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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适时投降

    【all

    of

    my

    ge

    I

    spent

    on

    ya】

    “自己一个人,看得清楚吗?”

    艾克西蒙将怀表打开,盖内的小镜子雪亮光洁,照出莱默尔左脸上的肿痕。

    阳光洒落的长廊,莱默尔用镊子夹着酒精棉,按在伤口上。

    不请自来的艾克西蒙整理了西服,礼貌地靠在离他一米远的墙头那,看见莱默尔安静地在这里处理伤口,他嘴角挂上了有趣的笑容,就没变淡过。

    莱默尔将碍着涂酒精的长发撩到脑后,但不听话的波浪卷有它自己的想法,没几秒又掉下来,挡着他上药的手。

    在一边的艾克西蒙绅士地将衣领里的夹子取出,侧身来帮莱默尔别好发丝。

    他靠得太近,莱默尔猛地弹起睫毛,深邃幽怨的紫瞳恨恨地盯着他。

    艾克西蒙瞧了眼就别开头,看着不远处的树丛赞叹:“你和牢里的时候太不同了,生机勃勃的样子,真是光彩照人。”

    “让我记起舞会上第一回见你,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我是参孙,一定很爱、很爱你。”

    “若我把你关起来,塞万提斯会怎么处理?要是我用你栽赃参孙,能言善辩的参孙会不会因你而哑口无言?”

    “事实上,我成功了一半,参孙议员接近一个月没参加议会,我借此机会,从塞万提斯身上最肥美的部位割了好几块肉。”

    莱默尔把干了的酒精棉丢进垃圾桶,无可无不可地摘下夹子:“你觉得你成功了就好,想炫耀麻烦说给你自己听。”

    夹子被甩回艾克西蒙的腿上。

    莱默尔抓起酒精,掠过坐着的人。

    一阵漾开的雄虫信息素伴随飘起的衣角冲过艾克西蒙鼻尖,引发后者的惊疑不定。

    酒精里混着爱欲的腥香,浓烈却不刺鼻。

    对一个人的冲动,究竟是等级匹配的吸引更多,还是共同的经历更重要?

    艾克西蒙的最新发现是,自己的身体有点喜欢这股味道。

    .

    参孙在找合适的衣服,他要去宫里递交一份材料,顺道地,没有比今天更适合去见莱默尔的日子。

    助理找来的服饰没有一件合他的意,他从来没试过否定衣橱里的一件件衣衫,那些曾被他精心挑选,购买的好物,被他自豪自信地穿在身上过的,无论张扬还是低调,此时瞬间都变得刺眼。

    不合适。

    参孙凌乱的红发在镜中有种失了魂的味道,他脱下暗玫红的外套,望着只有一件白色打底衣的上身,摸领结的手在抖。

    好像得了焦虑症。

    说好了随性洒脱要看淡人生中的所有遭遇,为什么还会有让头脑发热不能清醒的时刻,一遍遍重申此刻是今生最最至关重要的那几个刹那之一。

    不知道该穿什么去见莱默尔。多一分潇洒怕那人觉得轻浮,少一分聒噪怕那人觉得冷淡。

    全身,过去、现在,都错。

    最后参孙竟然穿了一身最普通的上班阶级正装黑白配四件套,走出门准备登车的时候,把巧合也在庄园停车场的舅舅弄怔了。

    那么多年塞万提斯的管教都没让参孙在私欲上普通一回,如今却为了一个人,参孙否定了全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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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od

    at

    goodbyes

    【========】

    天空的流云被风扯着走。

    参孙走出办事处,绕道往后花园的方位。

    桂花和三色堇点缀了小径,秋风送爽,他的手心暗自却变得汗湿。

    来往的贵族和官员见了他都感到新奇。

    噢,原来你也有雅致来后花园?

    打赌你会嫌这里无聊。

    找人?找谁?

    他在后面花圃的回廊里。

    你真要找他么,昨天他又赌了一次你的爱情。

    啊哈,是我不该多管闲事。

    .

    天光倒影出转角处颀长纤薄的身影。

    参孙放轻脚步,静立在墙后,没有第一时间上前打扰。

    这里很安静,精神集中时,能够听见另一个人轻盈的呼吸声,好像一根小巧的绒毛浮动,让他想要珍惜地拢在手掌心。

    让时光静止在这一刻多好,他再也不是那个塞万提斯的继承人,莱默尔也还没有发现和驱赶他离开。

    “如果再来一次,你还会跟我去会所吗?”

