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突然就有错觉,这个妖艳的美色兰俘虏简直和雌性般,令他脸红心跳。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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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才送到你已在别人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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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滚床单之后,参孙就没再要求过莱默尔参加派对。
莱默尔用更多时间训练桥牌。
最近他冥冥中总有感觉,似乎有什么人在暗中注视着他,他从赌厅的窗户往下看,塞万提斯家的林木长势喜人,葱葱郁郁,庄园外的空中规划道路车水马龙,地面和往常一样很多行人。
总归是自己太敏感了,有哪个行人会不停偷看塞万提斯的住宅?
再说那么远的距离,也看不见室内的自己…
除非用望远镜。
“宝贝。”
嗯?莱默尔想回过头,参孙先一步将他压在宽阔的怀抱中。
他挣脱不开耍赖的力气,向后拽住参孙的领带一拉,参孙下巴搁在了他肩膀上,邪邪笑道:“阿贝尔邀请我今晚看歌剧,他也欢迎你去,你是不是趁我不注意勾引了阿贝尔?”
“你是说那个恋童癖吗?”
“哈哈…”参孙乐得掩住嘴,“我的身份好像不该笑啊。”
他悄悄看着莱默尔淡漠的侧颜,手在莱默尔臂上滑动,一把捉住雄虫的两只手腕反扣在他背后,抓着莱默尔后颈,开始掠夺那张薄唇。
在他三百六十五度包围式的钳制里,莱默尔合上眼睫,舌尖温柔地回应他。
参孙的呼吸越来越重。
那条软热的小舌像活蛇一样勾引纠缠他的粗暴,让他情不自禁地低头,弯腰,在亲吻中失去了自主权,情热比酒意上头更快,淋漓的口津流下两人的唇舌交合处。
细细的透明水液,在莱默尔下巴尖和颈间蜿蜒而下。
参孙一见,心里就发痒,放开莱默尔帮他用亲热的吻阻断那些津液。
“参孙,你是狗吗?这么多口水…”莱默尔推开他的脑袋,“我要洗澡。”
“我帮你…”
莱默尔媚眼如小刀甩过来。
“…咳,准备衣服。”参孙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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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萨卡首都歌剧院,四楼露台包厢。
阿贝尔银发高束,高脖礼服扣得严严实实,正在与身边的雌虫贵族谈笑风生。
演出还没开始,剧场里闹哄哄的,循环空调提前开到最低温制冷,场子里现在还有些凉飕飕的。
张伯伦坐在阿贝尔身后,安静看着一楼的人流。
他留在莱默尔手上的精神力出现在感知范围内,徐徐靠近包厢室的位置。
很不巧,偏偏有人不开眼地找他麻烦。
“我听说美色兰的艺术之都是歌剧圣地,真的很好奇,那些小剧院怎么能和首都歌剧院比较?我听说连包厢都没有,全都是观众席,甚至还有站座?恐怕里面演的东西也那么敷衍!”
