一层冰霜,眼中透出恶毒的厌恶。
他想起了家里那些花。
往年,每到结婚纪念日时,他和孟娴就会一起种下一株新的花藤,仿佛花开得越好,他们之间的感情就会越深厚。
他记得最清楚的,是二人结婚一周年时种下的“克里斯蒂娜公爵夫人”。
二人亲自照顾灌养这株花藤,就像养大自己的孩子一样,园艺师也没怎么经手。第一次复花时,孟娴剪了最好看的一朵,别在左耳上,抱着他对他笑,说会永远爱他。
现在想想,真是美好又虚幻。
当初和离婚协议一起到来的,还有园艺师告知他那株花快不行了的消息。那株花只活了几年,而孟娴的爱却比花期还要短暂。
他对孟娴说:“一周年时我们种的那株花生病了,快要死了。你走之前,至少陪我去看看它吧?”
可能是一时之间想不到可以挽留她的办法,也可能是慌乱之下的口不择言,他卑微到把一株将死的花拿出来作为筹码,心存幻想的、期待她能念起旧情。
但她面无表情:“死了就死了,挖出来扔掉不就好了?反正没了这一株,还有千千万万株替代品。”
白霍闭上眼,心口传来阵阵钝痛。直到今天,他也忘不了当初他是以何等心境听她说出这样的话。
草木无心,可他有心。他清晰地记得他对孟娴的爱,但想不起,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恨她的了。
黑云压城,闷热了小半个月的江州即将迎来一场暴雨。
客厅的壁挂电视正在播放天气预报,半开放式的厨房旁边就是餐桌,桌上已经摆了几盘菜,有荤有素,在明亮的灯光下显得格外色泽鲜亮、香气逼人。
傅岑穿着围裙,正料理着手里的鱼,手边的煮锅已经开始冒出热气,隐隐有沸腾之意。这时,傅岑听到玄关处传来了门铃声,他想不出是谁会在这个时间找他。
监控显示屏在玄关拐角,傅岑放下手中的鱼,前去查看。可他只看了一眼,来不及脱下围裙,就连忙快步走过去给来人开门。
门开后,一个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男生手扶着一个行李箱,长身玉立地站在门口,清冷的眉眼和十几岁的傅岑如出一辙。
“傅信?!”傅岑一脸惊喜,侧身道,“快进来,不是晚上的航班吗?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他还想去机场接他呢,兄弟俩这么久没见面,他都快有些认不出弟弟了。
“航班提前了,怕你在忙。反正我记得地方,就直接来了。”傅信边说,边拎着行李箱走了进去。
进门后,傅信下意识地扫视了一圈——这里和几年前他来的时候没什么差别,甚至一些绿植和相框的位置都一模一样,而玄关矮柜上摆放的那幅合照……
他眼神冷下来,那是他和哥哥还有……孟娴。
傅岑关上门,看到弟弟的视线落在那张合照上,他笑了笑:“还记得她吗?孟娴姐姐。我记得你最后一次见她,好像是十三四岁的时候吧……”
傅信小傅岑五岁,第一次见到孟娴,是他十三岁那年在哥哥租的公寓里。
这么多年来,他和孟娴没说过几句话,只是偶尔见过几面而已。
“不记得了。”傅信语气淡淡,头也不回地拖着行李箱去了客房。
对于弟弟不甚热络的态度,傅岑早就习以为常,他一边用余光注意着灶台上的汤锅,一边在傅信身后拔高了声音:“你房间我收拾过了,新的睡衣和拖鞋在柜子里,稍微收拾一下,赶紧出来吃饭。”
活脱脱一个老父亲的样子。
傅信没回话,关上房门,开灯换鞋,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般地完成后,手机“叮”的一声,他拿起来,是学校发布的消息——
全体成员,后天下午三点,南七号楼c区2206实验室,介绍分组以及计划交接工作,请务必准时。
敲门声响起,傅岑催道:“阿信,好了吗?先吃饭吧。”
他把手机锁屏,回道:“来了。”
傅岑厨艺很好,居家好男人的气质被他体现得淋漓尽致。看着桌上冒着袅袅热气的饭菜,家里也让傅岑打扫得一尘不染,这种“家”的氛围,傅信很久没有感受过了。
“还有一道汤,要再炖一会儿,先吃菜吧。”傅岑看起来心情不错,给弟弟递过筷子和汤勺,又给两人各倒了杯果汁才坐下。
“你什么时候去学校?我跟你一起,有点事要办。”傅岑问道,而他口中的“学校”自然是指佛罗伦大学。
“后天下午就去,导师已经和这边沟通好了,”傅信顿了一秒,“这个时间学校应该还在放假吧,哥你去学校办什么事?”
傅岑垂着眼帘:“私事,跟你说你也不知道。”
他不想说,傅信也不追问,因为他现在关心的是另一件事。他抬眼看向傅岑:“哥,你现在还在跟那个女人接触吗?”
