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汤姆叉手:“我不要当前锋,我要当将军,我要万人敌。”斯内克欣慰地笑笑:“嗯,你会的,我信我的儿子。”
他重重拍了一下汤姆的肩膀。
“十三岁生日快乐。”
汤姆也笑了,扑向桌椅,和拉斐尔一起插蜡烛,然后点燃,关灯,许愿,听两个父亲别扭但熟练地合唱生日歌。
一把嗓子低,一把嗓子高,一把嗓子粗哑,一把嗓子悠远。
今天他生日,斯内克第十二次请假从首都不远万里地回来,在家准备好一切等着他和拉斐回家,没有一次迟到。
——这是他和拉斐都没被吓到的真实原因。
谢谢你怀蛋十月。
谢谢你们,我会比你们优秀,比你们强壮,等我长大,保护你们,我一定要,将我心爱的所有人都好好保护,不犯你们犯下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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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3
被驯服的象
【========】
酒会。
精英人士参加的又一场项目揭幕式。
酒茶餐点,觥筹交错,演讲结束后热烈的掌声,西装革履的人物穿梭其中,相互找着气味相投的小圈子风趣洽谈。
几个露台上,暧昧的雌虫雄虫在相互试探。
是名利场,也是社交场合。
穿着露背装的金端着酒杯,穿过人群,看见了最后一个露台上坐着的人。
孤独的背影。
灿目长发被剪掉,红发很短,简单梳成背头,宽厚的肩背坐在那,像一头背对着聚会的怪兽。
金曾经对那个人感兴趣。
在首都,很多人都对参孙感兴趣,或对他风流的本人,或对他独掌的权势。
他身边的那个位置从成年开始已经空置了二十余年。
多少人、多少家族垂涎那个座位。
参孙在三十一岁上任塞万提斯族长,当日举办了盛大的继承仪式,消失了两个月的参孙突然出现在公众面前,短发,传统西装,那些倜傥潇洒好像在一夜之间尽数蒸发,唯独留下那双沉静多情的眼睛,在谈事务时,会突然烧起锋锐的激情。
十年时间,这个强壮的男人止住了塞万提斯的颓势,收并失去了欧文的弗洛姆家,压倒没有二殿下支持的奥斯汀公爵,一跃成为军部最多支持者的势力。
在去年,参孙授勋上将。
保守党在他的一手带领下,处处制肘联和党,将图强党按在地上摩擦。
每个人都知道,参孙成为亚萨卡新的政治核心了,可与阿贝尔分庭抗礼。
金犹豫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往那边走。
“金!”有雄虫急忙小声叫他,“今天是那个人的忌日!谁也不能去招惹他。”
金摇摇头:“我知道。”
他喝尽杯中酒,为自己打气,径直朝只有参孙一个人静静赏景的露台走去。
露台和室内地板之间有一道不明显的坎,金没有留意,不小心崴了脚朝前摔下去。
“啊——”金慌张叫了一声。
跌倒的他突然被阴影笼罩,一只手精准绅士地扶住了他。
参孙从椅子上站起来,将他稳稳接住。
站起的大块头像一座巍峨的小山,沉静的红目微垂,平和却也无情地看着他。
金脸色一红,他性取向一直是雄虫,被参孙扶住让他觉得丢脸。
“小心。”参孙没多给他一个眼神,拾起椅子上的书坐了回去。
金这才发现他不是在看景色,那本书是一本美色兰诗集,在亚萨卡不常能买到。
参孙手指握着书脊,低垂双目,一字一字地读那本诗,他读得很慢,好几分钟,只翻过一页。
“海鸥归巢,太阳落下,春季终了…这个句子的三个成分顺序很有意思,你觉得呢?”金说。
参孙突然很茫然地抬起头,好像这才知道金还在身边,而那句话,他也根本没有看进去,说:“什么。”
金:“你没在读吗?”
参孙沉默了,捏了捏鼻梁,笑:“啊,是。”
那句话的声音很凉,听在耳中有莫名的悲伤。
金看了看灯火辉煌的室内,所有人都离这里很远。
“我知道你有一个秘密:你将他的东西放在医疗所永冻。我来是为了给你提议。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我,我现在在宫里做服装总管,喜欢雄性。”
“最近我正在被家里催婚,实在催的我受不了了,我可不愿为了一个婚姻束缚住我见宝贝们的机会。”
“不知道你是否曾有兴趣做个假婚姻?”
