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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没,没什么,不必了。”小伙子却一脸通红的摆了摆手:“我有事先走了,您忙吧。”

    不等我再说什么,他就匆匆忙忙离开了。之后过了三个月,他又来了一次,再次捐赠了一笔钱,这次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放他离开,他被我追问急了,告诉我说:“我是一个船员,牧师先生叫我丹尼尔就行了。这不是我捐献的钱,是我们船队捐的,您收下这些钱,然后多为我们这些出海的人祈祷吧。”

    “可你不告诉我你们船队的名字,我又该怎么为你们祈祷呢?”

    小伙子纠结了半天说:“那您就想着我的脸祷告好了。”

    说完就跑了,我至今也没打听出他的全名,更不知道他船队的名字。

    在印度的日子过得飞快,我每天都忙碌的不可开交。

    转眼,两年的时间过去了,我的任期也快满了。期间我趁传教之便走访了印度各个通商口岸,可是根本没有一点爱德华的消息。我心中的担忧越来越重,当初他的确来到了印度,可为什么没有消息,难道他出了什么事吗?我应该离开印度还是继续寻找下去?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心中的不安越来越重。

    作者有话要说:  写了一点印度的事,比较流水账。

    我发现印度强奸案频发不是偶然的,这个国家非常不尊重女性,古来有之。而且他们的种姓制度至今盛行,下级种姓见到高级种姓要下跪亲吻脚趾。不满意媳妇的嫁妆可以烧死媳妇,另外娶一个新的。男性追求女性被拒绝,会残忍的给女性毁容,而且这还是个老传统。

    印度这个国家从未自己统一过,近代是在英国的侵略殖民下才获得的统一,因为殖民而形成国家,通过非暴力不合作换来独立。脸皮厚的印度人却宣称继承了英国留下的一切遗产,也包括英国单方面划定的国家边界线,于是跟我们国家有了领土争端,还为此发生了一场战争。起因是,过去有个英国人在我们国家的藏南转了一圈,回去画了张地图,然后印度人就说藏南是他们的了。我们中国过去有个和尚,去你们那里转了一圈呢,你们全家都是我们的。但很神奇的,我到大学毕业才知道原来我们还和印度打过仗啊,还差点攻陷了他们的新德里,我当初以为我们建国后,只打过朝鲜战争呢,历史课本里好像从没出现过啊。

    有同学说怕虐,放心,保证不虐,我上一篇写得太虐,虐的自己肝疼,我这次绝对不写虐文,保证满篇都是糖,专门治愈我自己。

    第

    21

    章

    我在教堂的工作非常繁忙,几乎没有时间参加五花八门的宴会,不过几天前我收到了艾文先生的来信。他的儿女们都长大了,需要回英国读书结婚,他想卖掉印度的产业,于是聚集这里的朋友们吃顿晚宴,我接受了他的邀请。

    宴会在艾文先生家举行,他的房子是传统的欧式风格,十分宽敞舒适。晚宴过后,我们聚集在小客厅喝茶,这间客厅的装潢很奢华,整个地面都铺了天鹅绒地毯,墙上镶了橘色花纹的壁布。房间的座椅大小不同,形状各异,随意摆放。一架黑色外壳的钢琴摆在窗口处,旁边是用昂贵木料打制的书架。客人们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女人们摇着扇子低声交谈,男人们高谈阔论,大声抱怨,满腹牢骚。

    “那个男人控制船队,每年来往于欧洲各国和殖民地之间,通过跟其他船队合伙压低农产品的价钱,简直是一伙强盗!”一个商人义愤填膺的说。

    “去年他们合伙压低黄麻的价格,然后在鹿特丹以大价钱出售,赚了一大笔钱,可怜我种了一整年的黄麻,最后只得到了一点零头。”

    “听说他们向总督府行贿。”

    我发现很多男人都在一脸愤怒的咒骂一个人,于是问艾文先生:“他们在说谁?”

    “在说一支船队的船长,他叫爱德华·加里,是个投机客。”艾文先生小声对我说:“不过船队四处航行,运送货物赚取差价本来就是应该的。毕竟海上贸易危险,做的是送命的买卖,一年有无数条船消失在茫茫的大海上,一有不测就全完了。在陆地上守着土地安稳度日的人没资格责怪人家,有本事自己出海啊。”

    “我们应该联合起来抵制他!”一个商人拍案而起,大声道:“向政府投诉!”