    他走出了阴影。

    倚靠在廊栏上遥看风景的莱默尔回过了头,发现是他,惊讶后霎时扬起明艳的笑容。

    “怎么是你。”

    那道没有停顿和迟疑的笑撞得参孙心脏抽搐地紧缩,他麻痹的嘴角好像也下意识地笑了,像个不能控制肌肉反射,别人笑自己也笑的小孩,参孙不好意思地微低下头。

    莱默尔似乎并不乐意接过他的叙旧话题,转眼去看花园里的那片月季,闲谈般说:“亚萨卡的花真奇怪,每个季节都一样开。”

    参孙到他身边看一眼就认了出来:“是长相思,人工筛选的晚开品种。”

    “哈,”莱默尔笑,“你是真的博学,还是故意蒙我?”

    “没骗你,只是正好我小时候也好奇过,”参孙将手肘交叉支在栏杆上,平静地这样说,“你如果考我别的花,我就不会了,我没有那么博学。”

    莱默尔长长地“哦”了一声。

    “很多时候我都发现自己是个笨蛋,别人没看出来,但我心里很清楚我正在犯蠢,他们以为我会是全能的,我知道我有弱点,我可能比别人更擅长地藏起它们,不过,弱点不会消失的不是吗?”

    参孙一口气说了很多话,最后停下来,陷入极深的惘然。

    莱默尔安静地等过一会儿:“你想说什么?”

    “我想…”

    “我想着…噢天哪。”

    参孙突然将双手按在额头上,有些崩溃地遮住自己发酸的眼眶和因为泪意皱起的鼻子。

    作为政客,他的表情管理从十岁开始就没这么失败过了,可是现在无论多么崩塌,他都理解自己,认为这情有可原。

    这也许是他最不能够理智进行的一场谈判。

    他已经知道,莱默尔被打上了阿贝尔的标签,莱默尔为塞万提斯经历了三天三夜的白狱逼供才被救出来,在后花园里有不知多少人垂涎着莱默尔的身子。

    现在的莱默尔是被阿贝尔救出来后饲养在后宫里的一只羽毛鲜艳的夜莺,被展览着,成为阿贝尔的资本。

    他既知道这些事情,又还怎么能说得出口。

    直接假装不知道,放弃,成本最低;来亲口说一声对不起,找死却必要。

    “…在没有你的时间里,我过得很痛苦。我以前从来不会觉得自己的处境有多么为难,什么都没有的人,赤脚走不会对自己觉得心疼。”

    “但我突然发现你会体谅、包容、支持我的灵魂。”

    “我就好像一下子被你宠成了一个小孩,每次受到委屈都想找到你说那些难过的事,在你的安慰下放松,你一哄我,我就放心地哭,拿纸巾擦眼泪,然后再约你去约会,和你玩我会变得很快乐。”

    参孙仰头让发红的眼睛对着天空。今天他打扮得很精心,红发规规矩矩地编成马尾辫垂在腰后,侧颜还蛮好看的,莱默尔唇间抵着手指沉吟不语地打量他。

    出于身份和性情的关系,亚萨卡很少人能不尊重参孙,包括莱默尔也自然而然和他处成了朋友和床伴兼有的关系。

    但一报还一报,莱默尔利用他杀了洛瑞,利用他在剧院引起阿贝尔的注意,但也没出卖他,情分已经还扯平了,不需要再保持过度亲密的联系。

    莱默尔本来怀着有趣的心态在折磨参孙,他很好奇,像参孙这样随性自由的男人,会怎么在一段感情里垂死挣扎。

    只是没想到,堂堂参孙竟然会选择放下身段,低头求人。

    “我喜欢和你在一起。”

    “你主宰我的时候,我爽得无法自拔,不能思考,完全被你征服…后面好几次我想干脆结束扮演游戏好了,给你再下一次药和你做到天昏地暗,一次性将我这辈子和你在一起的欲望都消耗掉。”

    “反正最后也没动粗。你那么…漂亮,要是真的爱上我,天天看着我,我可能会兴奋得每天都愿意立刻死去,一想到这种可能,我就能忍住。”

    莱默尔微小地拧起眉心。

    参孙说的话渐渐情感充沛到无法继续轻视和旁观的地步,甚至可以算作一种另类的求饶,令他有些窝火,如坐针毡。

    “你到底想说什么!”莱默尔猛地出声。

    参孙深吸口气,兀地倒退一步,朝他跪下。

    见莱默尔惊愕地想要闪开,参孙急促地解释:“你你你还不明白吗,我已经输给你了,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给你无条件做奴隶,只要你要我,我什么都可以答应。”