“你我结婚后,你可以光明正大地使用那个东西,生个虫崽,我也可以继续找我喜欢的,同时如果你有需求,我可以在孩子童年扮演父亲的角色,后面再慢慢淡去。我们合作,各取所需。”
在他讲话的时候,参孙静静望着他。
他结束后,参孙仍瘫在椅子里,缓慢地说:“我怎么会忘了你呢,你十四年前经常在酒吧。你既然知道我把他的东西放去永冻,应该也知道我把它冻在那里的目的吧?”
“知道,”金说,“‘火种复生计划’,据说在两百年内可以实现用生殖细胞核与体细胞,得到有高度活性的胚胎,邀请上层人士永冻他们的精液和头发。恕我直言,这个计划比永冻脑子的那个听起来更不靠谱。另外,我现在依然去酒吧,是你不去了而已。”
“嗯…”参孙也没说错还是对,移开了目光,看向远方逐渐下山的太阳。
“那么你听过他的那段录音吗?”
“哪段?”金反应过来,“听过,事发以后,凡是接触过他的人都接受了调查,不是都要听一遍么。”
参孙冷冷看着太阳:“既然如此,他深爱着另一个人,你要我怎么用他的精液怀孕呢?”
“你就说想不想。”金并不放弃。
“想。”
“哈,那不就结了?我还以为你对着他的精液也能无动于衷。首都每个人都在猜测你是不是有怀崽恐惧症,听说你族父发现你的饭菜里查出高浓度避孕药的时候气进医院了,在手术室还大骂后悔把族长之位传给你。你想想,没有后代,你将塞万提斯带起来的势头就只是镜花水月。”
“说的糟透了。”
参孙拿起凉掉的茶抿了一口:“我再给你幼稚的头脑一点提醒,他给我这个东西,是为了让我借此拥有继承族长的权利,而不是让我这样使用的。”
“你怎么这样想?”金不可思议,“你觉得这是尊重他,所以不能做?”
“不,他给我选择,是他尊重我。你说对了,我确实有怀孕恐惧症,他劝我面对自我,终生不怀,如果我那样用了,反而消减了他给我的好意…”
参孙眼睛里有晶光,好像是被落日照出来的。
“我怎么伤害他的好意,这么久了,我想起他不假思索地支持我、照顾我、安慰我、拒绝我,都太珍贵了,这是最后一次他给我的好,我下不去手损害。”
“你走吧,我今天没有谈性了。”
金动了动嘴唇,寂寥地离开了。
参孙重新把书拿回膝盖上,里面都是些他无能为力去欣赏的文字,他看着,发着呆,手指僵硬,头脑不清。
(“你觉得我爱过你吗?”)
(“你说过,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吗?”)
(“只是想打你。”)
任性的美丽的你。
精明可爱。
像一把霸道、温柔的刀。
捅进我心脏里,让我只愿永远爱着过去的爱情,如烟逝去的你,比风更自由的你,比火更热烈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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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青篇1:重生的他遇见穿越的他
【========】
休假了,布朗青应付完那些热情的军友——他们一群人刚刚在大排档喝得稀烂,多亏他一个个帮忙联系亲人、打车、找代驾。
凌晨两点的街道,每隔二十米才有一杆路灯。
路灯上挂着大幅的艺术演出海报,貌美的雄虫演员叼着玫瑰在画报上搔首弄姿。
布朗目不斜视,从一张张画报下经过。
被虫镰割破喉咙,眼睛一闭一睁巨居然回到几年前,这经历别说有多么神奇。
他重生了!
布朗青是独生子女,到离家很远的边境驻军军团奋斗,能够重生,他首先想到的是可以去见自己的雌父雄父。
上一世的最后几年,他离家在外,每年只回一趟,临死前最后悔的两件事情之一就是没有好好陪伴父亲们。
另一件最后悔的事情则是…
布朗咬紧牙关,他每当想起这件事,都想要哭出声来。
早知会死,为什么答应嫁。
给那可爱的孩子希望,然后又毁灭那个孩子。
他大那孩子七岁,孩子辛辛苦苦追他几年,他却仅仅和对方度过了两年聚少离多的时光。
自己是边境军人!而且在最艰苦最危险的美色兰-亚萨卡边境防线服役,以他的身份,根本无法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和爱人承诺。
清寒的街道,布朗拢了拢衬衫的领口,一声叹息。
要不,这一世,还是拒绝那个孩子吧。
念及此,他心如刀割。
那个孩子值得更好的爱,更多的陪伴。
让给别的雌性…
布朗神智恍惚,走进了楼下的一家咖啡店,这家店24小时开放,前世,他就是在这里遇见了莱默尔,因为莱默尔的租房也在附近,偶尔会来喝咖啡。
推开熟悉的门,风铃鸣唱。
“老板,一杯热美式谢谢。”布朗跨入室内,暖气让他舒服,摘下了鸭舌帽。
老板瞧见他利落的蓝发短寸,热情地招呼:“哟,大英雄回来啦。”
布朗刚面带笑意点头,老板突然俯身对着他使眼色,朝店铺的一角挤弄眉毛眼睛,神神秘秘的。
“我跟你说,巧了,今天来了个巨好看的雄虫,诺,就坐在那里办公,绝对是你理想型。”
布朗的笑容僵在脸上,同样俯身压低声音:“老板,别开这种玩笑,我这辈子不打算找人过日子了。”
老板不是很相信:“啊?你之前说是因为没有找到有兴趣的啊,你个木桩子,从性冷淡一下子降低到没欲望啦?”