虽然玄关和客厅摆的照片、垂丝茉莉的手机锁屏壁纸,还有提起她时傅岑的语气和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但傅信还是想要一个答案。
傅岑闻言,夹菜的动作一滞,他没想到傅信会如此直接,抬头望去,正和傅信冰冷如机器人一样的目光撞个正着。但他的神情还是平静的,并没有因为傅信的话而露出羞愧的表情。
沉默片刻,傅岑嘴角的笑慢慢消失:“你都知道了。”
傅信一直都知道,知道自己哥哥的心里一直装着那个女人。他嗤笑一声:“她嫁的那个男人叫白霍是吗?他们的婚礼盛大到我想不知道都难,新娘的名字上了那么多次新闻头条,稍微查一下就知道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傅岑脸色沉下来,试图用兄长的威严来增强他这句话的可信度,“这是我的事,和其他人没有关系。我是个成年人,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看你是鬼迷心窍了。”傅信毫不客气,冷冷道。
傅信记忆中,傅岑好像一直像是被鬼迷了心窍一样。哥哥有着良好的教养和优异的学识,平时是温润沉稳的音乐教授,可一旦遇到和孟娴有关的事,他就开始变得不正常了。以前的种种也就算了,如今对方已经结婚,他还自我欺骗,固执得要命,那他就是愚蠢、就是糊涂。
傅岑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把想说的话都咽回了肚子里,只说了一句:“我自己有分寸。”
第二十四章:玫瑰刺7
孟娴想找那两张废票的时候,才发现连同夹着那本废票的书,都不见了。
秋姨在外面敲门,称白英小姐到了,让她快下楼。
白霍应该知道傅岑的存在,以他那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的性格,傅岑如今还能安然无恙,
当真是匪夷所思。而且自那之后,她居然还意外失忆……
想到这儿,孟娴心头一凛,她发觉自己之前一直忽略了一些事——从她残缺的记忆来看,她当初决定与白霍离婚后陪傅岑去保加利亚,而离婚的日子和启程的日子很接近,以至于傅岑当时还担心会不会因为离婚事宜耽搁行程。
一个忙着离婚的人,在一切还没有尘埃落定的时候,为什么非要特意飞去国外看展?而看展的路上恰好出了车祸,还失忆了。
而且,白霍把她的照片都堆在阁楼,她刚醒时对她的态度也是冷漠中掺杂着淡淡恨意。看来她那不太完整的记忆没有出错,她和白霍绝对因为离婚的事闹得很难堪,但白霍和傅岑相安无事……。
这中间一定发生了什么,就在她记忆空白的地方,孟娴想。
心里藏着事,孟娴下楼的时候还有些恍惚,白英已经走到楼梯口侧边了,她都没反应过来。
“想什么呢?”白英好整以暇地笑着,在孟娴面前挥了挥手。
孟娴微愣一下,这才从思绪中抽离出来,笑了笑:“没什么,我刚睡醒,还迷糊着呢。”
白英自然地去拉孟娴的手,带她去客厅沙发坐下:“下周我过生日,妈在老宅给我办生日会,我今天是来送请柬的。”
自家人的生日会,一般来说是用不上请柬的。但白英是个颇有仪式感的人,或许也可能是想找个借口寻好友聊聊天,她便亲自把请柬送来了。
请柬被白英放在桌子上,深绿烫金,边缘点缀着她叫不上名字的永生花,棕色火漆封边,很是精致。
“到时候程锴他们都来,还有上次我跟你说的罗薇。”白英说着,似笑非笑,“……肯定有热闹看了。”
白家老宅。
孟娴对这儿是有些熟悉感的,老宅和小南楼的建筑风格很相似,但要更宏大庄重些,草坪空地的周围大得像迷宫,种了很多灌木丛和矮树,前后庭院没种什么花,绿植都修剪得一板一眼。
老宅后院的草坪上已经摆好甜品台和各式酒水,加上迎宾区、签到台,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三三两两地聚成一堆,这简约而不简单的生日宴,倒和白英平日里招摇过市的风格不太像。
似是看出了孟娴的心思,白霍扶着妻子的腰,低声道:“白英本想选个市中心的星级酒店包下来开生日派对的,被妈拦下来了。”
一路上遇到不认识的人,白霍就用这种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来告诉她对方是谁。和白霍结婚五年,许多人都认得孟娴,跟她打招呼时也都带着礼貌客气的微笑,但仍掩盖不住语气里微弱的敬意。她知道,这明显是因为白霍。
“白英呢,怎么一直没见她?”一直没见到宴会的主人公,孟娴忍不住问道。。
白霍抬头看向二楼的某个房间:“应该还在房里忙着化妆。程端今天也会来,往年这个时候他基本都在国外谈合作,很少有空,今年倒是赶上了,白英当然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