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少女时期的白英明媚张扬得很,远没有二十几岁的孟娴稳重,除非是重要场合,否则很少能看见她大家千金的风范。白璋实在看不下去女儿那副饿死鬼一般的样子,皱着眉斥责:“吃那么急干什么?又没人和你抢。”白英被饭菜噎个正着,急急忙忙喝汤往下顺:“爸,我刚知道孟娴换兼职了,我得过去看看,她脾气那么好,万一有人欺负她呢……”
白霍扎着筷子的手一顿,再去夹菜时,眼神明显不再专注。
托白英的福,白璋夫妻俩对“孟娴”这个名字也是耳熟能详,只是孟娴唯一一次来家里做客时二人外出了,没能见到。
“你朋友是遇到困难了吗?怎么好端端的不上学,要去兼职?”梁榆一边给女儿夹菜,一边问道。
梁榆是白璋的妻子,和丈夫一直互敬互爱,还生下一双优秀的儿女,被人捧惯了,难免有些心高气傲。她并不知道孟娴的身世,以为她又和以前那些小姑娘一样,是白英身后的小跟班。
白英擦擦嘴:“妈!我三言两语跟你讲不清楚,等有空了再说吧,我先走了。”
白英一走,梁榆扭过头看向白霍:“妹妹这个朋友,你见过吗?人怎么样?”
白霍沉默两秒:“孟娴人很好,温良上进,对白英也不错。”
梁榆笑了笑:“妈问的不是这个,她家境是不是很差啊,不然怎么会想到去兼职呀?”
梁榆是有优越感的,当然她也有资格优越。娘家和婆家都是累积多年财富的豪门,所以听见“兼职”这两个字,她迅速把女儿的这个新朋友划在了“可来往”的界线之外。
白霍眉头微皱:“孟娴她家境是不太好,她兼职是为了交学费,但是……”
但是她已经很努力了,穷不是她的错。
在白霍的印象中,孟娴一直把自己经营得很好。她用挣的钱和空闲时间来投资自己,有主见、有能力、有才华。
不熟的话,谁也看不出她家境不好。可一旦熟了,知道她吃过什么样的苦,便只有心疼且敬佩她。
可后面的话白霍没能说出来就被母亲打断了:“穷到连学费都交不起了?!天呐,白英怎么会想到和这种人交朋友的……”
白霍平生第一次对母亲生出不悦,他记忆中的母亲一向优雅得体,如今却多少有些刻薄,一个“穷”字就可以让她否定一个人的一切。
“她考上和白英一样的学校,每学期都拿白英拿不了的奖学金,一边上学一边在高级餐厅兼职挣学费,”他顿一顿,看向梁榆,“妈,家里不需要白英去攀附有钱人,但需要一个优秀的女孩在她身边熏陶她,而孟娴就是最合适的那个人。”
白霍这话没什么攻击性,只是阐述事实。但梁榆好像被儿子教育得有些下不来台,闻言轻哼一声:“再努力,还不是为了往上爬。接近我们白英,肯定是有目的的……”
白霍不吃她这一套,他自顾自地吃饭:“我记得外公和舅舅的中兴生物早年也是腰部企业,和万科远不能比,妈你嫁到白家以后,中兴这才慢慢起势……”
梁榆陡然变了脸色,她当年嫁给白璋的确是高攀,白霍说得还算委婉了。当年中兴不过是个综合素质中等偏下的公司而已,当年白璋也不是白家第一顺位继承人,否则是不会娶梁榆的。
白霍看向母亲,语气沉然:“有机会谁都想往上爬,这没有错。”
人望山、鱼窥荷,有机会谁都会想往上前进的。
梁榆彻底缄默下来,再不提这事。
…………
第二十章:玫瑰刺3
白霍第七次见到孟娴,已经初冬,在她换了新兼职的那家咖啡厅里。
他一直知道她聪明,懂得合理利用自身价值。她不做廉价的劳动力,除了在餐厅、咖啡厅弹钢琴,就是通过白英的介绍给有钱人家的小孩做家教老师。
他和旧友约在咖啡厅见面,进去时,弹钢琴的女孩还不是孟娴。半杯咖啡下肚,他再抬头的那一秒便注意到那张熟悉的脸。
不比上次见面时素静,她化了妆,整个人明艳许多。白霍想这应该是咖啡厅要求的,妆容得体毕竟也是员工形象的一部分。
朋友看他的视线频频落在相同的地方,看过去后,笑了笑:“认识的人?”