阿贝尔让人如沐春风的笑容分毫没有减少。
张伯伦也一如既往的平静。
但现场被冒犯到的不止他们两个,还有另一个人,张伯伦虽然背对着包厢门口,也能通过精神印记清晰感受到那团骤然沸腾的怒火正在靠近。
嘴臭的老贵族没等到他想听到的回答,傲慢地啧了一声又说:“这里不是有美色兰‘原住民’吗?我只是一问,艺术交流的问题也不能回答?没关系…”
这讽刺有点过分,阿贝尔准备开口先顺着这位大贵族的毛撸一撸了,但有个低沉磁性的声音先他一步。
“倒是让大人失望了,美色兰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老贵族讶异地转头。
整个露台的人都转头看过来了,张伯伦心底一惊,他也没想到莱默尔会这么回答。
新来的两人是同样经过精心打扮、双排扣礼服出席的参孙和莱默尔。
刚才说话的人就是莱默尔,他对众人聚焦过来的惊讶目光视若无物,微微颔首朝这个老贵族致意:“美色兰的审美一文不值,想来我的掌声对这场歌剧也毫无意义,不如我就此告退。”
说罢莱默尔就对参孙说了句什么,不顾参孙的反对离开。
老贵族顿时紧皱眉头,急忙出言挽留:“我没有说过美色兰审美一文不值,请你留下,这不符合礼仪…”
然而莱默尔已经在左右服务生打开门时踏出了一只鞋子,很快,整个人影都消失不见。
参孙发了懵,他被突发状况袭击得失去了思考能力,面前四五个世家贵族在等他招呼问好,莱默尔不顾及他的面子就出言驳斥了一位年高位重的大贵族,无论如何他都不该偏袒莱默尔。
可现在他脑子兵荒马乱,只有莱默尔说“再见”时失望的眼神。
“伯格侯爵,阿贝尔殿下,萨维塔小伯爵,…各位抱歉,我,我马上去找他回来。”
参孙囫囵说了一通话,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神情是整个恍惚的,好像处在精神分裂中。
政治?人生?家族?
还是爱情?
他在考虑什么?难道他失心疯了?
他真疯了!
一张张父辈的祖辈的严苛面孔重重排列在他的脚步前,绘制了一条令人望而生畏的红线,阻挡他去找莱默尔,他最该做的事是拿出手机,当众拨打秘书的电话让他把莱默尔抓回去关禁闭,然后用真心实意的姿态向伯格侯爵道歉。
可他不要那么做!他不能把莱默尔关禁闭,让那个喜欢花和阳光的美人在惩罚犯人的黑屋里受罪;也不能把莱默尔带回包厢,让喜爱诗集和艺术的人儿在伯格面前被煎熬折辱。
救命,莱默尔,救我。
是你让我变成这样的,你不能丢下我。
你要带我捱过这段我无法承受的锁链。
参孙混乱的脑子瞬间一空。
一片茫茫里,他反而镇定自若,脸上又有了血色,向四面鞠躬后,改口:“各位对不起,今晚失陪。”拔腿夺门而出。
冲过白色的艺术长廊。
冲下盘旋的楼道。
冲出雕花大门。
在停泊着各式各样豪车的街头,找到那个单薄的身影。
他为这个人人生第一次背叛了家族。
“莱——默——尔——!”
莱默尔为他止步的那一刻,生命里的时光好像慢放了,参孙清晰地记忆住自己是如何迅疾地跑过长街,红发在狂风里像火焰飘扬地遮住他的视野,很玩命也很羞耻。
只为了将停住的人猛拥入怀中。
参孙用这辈子最大的力气紧紧环住莱默尔的胸口,没忍住眼圈红了,嘶声哽咽地喊叫:“你他妈犯规了!游戏还没结束,你先行使了主人才能用的权力!”
“你给我记住你还没赢我,莱默尔!”
“我尊重你,我不让你痛苦!请你也说对不起,说会补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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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并没有看见,莱默尔陷入了脱离事态掌握的错愕。
他不止是因为被喊名字而停下的,还是因为人行道对面的街口站着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金发军官,斯内克。
不再是那副军装军裤的冷峻逼人,穿着宽松保暖的衣物,金眼睛失魂落魄地看着他,以及紧紧拥住他生怕他走丢了的红毛大狮子。
昔日的军犬变成流浪的狗狗跑来首都。
而他略施小计故意抢白阿贝尔,想让阿贝尔单独联系他,向他道歉或者探讨艺术,既而顺利地勾引阿贝尔,却猝不及防地勾出了参孙自己也不知道早已藏在心中的告白。
为什么,精明的政治家参孙爱上了他?
这不是相互利用的游戏而已吗?
为什么斯内克要追过来,军犬还有话要说?
你已经被我放弃了,还看不清现状吗?