    他不顾风度地用双掌抬起莱默尔的鞋子,让脏灰的鞋底踩在他宽阔的左肩头。

    摆好位置后,参孙抬眼看莱默尔呆滞的表情,他自己倒没什么激动的神色,很自然且镇定地说了丢脸的话:“我今生只爱你一个人。”

    那对血红的兽类瞳眸,定定的不移开。

    莱默尔却好像踩到了鳄鱼,迅速地把脚抽回,如同看着了恐惧可怕的东西那样激动地喘气。

    谁?你说谁?

    不可能!

    不要对我说这句话!

    不要这样看着我…恐慌比活泉更快漫过莱默尔的天灵盖,使他窒息了一瞬间,甩下参孙就跑。

    参孙连肩膀的灰都不拍,来追他。

    没几步路就被追上了,还是参孙放了水才让莱默尔跑了一会儿,给他少许时间冷静,然后从身后用力抱住雄虫单薄的身板。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我再也不强迫你!我单方面地爱你,你给我什么回应都可以!”参孙紧紧搂住莱默尔,力道之大要把他勒进胸口。

    莱默尔闭着眼睛喘息,却始终无法接受。

    参孙的地位、能力、性感都毋庸置疑,他并不是没有欣赏亚萨卡雌虫的能力,但他不能再为任何真诚的情感驻足,他已经把自己当个死人。

    在刚刚那瞬间,他读懂了参孙的决心,强烈得让他恐惧。

    爱情的美好,对于参孙或许只是刚刚开始,可是在他生命中已经埋进坟墓多时。

    …难道他,不忍心伤害参孙?

    不!他狠得很!

    参孙你完了,你自己找上门来的!

    “那次我在剧院惹怒了伯爵,你怎么样了,我什么我去了白狱,救我的却不是你?”莱默尔逼问。

    “我被禁足了,对不起,”参孙飞快地答道,“不会再有第二次,不用很久我就会继任家族,你受过的伤害可以用一辈子报复在我身上,我发誓我承担到底。”

    “你家老人要我和你生孩子,你知道这件事吗?”

    参孙:“知道。”

    “对不起,他没和我商量过,但我有办法让他闭嘴,他老了,我会让他知道谁才是话事人。你想让我生我就生,你不想我们就不要。”

    “欧文侮辱了我。”莱默尔接着道。

    “我知道,我来晚了,今天我才办下宫里的通行证,对不起,两年之内我会让他付出代价,如果你喜欢干脆的,我下个星期就能以军部的名义约他决斗。”

    “我一定会赢。他不求饶我就打到他残废,生不如死。”

    莱默尔沉默了。

    参孙垂了脑袋把头埋在他颈窝里,好像只大狗那样又嗅又蹭,灼热的急促呼吸倾吐在他们耳边,参孙的热泪一滴滴积聚到莱默尔的颈脖皮肤上,被发痒地感知到。

    .

    良久,他才轻声说:“那你要我怎么做呢?”

    “娶我。”参孙在他耳边闷闷地说。

    “拜托了,”难得会有参孙声音细微可怜的时候,“如果你不满意,等我成了族长,随时可以离婚,只有我嫁给你,你才能离开宫里,我也才能得到一段平静的处理时间。”

    莱默尔回答说:“不可能,不要说一天,一秒也不可能。”

    轮到参孙灰心地默然。

    他确实坚韧,可以单方面爱莱默尔,但莱默尔的否定还是让他撕裂似的幻痛了。

    莱默尔察觉到他的沉默,便笑了。

    “那再见吧。”

    参孙的手被他掰开,高高的雌虫成为一个站桩的木头人呆在原处。

    莱默尔没走出两步,后面的人第二次冲上来。

    “莱,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你还是把我当做奴隶使唤,之前你要求的那些我都会做的,我随时等你改变想法,也可以不改变…”

    “滚——!”莱默尔猛地回头怒吼,眉目的皮肤都发红了。

    “自己滚开!我没说过让你揍欧文我也没说过要把伤害变本加厉地报复到你身上,那都是你自己一个人脑补的!”

    参孙停住,睁大眼睛,泪痕挂了两条在面部。

    莱默尔噔噔疾步离开。

    参孙没有再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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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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