白霍这才收回目光:“白英的朋友。”
“不去打个招呼吗?”对方问道。
白霍顿了一秒,那个时候的他还不太明白自己内心深处油然而生的退缩和不自信是为什么,但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突然发生的变故吸引过去了。
琴声不知何时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男人刺耳混浊的吵闹声:“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给个联系方式呗,在这儿弹钢琴能有什么前途?你跟着我,想要什么哥都给你买……”
男人生得五大三粗,大概三四十岁的年纪,满脸横肉,上下打量孟娴的眼神猥琐而露骨。
孟娴面无表情:“不好意思先生,我没办法同意您的要求。”
说着,她就要离开,周围的人都看过来,那男人瞬间恼羞成怒:“你装什么啊,穿得这么漂亮不就是想找个有钱人吗?你弹钢琴他们给你多少钱,我给你五倍……”
男人吵嚷着,看孟娴无动于衷,竟然还想上手打人。变故发生得太快,在他挥出巴掌的一瞬间,孟娴只看到男人身后飞快闪过的高大身影,她下意识闭着眼往后躲。
但预料中的巴掌没有落下,孟娴慢慢睁开眼,只见白霍紧箍着那男人的手腕,那男人憋红了脸,伸出去的手如何用力都抽不出来。相较之下,他那膀大腰圆的身材在白霍的身高压制下简直不值一提。
男人瞬间气焰全无,声音也一下子低了几个度,只低声咒骂着,要白霍松开他。经理和保安这时匆匆赶到,连声道歉,把男人带了出去。
临走前,经理把孟娴叫到一边:“你今天先回去休息吧,让小冉替你,工资照发。”
按理说,这个时候已经没白霍什么事了,他正要离开,却听孟娴唤他:“白先生。”
白霍回头,看到孟娴大衣里青白色的羊绒裙摆,她在他面前站定:“白先生,谢谢你刚才帮我解围。”
白霍原以为还有下文,可对方也只说了这么一句而已,说完就要转身离开。忽然,他脑子里冒出一个念头,他甚至来不及思考,脱口而出:“我送你回去吧。”
孟娴顿在原地,二人的视线在半空中相撞。
他又重复了一遍,语气中带着一丝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期盼:“我送你回去吧,外面在下雪,很冷。”
白霍记得白英说过,孟娴住在学校的双人公寓内,与她同住的女孩搬出去和男友一起住了,只剩她一人。
从后视镜看过去,孟娴坐得端正,她静静地看着窗外,身上萦绕着一种说不出的无奈。
可能她也被吓到了吧,他想。
等红灯时,白霍又从后视镜向后看去,孟娴垂着眼帘,眼里雾蒙蒙的。但她没哭,只是抬手用指腹慢慢擦掉了嘴上的口红。
那个动作落在白霍眼里,像被加了慢镜头。事实上他从未见谁在他面前做这种损毁自己妆容的、不体面的事情,可那一瞬间,他完全理解她这么做的原因——因为那个下流龌龊的男人,用她的美丽来羞辱她,而她不堪受辱。
回想之前,孟娴从未有过这样的一面。
她比同龄女孩要成熟稳重,微微一笑时,自信又落落大方,白霍很欣赏这样的人。她也从不主动提及她的身世和从小到大承受过的坎坷磨难,她的躯壳是坚硬的,经历了如此不堪的事,她只静默地垂低了腰肢,眼尾噙着一滴泪,却无论如何不让眼泪掉下来。