    “他在上面应该有门路,否则也不敢这么猖狂。”有人说。

    “政府里的那些人越来越腐败了,现在连一个丑陋的魔鬼也支持了,我倒要看看他们还能做出什么!”

    男人们对这个船长破口大骂,一位夫人也插嘴道:“我上次见过他,他脸上的疤太可怕了,而且身体像熊一样又高又大,如此凶恶丑陋的男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疤痕?我心中忽然一动,急忙问艾文:“他是英国人吗?”

    “不知道,他说熟练的拉丁语和法语,但是他的船队从不出入英国的通商口岸。”

    “他脸上有道疤?是鞭伤吗?”

    “是的,您见过他吗?从眉心沿鼻子一直到嘴角,非常可怕。”艾文摇摇头说。

    我的心突突跳了起来:“您知道他住在哪里吗?”

    “他们船队的落脚点就在加尔各答,每年都回来几次……”

    ……

    我从未怀着这样忐忑的心情拜访过什么地方,我觉得那位加里先生很可能就是爱德华。

    船队的落脚点靠近港口,每天有很多船在这里出入,我来过很多次,可从没想过爱德华可能在这些船上。

    那是个像军营一样的地方,强壮的船员们在这里走来走去,巨大的战舰横列在海湾中,货物小山般堆放在码头上。伴随着海风吹来咸湿闷热的潮气,远处的海浪一波接一波打在岸边的沙滩上,带来许多褐色的海带或海藻,码头高高的木支架上长满了硬壳海洋生物,它们密密麻麻,看上去有些恶心。

    我走到船员们的聚居所,对守门人提出要见一见这里的船长,可是却被拒绝了。

    “我们船长很忙,没有提前邀约不能见客。”他说。

    “请我让见见他吧,或者你帮我通报一下,我叫亚当·康斯坦丁,他说不定会见我的。”

    “每天都有很多客人来求见我们船长,如果每个都见面岂不是要忙死了,请您不要为难我。”守门人不客气的说。

    我只好说:“你看清楚了,我是一位绅士,现在想要见见你们的船长先生,你有几个胆子把我赶出去!”

    守门人吓了一跳,发现我居然是个牧师,急忙道歉说:“请原谅先生,我现在就去找人。”

    很快一个年轻人跟着守门人走了出来,他正不耐烦的抱怨说:“谁态度这么蛮横?”

    “丹尼尔先生?”我惊讶的看着对方。

    而对方似乎更惊讶,他结结巴巴说:“牧……牧师先生。”

    丹尼尔的船队每年都要出海几次,而他每次归来都会到教堂捐钱,两年下来已经捐献了将近三千英镑,彻底解决了教堂的燃眉之急,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好,可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

    丹尼尔干笑着把我领进一幢小楼。

    二楼小客厅布置的十分简单,但空白墙壁上装饰了几条巨大的海鱼标本,靠近窗户的地方还挂着一张素描画。画中是一条巨大的航船,素描右下角有一个龙飞凤舞的签名,即使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记得爱德华画画时的习惯,他喜欢在画的右下角留下他名字的缩写。

    丹尼尔注视着面前这位英俊帅气的牧师先生,他体态修长匀称,脊背挺直端正,一身黑色教袍,胸前挂着银十字架,浑身严谨的如同故事里那些谙守清规戒律的古代修士。

    他站在窗前,茶褐色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柔顺的仿佛上等丝绸,被一根深蓝色的缎带绑在脑后。他的眼睛是浅绿色的,睫毛细长透明,五官细腻,皮肤白皙,显得他格外俊秀迷人。作为一个男人,他的确有让女人们为他疯狂的资本,难怪每次去教堂都能看到他被一群女人围得密不透风,真是个让人羡慕的家伙。

    此时,这位浑身充满禁欲气息的修士正望着船长的画出神,眼中一片柔情。丹尼尔不由得感叹,上帝保佑,船长总算不是单相思。

    大约在两年前,船长突然叫他到附近一所教堂里送捐款,而且一次就是五百英镑。阔绰的手笔简直吓死人,要知道即使最富有的商人也不会给教会超过五十英镑的捐款,而且船长还吩咐不许说出他的名字。