布朗非常想掐住老板的下巴两侧,让聒噪的他闭嘴。
说归说,老板把美式准备好了,放到台面,正巧有个打瞌睡的年轻雄虫来结账,没留神,居然把热咖啡碰到了,咖啡液在台上横流,把靠着台的布朗条纹衬衫染出一大团咖色花印子。
“啊对不起对不起!”雄虫惊得巴巴,说不清楚话。
布朗低头看了眼衬衫,却温暖一笑:“没关系,谁都有辛苦的时候。老板请把布递一下,这边台子快滴下来了。”
老板干笑,把布给他。
布朗一边帮忙截流咖啡还一边安慰惊慌失措的雄虫:“没被淋到吧?咖啡有点热。”
雄虫连忙摇晃头,一副刚出社会工作的小年轻样子,或者还是大学生。
一道瘦高的身形突然间插入他们之间,挡住了布朗和雄虫交流的视线,也打断了布朗接下来准备出口的安慰,新来的人手里握着一块手帕:“您身上烫吗?先去后面的员工室擦擦吧,这里的交给我,老板,可以吗?”
“当然!”老板的声音带着丝喜悦。
布朗下意识接过手帕,那只手便空了,他看清楚了那只手的形状,是一只优美、皮薄,骨节瘦长的苍白的手。
很美的手形。
他顺着这人的手臂视线往上拉,绝美的成熟雄性、大概比他还大上两三岁的年纪,正专注地注视着他。
略长的褐发打理成丸子,垂下的流海遮住了些眉目,精致的颌骨线条优美清晰。
布朗甚至连谢谢都忘了说就落荒而逃。
老板帮他打开员工门的时候取笑:“怎么样,心动了吧?我跟你说过,那人真绝了。”
布朗低着头两眼盯着门锁,心砰砰跳。
他回头一看,刚才的人拿着桌布把台面擦得很干净,赶紧又把头转回来。
咖啡溅在身上理应是很烫的,但他用着柔软的手帕,擦过的那块皮肤只感到一股熨帖的暖意。
老板跟他很熟,拿了件自己的外套让他先披着。
“遭罪咯,”老板笑,“不过这下你可以用感谢的理由接近他了,加油~”比了个耶。
布朗混乱得不行:“拜托你别说了。”
搞什么,为什么他会心动得那么厉害,他明明是乱编的理想型,其实他就是性冷淡,看谁都是好兄弟好朋友,只有友谊没有爱情,他很难明白爱情的感觉,上一世,是那孩子掏心掏肺地教会了他。
只有莱默尔,能让他迷醉。
但刚才那人明显不是莱默尔,他怎么也捉摸出一种似曾相识的动情滋味来?
难道自己对莱默尔的感情不忠贞!
布朗五雷轰顶,他居然不是性冷淡,而是个只看脸和身材的花心大萝卜?救命,要疯了!
他披好外套,踌躇着外走,本想直接离开的,老板偏偏要问:“我再做一杯你打包带走成不?我送你。”
“不用了。”布朗急忙道别。
却已经迟了,他听见身后那个人轻笑的动听磁性嗓音。
“热美式吗?很硬汉的口味。”
这个人在…调戏他?
布朗捏紧拳头,视死如归地转过身用干硬的声音说:“我忘了说谢谢你。”
那人一怔,掩唇笑了起来,有一缕快乐的头发遮住了他的视线,他笑着,将那一侧的发丝全部撩起来挽到耳后,露出俊美的侧脸上那枚妖冶的泪痣,细长的眼形锋利但淡雅,含着笑翘起睫毛,在灯下照透了深邃的眸。
原来不是黑色,是紫色的。
紫色的,璀璨的,多切面钻石。
因为切面太多,需要最炽烈的白光才能照出它的通透。
布朗在这一个瞬间以为自己见到了幻觉。
他挪着步子笨拙地走回来,用很笨很笨,不经脑袋的语气想要继续和这个人之间的话题:“美式热着喝有和冰冷时截然不同的风味,我个人认为这是它独有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