但她的血肉还是脆弱的,孟娴这时似乎察觉到白霍的注视,转头看向那面后视镜时,那滴泪便如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由着惯性夺眶而出。
像一滴火星,瞬间在他心口烧了一个洞。
小琪出院这天,孟娴想去探望。
白霍本想叫白英陪着孟娴,但白英临时有事,白霍既然答应就不可能反悔,于是暂退一步,约定下班后亲自去接孟娴回家。
孟娴心里清楚,白霍其实很像一个专注的猎人,可惜她对自己的定位不是猎物。
她给傅岑发信息,约他出来见面。
白霍派的司机把孟娴送到医院后就离开了,她打车去了和傅岑约好的咖啡厅,在路上时,她顺便翻看了佛罗伦大学官网的秋季招聘信息。
她本以为傅岑会坐在咖啡厅里等,没想到在门口就遇到了他。
“怎么不进去?”孟娴自然地笑了下,像是来见阔别多年的老友。
她的态度让傅岑微微松了口气,虽然还是生疏,但总算有几分当年的感觉了,是个好的开始,他回道:“等你一起。”
这家咖啡厅是傅岑挑的,隐秘性不错。不同于大众常见的公共咖啡厅,这里每个位置之间都做了半包围式的隔断,架子上摆着绿植和书,很适合私密谈话。
忽然,外面响起跑车的巨大轰鸣声,引得众人纷纷往外看。孟娴下意识侧目,但只来得及看到那辆跑车银白色的一角。
“这家的蓝山咖啡很不错,尝尝。”侍应生端上来两杯咖啡以后,傅岑笑着开口。
孟娴端起来啜一口,的确香醇异常。
“对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傅岑轻搅着自己那份咖啡,问道。
来的路上,孟娴还以为见面后傅岑会先跟她叙旧,毕竟从前几次见面来看,他们的过往对他来挺重要的。
对方仿佛看出了她的心中所想,轻笑一声:“叙旧的话以后有的是机会说,但你找我肯定不是为了叙旧吧,所以……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尽管开口。”
他很了解孟娴,如今他单靠那些已经忘却且无法证明真实性的过去来拉近二人的距离是不可能的,只有对她产生切实的利益,才能和她成为一路人。
孟娴眸中眼波流转,再看向傅岑时眼里多了两分兴味:“我想重新回佛罗伦大学任教,可以吗?”
傅岑向后靠在椅背上,眼神自始至终都放在对面的人身上:“可以。”
他从钱包里抽出一张银行卡,推给孟娴:“这卡里有一百多万,是之前你在白英小姐的设计公司担任设计总监时赚的,密码是你的生日。你当时交给我,让我帮你理财。现在我还给你,看什么时候能派得上用场吧。”
她接过银行卡,至少短期内,经济上不用愁了。
孟娴原本对这次见面没抱太大希望,但现在忽然觉得,她好像可以给自己铺一条后路。
第二十一章:玫瑰刺4
“程哥,刚才等红灯的时候,你往那家咖啡厅看什么呢?”
银白色的跑车已经开出很远,宁进还一个劲儿地把扒着椅背往后看,但他没看出有什么稀奇,只好贱嗖嗖地追问程锴。
“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那么爱管闲事呢?我什么也没看。”程锴目视前方,脸上没什么表情,“你那么疑神疑鬼,那我把你扔回去,让你看个够好不好?”