    丹尼尔觉得奇怪,既然做好事,干嘛还藏着掖着。问他为什么,结果船长说,不想见到教堂里的新牧师。

    而来到教堂才发现,那位新牧师简直是站在人群中的移动发光体,有着希腊雕像般美丽的容颜。以至于他主持弥撒时,满教堂都是女人,一个个迷恋的盯着牧师先生看,一点矜持都没有了。弥撒结束后,她们围在牧师身边唧唧喳喳,简直像要把这位温和有礼的修士生吞活剥了。

    丹尼尔还发现,自己曾在船长的画簿中见过这位牧师,足足有几十张他的素描像呢。

    男人相爱的事情并不常见,即使常年出海见不到女人的船员也不会选择跟男人怎样,两个男人相爱,听上去就像天方夜谭一样。不过见到这位牧师先生后,丹尼尔突然觉得,也许船长爱上男人也不是不可能的,这位牧师长得太英俊了,简直造孽。

    “我是来求见你们船长先生的,请问他什么时候可以见我?”牧师先生忽然问道。

    “船长出去了,他跟几位先生有生意要谈。”丹尼尔急忙说。

    “他……他还好吗?”牧师迟疑了一下,抚摸着那副素描画问。

    “船长身体非常健康,每天都练习击剑,我们统统不是对手。”丹尼尔笑道。

    “是他让你给我们教会捐钱的吗?”

    “是,船长说以船队的名义捐献,所以……”丹尼尔解释着,而对方显然没有在听。

    今天的阳光格外刺眼,闷热的气流从窗外飘进来,混杂着大海的腥气,让人心头烦躁。我突然有种很心酸的感觉,看来爱德华早就知道我在到处找他,可是他并不想见我。

    “啊,船长回来了。”丹尼尔忽然指着窗外叫道。

    我急忙望向窗外,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进了大门。他看上去熟悉又陌生,他是爱德华没错,可是却变了很多。他非常高大,比青年时要硕壮不少,金发剪短了,面颊消瘦,最引人注目的是他脸上那道长长的疤,狰狞的盘踞在他曾经俊美的脸上。

    他走进大门后,似乎感受到了我们的目光,于是抬头向我们望来,我一下子就撞进了他冰蓝色的眸子中。

    他站在原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飞快的向小楼走来。

    我的手紧紧抓着窗棱,心中不由得慌张起来。

    楼梯上响起重重的脚步声,然后房门被推开了,爱德华真真正正站到了我面前。

    我呆呆的望着他,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他的样子那样清晰,近在咫尺,多年来我一直担心他思念他,而当他站在我面前时,我的心却不由自主的退缩了。

    “爱、爱德华,我的朋友,你、你好吗?”我结结巴巴的说。

    他紧紧盯着我,目光充满压迫感,我甚至不由自主的躲开了他的视线,只是盯着地板,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听到那熟悉的,属于他的腔调。

    “好久不见,康斯坦丁先生的口齿迟钝不少,因为见到老朋友太兴奋,所以结巴了吗?”他的声音愉悦,有种兴奋感。

    我没来得及反应,他就走上前来紧紧拥抱了我。

    他的身上有一股混杂着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像少年时他从野外骑马归来时携带的味道。我一时感慨,不由自主的抬起双手,紧紧回抱住他。

    我们拥抱着彼此,时间好像静止了,没有人动,也没人说话。

    直到身边有人咳嗽了一声,我才尴尬的推开爱德华,看向等在旁边的丹尼尔。

    “呃……我先出去……你们……你们继续……”他说完这句话,我的脸瞬间热成了烙铁。

    丹尼尔离开后,房间里只剩下我们两人。一片云彩遮挡了日头,房间里阴暗下来,沉闷的空气下,我感到浑身燥热,也许是因为对方灼热的视线。

    “看到你现在好好的,我就放心了。”我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故作镇定,借以掩盖我此时紧张的情绪。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他简单的说,没有一句解释。

    我们似乎直接避开了他明知道我在寻找他,而他却避而不见的事实,就像我们真的是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偶然在异国他乡巧遇。