宁进瞬间噤声,捏着两指在嘴边做了个拉上拉链的动作。
程锴用舌头顶了顶腮,黑着一张脸。
他一眼就认出那个在咖啡厅门口站着的,穿的虽然日常但一如既往整洁干净的背影是傅岑。
而在他旁边和他比肩而立,穿一条剪裁雅致的青绿色长裙,两边耳垂各坠着一颗小小的白水晶的女人……
程锴眯了眯眼,在那女人转身进咖啡厅的一瞬间,他确定那个女人就是孟娴。
环佩青衣,盈盈素靥,看起来真般配啊。
程锴看着他们一起走进咖啡厅,神色恍然,直到绿灯亮了,他才收回视线,重新发动引擎。
到城西的盘山路口时,那里早聚了一堆人,十来辆超跑乱七八糟地停着。有眼熟的,也有不眼熟的,程锴扫视一圈,没看见要找的目标。
“徐备呢?怎么没见他人?”程锴又四周扫视一圈,开口问宁进。
徐备不算程锴朋友圈里的人,说白了就是他的半个对手。徐家家底不太干净,近几年接连被官方整治,没落了不少。
程锴自觉跟徐备不是一路人,但对方还算有魄力,不靠家里,自己赚钱买了辆加个不菲的超跑,这让他挺佩服的。而且徐备的车技也不错,有时能和程锴打个平手,所以他也愿意和徐备比两场。
就是人太花心,身上染的香水味从来不重样。
宁进听程锴提起徐备,撇了撇嘴:“他上个月不是在温哥华加入了一个超跑俱乐部嘛,哪还有心情来这玩。”
程锴吐出一口气,从总控打开了宁进那侧的车门:“你先下去吧,我想自己一个人跑两圈。”
宁进识时务,连忙下车了。
看宁进下车,有人三三两两地簇拥过来:“阿进,程哥还比不比了?哥几个等这么久就为给程哥捧个场……”
话还没说完,伴随着巨大的低沉轰鸣声,程锴如弩箭离弦一般,开车扬长而去,只剩下银白色的残影和一地尾气。
宁进也很无奈,程锴脾性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上一秒高兴,下一秒暴怒,没谁能摸得清。
“你们先比吧,待会儿谁赢了去找程哥讨个赏,这里毕竟是他的场子,他会给的。”宁进摆摆手,说道。
讨的这个赏可不是普通赏钱,要么是新款跑车,要么是同等价值的游轮或别墅。
程锴虽然脾气臭,但善后和补偿永远到位,是非常稳定的利益施予者,所以他身边的追随者可以说只多不少。
车窗外,风景急速掠过,程锴耳后生风,心境反而平静下来。
仔细想想,傅岑能这么快和孟娴拉近关系,也是情理之中。以傅岑多年来对孟娴超乎常理的执着,再加上白霍最近比较忙,他总会有空子可钻。
程锴失笑出声,眼里带着一层淡淡的讥讽。回忆起当年傅岑一身朗正地教他弹钢琴时,他可没想到多年以后能看到这位老师如此执迷不悟的场面。
但一想到孟娴,程锴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了,嘴角微微抽搐一下,那些说不出的微妙情绪不上不下地堵在他心口,压得他喘不上来气。
他自嘲地笑了笑,五十步笑百步,他又有什么资格批判傅岑。
想些别的事吧,他强迫自己。
开车时最忌讳烦躁不安,可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硬是挥之不去。程锴的脑子越发混乱,车开得横冲直撞,像是发泄一样,完全失去平日里赛车时那种游刃有余的畅快感。
绕场整整跑了四圈,程锴这才慢慢平静下来。
他现在浑身的血都是热的,脱力般靠在椅背上,喘着气闭上了眼。
“太太,吃水果。”小琪坐在病床上,把护工处理好放在她病床桌子上的水果盘朝孟娴推了过去。
“身体恢复得怎么样?有哪里不舒服记得及时跟医生说。”孟娴坐病床前,神色温柔。
孟娴对小琪好得有点过头了,远远超过一个东家对用人的关心。知道的,明白她们是雇佣关系,不知道的,可能还以为她们是好朋友。
小琪受宠若惊,连连说自己恢复得很好,还不忘感谢孟娴给她交住院费、请护工的事。
“不用客气,”孟娴笑笑,眼神亲切,“自我车祸醒来,家里做事的女孩里只有你跟我关系近,对我来说,你就像半个家人一样。”
闻言,小琪眼里慢慢氤出湿气,再开口时,隐隐带着哭腔:“太太,您对我真好,我都……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您了……”
她做这一行这么多年,从未遇见过这么善良的雇主,小琪看向孟娴的眼神里已经全是感激。
“说什么报答不报答的,太见外了,”孟娴顿一顿,“不过……”
见她似乎有些难以启齿,小琪眨了下眼:“不过什么?您说就是了,没关系的。”
孟娴抿了抿唇,斟酌了两秒才开口:“是这样的,本来我一小时前就应该来的,不过路上遇到认识的人聊了一会儿,所以来得就有些晚了。”
小琪连忙摆手:“没关系,您能来看我,我已经很高兴了。”
孟娴笑了:“那……待会儿白霍来接我时,如果他问起,你知道该怎么说吧?”
白霍疑心重,占有欲强是摆在明面上的事,小琪瞬间心领神会,明白了孟娴的意思,太太应该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不想让白先生因为这些小事而烦恼。
小琪的神情果然如孟娴意料之中的那样,变得义不容辞:“您放心,如果先生问起来,我会跟先生说,您五点左右就到了,一直在这儿陪我聊天。”
孟娴勾勾唇角,眼里的笑加深了些。
她随便投放出去的那些不值钱的善意,这么快便有回报,她很满意。
傅岑是在十六岁那年和孟娴认识的,准确来说,是十六岁那年的夏末。
傅岑的母亲颜萍在他十五岁时和丈夫离婚,然后迅速改嫁给继父苏怀仁。苏怀仁在云港市任副市长,傅岑也从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一跃而起,成了副市长的半个儿子,和苏家的一儿一女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入学第一天,孟娴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上台做优秀新生演讲,傅岑坐在位子上昏昏欲睡。
开学几周,班里的同学们大多数都混熟了,男生成群结队地打篮球,女生三三两两地牵着手接水、上厕所,只有傅岑连自己周围坐的都是谁还没分清楚,更别提认识孟娴了。
如果别人非要问起来,他可能会模糊地说出一些自己对她的印象,譬如“大考小考都是第一名”“人缘和脾气都很好”“作为班长管理班级的能力也不错”仅此而已。
就这样,成绩每每倒数、性格淡漠的傅岑在班里像个透明人,和受欢迎的好学生孟娴之间几乎没有交集。
他浑浑噩噩地混了半学期后,某天,他收到了一张字条——
放学以后,来艺术楼A区天台,有事
——孟娴
周围人声鼎沸,字条上的字迹娟秀,傅岑再次确认了一下字条上那个名字——孟娴。
彼时云港已经入秋,教室外比楼层还高的杨树,叶片泛黄,空气中带着些干冷的味道,刚巧起风了。
傅岑把字条团成团,随手扔进了桌斗里。他并不想去找孟娴,因为类似的字条,傅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收到。少年虽沉默寡言,性格古怪,但他清秀好看的眉眼以及在这个年纪比起同龄人出众许多的身高,仍是他的优势。
而且他的确没空赴约,因为他的猫已经丢两天了。
傅岑把能找的地方都找遍了,那是他最后的“财富”,他孤身一人,只有那只猫时时陪着他。
那是学校里的一只流浪奶牛猫,也就五个月大,安静乖巧,经常出没在艺术楼附近。他每天都去喂它,有时也会抱着它去琴房练琴。
他虽然是没人要的,但他的猫不是。
放学后,他又仔仔细细地把学校的每个角落都找了一遍,但还是没找到。
父母离婚的时候他没有难过;母亲带着他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家庭、在苏家被那父子三人当成空气和随意讽刺的对象时他没有难过;母亲说他是个不争气的拖油瓶时他也没有难过……可当相依为命的猫丢了,傅岑却蹲坐在艺术楼的角落里,一声不吭地抱膝蜷缩,直到太阳西沉。
不知过了多久,他耳边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视线里出现一双洗到发白的帆布鞋。
“喵……”
仿佛惊醒一般,傅岑猛地抬头——孟娴就站在他面前,怀里还抱着他那只猫。
第二十二章:玫瑰刺5
这是傅岑第一次来艺术楼的天台,以前,他除了琴房没去过其他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