    “当年你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问他。

    “如你所闻,我失手杀了人,如今还是个被发配殖民地的杀人犯。”他略有些自嘲的说。

    “不,你不是!”我急忙反驳道。

    “为什么觉得我不是?”爱德华盯着我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只是摇了摇头:“在我心里,你不是。”

    第22章

    在这个世上有天生衣衫褴褛、挨饿受冻之人,亦有长于富贵奢侈、奴仆环绕之人。

    作为伯爵之子,我显然属于后者。

    就如同我父亲时常挂在嘴边的话:“我们是贵族,是富贵之人,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对得起我们的身份。”

    我出生在美丽富饶的伯爵庄园,有出身高贵的父母兄姐以及响亮的贵族头衔。围绕我们一家的有上千顷的土地和无数服务于我们的仆人。从懂事起,我就要接受符合自己身份的贵族教育。

    “真正的绅士诚实节制、正直勇敢、自爱自强。”

    在高大空旷摆满书籍的书房中,家庭教师的声音嗡嗡回响。这座书房是我小时候的梦魇,因为它实在太大了,我总感觉书房里的回音像幽灵一样,在黄昏时分,陷入阴暗的角落里,从四面八方窥觊着我。而我面前苍老的家庭教师就是唯一让我安心的人,他总是喋喋不休的用沉稳缓慢的语调告知我各种有趣的故事。

    “绅士始终保持表里如一的高尚节操、友善乐观的仁慈内心、高雅体面的审美品位、温文谦逊的礼貌言行。”

    “完美的修养,就是一位合格绅士的全部要求。”教师总结说。

    我的家人们严谨的秉承了这一切,他们像所有的贵族那样,享受高雅的生活,来往于贵族阶层,被声色犬马围绕。美酒佳肴,华服珠宝,受用不尽的奢侈。日子在骑马打猎、聚会歌舞中不断重复,如同生活在一出永远也不会落幕的激昂华尔兹中。

    我见过无数在这浮华中醉生梦死的人,他们愚昧可笑,贪婪懒惰,沉迷于各种欲|望和享乐,那些酒醉后的嗤笑声曾给年幼的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他们也是绅士吗?可他们跟您说的一点也不一样,他们蠢得像栅栏里的猪,只知道吃喝睡觉,纵欲享受。”我坐在书桌前,不赞同的对家庭教师说。

    家庭教师叹息的摇摇头,架在鼻梁上的金框眼镜微微闪烁:“富贵之人,未必拥有绅士的品质,但他们依然是绅士。我希望爱德华少爷您不仅仅是个拥有绅士地位的人,您应当拥有真正厚重沉稳的内心和坚毅不拔的品格,而不像那些人,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

    12岁那年,父亲送我去洛克公学读书,在那里我遇到了这辈子最重要的人。

    至今为止,我见过的所有绅士阶层的人,无一不是高傲自恃,将他们的身份和地位看的极重,甚至等同于生命来维护。对任何有损他们尊严的事都坚决抵制,特别是对那些暴发户商人,恨不能将他们统统驱逐出境,以免他们仗着有钱在真正尊贵的人面前露出丑态。

    而那个人居然为了一个初识的陌生商人子弟跟我们作对,甚至不惜放下尊严,对我做出卑微的举动。他简直让我手足无措,一时间我所有的游刃有余都被他动摇了。

    而他的特立独行却获得了院长修士的赞扬,并且被同学们一一接受。

    年幼的我认为这是对我极大的羞辱,院长修士并非贵族子系,所以他当然偏向那些暴发户泥腿子。我决心要盯着那个不识好歹的臭小子,总有一天他会为冒犯了我而承受后果的。

    原以为他是个倔强讨厌的人,可我渐渐发现他温文谦逊、知书识礼,而且是个十分有进取心的人,这赢得了我的好感。他多次试图跟我和解,可是我没有立即原谅他,身为贵族,被如此冒犯了尊严,岂能因为几句道歉就冰释前嫌。我必须让他切实的认识到自己的错处,然后郑重向我道歉。

    可是没过多久,他居然把我忘在了脑后,压根不再理睬我。

    这惹怒了我,他怎么胆敢如此傲慢的对待我,因为在老师同学间受欢迎就自满了吗?如果我夺走他拥有的一切,老师的褒奖,同学的喜爱,看他到时候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渐渐不再出现在休息室里,每天都匆匆忙忙,连走在路上都是用小跑的。这可不是什么体面的行为,他简直像那些为生活忙碌的小人物。我们都是绅士的儿子,良好的举止修养和有条理的生活方式才是符合我们身份的要求。其实,那时的我忽视掉了最重要的原因,我很想见他,如果他总是躲在房间里,我就见不到他了。

    烦躁之下,我只好找来那个胆小如鼠的约翰,命他把他带出房间,多多享受户外活动,而不是变成一个书呆子。

    “亚当想要获得奖学金,他父亲跟他的关系很糟糕,不肯为他支付学费,他没有办法。”约翰说。

    我派人稍稍打听了一下肯特郡的奎因特庄园,得到的结果令我皱眉。那家伙的父亲简直不像话,娶了个情妇出身的妻子,还把私生女养在家里。

    这样看来,那小子其实也挺可怜的,在这上面我就放过他吧。但是我得让他知道,是我本着宽容仁慈之心放过了他,他要知道感恩才行。

    而当我迈入少年时代,事情却陡然变得复杂起来。一切使我惶恐不安,却又有种美好朦胧的期待,我仿佛变成了一只鸟儿,雀跃的飞向天空,不管不顾。

    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男女间的情|事。

    最早是六七岁的时候,有一次我在庄园的马房里看新出生的小马驹。一个马夫把一个厨娘放在牲口架子上,撩起她的裙子,打开她的双腿。然后马夫解开裤子,抱着女人前后摇晃,木头架子吱嘎作响。闷热的午后,我躲在草垛里,怀抱着小马驹的脖子,耳边传来女仆压抑的呻|吟声。男人女人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没有片刻的停息,那声音有时候像笑,有时候又像哭,还有时候好像动物在抓心挠肺的嚎叫。

    我见过两条狗,我家里养了一群纯种比格猎狗,春天的时候,他们狂躁不已。有一次两条狗在花园正中的地方连在了一块,路过的仆人们都会笑骂两声。我从没想过原来人也像狗一样,真正看见了才发现,原来是一样的。马房里充斥着牲畜和粪便混在一起的味道,还有一股腥臊的臭味。男人女人的表情似是愉悦似是痛苦,急躁而慌乱的高|潮后,他们像死人一样摊在地上,要不是他们粗重的呼吸,我都以为他们真的要死了。

    那时候觉得看到了很邪恶的事情,我还告诉了母亲,母亲把他们二人赶出了庄园。可后来见得次数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除了仆人们私下里偷情,每次宴会结束后,那些放浪形骸的客人在阴暗的角落里,僻静的树丛后媾合。这种事情不分|身份地位甚至性别,对他们而言,发泄欲|望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凡。

    小时候觉得这种事情很恶心,我曾发誓永远也不会做这样肮脏的事情。

    可是进入青春期后,一个人的面容却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我的梦境中,有一次我从迷乱的梦中苏醒,发现自己弄湿了床铺。我羞耻极了,可一种隐约的欲|望却从心底升起,想着昨夜里缠绵悱恻的梦境,什么肮脏都被抛在了脑后,美妙和幸福的感觉充斥着我的内心。

    我想我爱上他了。

    不同于少年对女人朦胧的倾慕,我似乎对女人没有兴趣,反而更喜欢漂亮的男人。

    他无疑是很漂亮的,我还悄悄为他绘制了很多肖像画,然后小心的夹藏在一本枯燥乏味的哲理书中。画这些画时,我是快乐的,幸福满足的。我开始无限的向往他,更加迫切的想要接近他,那种憧憬打破了我的固执,我向他低头道歉了,恳求他的原谅,恳求他把目光放在我身上。因为我想要跟他有更加亲密的关系,我无法满足只在远处遥望他。

    我得偿所愿了,他当然没有办法拒绝我,我们成为了亲密的友人,虽然那个讨厌的约翰经常没有眼色的插|入我们独处的时间。那段日子对我而言,明媚的像春天的阳光,美丽而炫目,在他身边的每一分钟都让我喜不自胜。

    我邀请他来我房间做客的时候,我画的素描被他发现了。

    没有人可以了解我当时的难堪,因为我在暗恋他,却被他发现了,对于我们这种身份的人而言,这是多么羞于启齿的事情。我朝他发火,把他赶出房间,其实只是在掩盖自己的羞恼。

    事后我后悔万分,骨气勇气询问他的想法。

    令我庆幸的是,他压根没发现我画的是他,而令我失望的也同样是这个原因。

    也许他根本没开窍,所以迈克提议去高级妓院逛逛的时候,我把他也拉上了马车。在昏暗的娼馆里,我要了两个男人,并让他们在我们面前表演。他似乎受到了惊吓,仓皇的跑掉了。然后我听到了令我难以接受的宣言,他居然打算终身不婚,像那些生活在梵蒂冈的教士一样禁欲苦修。

    我不能接受自己的恋情以这样可笑的原因终结,我更不能忍受恋慕的人近在咫尺,却只能以朋友的名义保持距离。至少我要努力争取他,就算将来被拒绝,我也不是什么也没做就放弃的懦夫。

    可是一年的努力都白费了,我吻了他,向他表白,而得来的只是对方强烈的拒绝。

    “……男人间的爱情有违伦理,违背法律,肮脏下流,我希望你今后再也不要对我说出类似的话,否则我永远都不会再见你。”

    这些话让我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他觉得我肮脏下流?

    也许我是肮脏下流的吧,喜欢男人的确有违常伦,普通人怎么能轻易接受呢?他被一个男人喜欢上也很无奈吧,因此拒绝我,我又能说什么呢?

    我狼狈的逃走了,我觉得再也无法面对他,倘若他对我流露出厌憎恶心的目光,我该怎么承受呢?

    毕业的时候,我去向他道别,他要去牛津大学神学院读书,而我在法学院。从此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日日相见了,也许随着时间流逝,我们将再也没有重逢的一天,更别提重修往日的情谊。

    他面对我的时候一脸歉意,我知道他是个善良的人,也许他在后悔当初对我的不留情面。可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像过去那样跟他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来往了,恋爱也许很美好,可单恋却是种折磨。这次道别,我也有跟自己的恋情道别的意思,从此之后,我会放弃对他的迷恋。

    然而,这次毕业回家,却带给了我毕生难以磨灭的可怕经历,以至于我的人生从此天翻地覆,如同从天堂直落地狱。曾经我信任的一切都毁于一旦,以一个赤|裸裸的姿态,把最卑鄙无耻的一面显露在我面前,打得我措手不及。

    行刑的地点就在主持绞刑的看台上,一个光秃秃的架子撑着一根高高长长的木头,我被绑着跪在上面,坦露胸膛。天空阴沉沉的,一只乌鸦嘎嘎叫着飞向远方,身穿黑袍的处刑人,取出一根黑亮的长鞭,一鞭一鞭打在我身上。

    钻心的疼痛让我几欲昏厥。

    我很不清醒,一张张脸谱在我脑海里划过,最终凝结成父亲冷酷的面容。

    “因为费蒙特这个姓氏,才有了你高贵的身份,否则你一钱不名,难道这也不足以让你为这个姓氏做出牺牲吗?”

    母亲和姐姐哭泣着,却吐出冷酷的话语:“爱德华,必须保住你哥哥,如果他被抓,那么我们把他推进议院用的力气就全都白费了,求你,求你保护他。”

    迷蒙中,家庭教师的话突兀的在我脑海中响起。

    “富贵之人,未必拥有绅士的品质,但他们依然是绅士。我希望爱德华少爷您不仅仅是个拥有绅士地位的人,您应当拥有真正厚重沉稳的内心和坚韧不拔的品格,而不像那些人,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

    我木呆呆的望着远方的天空,忽然,黑色的长蛇在我眼前一闪而过。

    一阵剧烈的疼痛后,我昏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脸上已经留下一道贯穿面容的疤痕。疤痕在面部正中央,像一条扭曲可怕的虫子,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残酷的现实。

    第23章

    父亲派来的仆人告诉我,我将会被遣往印度,五年内不得回国。

    他命仆人偷偷塞给我两千英镑,并通知我因为政治原因,已经断绝了跟我父子间的关系,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在印度安稳度日,将来自有再会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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