马路对面,斯内克抬手挡住眼睛,不让莱默尔看见他肆意淌出的泪。
可那泪水毕竟沉默而痛楚地存在着。
莱默尔见过阿青哭的,往往安静地坐在关灯的小房间里,或者用手挡住,军人的尊严像铁一样不容侵犯。
他的心咚地下沉,掉进酸疼苦涩的池水里翻腾,想要呕吐,张开嘴,却连催吐的泪也落不下来,从头到脚都是一个恶心的错误,麻痹感在撕裂混沌的他。
斯内克。你不记得你参与过美色兰征服战吗?参孙。你不清楚保守党为美色兰征服战输送了多少钱和武器吗?
你们有什么理由爱上我,为我而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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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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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像野兽一样的呼哧喘息擦在耳边的触感,火热而又侵略,相比起来,对面岩石般静静伫立的斯内克态度很沉默,但都一模一样的令他惶恐不安。
莱默尔摸了摸参孙绞紧的手臂,侧脸对那头红发耳语几句:“我没赢你么?大人,说谎不是好习惯。”
参孙收臂收得更狠,要勒断他的腰。
“莱默尔…”参孙压抑地呢喃。
“我先前只看上了您的身体和技巧,刚才那瞬间倒是心脏加速了一下。”
莱默尔轻轻地笑,修长苍白的手指覆盖上参孙的手背:“想摸摸我的胸口吗?让你确认是不是我输在你手里?”
莱默尔的手也没用多大力气,轻轻松松就把参孙粗壮的指骨掰下来了,虚虚地搭在自己的心脏前。
隔着薄薄的皮肉,掌心里跳动的心脏没有设防,暴露在野兽凶猛的爪牙下,只消指尖微微一探,就能剜出一条脆弱的生命。
心跳明显偏快,立刻安慰了参孙。
至于那心跳加速的原因是恐慌还是心动,他无权知晓。
“莱默尔,你真是让我疯狂的妖精。”
参孙闭眼长出了一口气,浑身的刺都收敛回皮里,按住莱默尔的腰和胸口,对准那封浅色唇咬上去,尖利的犬牙在唇角留下了一枚钉子似的深艳小红痕。
他用命令式的语气说:
“这次抵消了。以后凡是谁在我面前说美色兰,我就为你揍那个人,但其他时候你不可以乱来。”
这话看着硬气,实际上却很软。
莱默尔嗯地应了,参孙拉起他的手牵他离开。
对面马路站着的人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莱默尔向后瞥不见军官的身影,却有种直觉,对方还没有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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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孙驾车加到最高速,绕着首都兜了几个七扭八拐的圈,把莱默尔送到一座隐蔽的地下居所,他把车开进地下车库,打电话给老板后等在车库里。
莱默尔在副驾驶座,望了眼后视镜,后面空无一物,但那种被跟踪的感觉没有消失。
他有点想笑,是略带恐慌的,稍稍挑起嘴角的那种苦涩笑容,又怕被参孙看出不对劲。
斯内克,早跟我说你是跟踪狂,我无论如何也不敢沾上你啊。
等了十分钟,阴暗的车库内门才吱呀开启。
提着灯的老板将锁链系回铁门上,踩着积水一步步地走来车边,俯下身往车内看了眼,莱默尔清丽苍白的五官撞进他视野里,同时莱默尔也看清了老板的样子:虫化半张脸,缺了左边耳朵。
“就是他?议员,你以前不好这口。”
老板粗哑地简短评价。
参孙抱起手臂,不冷不热地道:“再说一次,我免费帮你摘右边耳朵。”
“为什么要送来我这?你知道我这的规矩,全是短暂政治避难的落水狗,藏一个人,一天上百万,而且不保证安全…艾克西蒙盯这里很久了,他很快就会找过来。”
“无可奉告。”
“那么,参孙,你欠阿贝尔一个人情,从现在开始生效。”
参孙默认,拉开车门,把莱默尔带出来。
黑暗里看不清参孙的神情,那双强壮的手臂难得不平静地轻轻颤抖着,挽住莱默尔带他下车的时却又意外的稳定坚韧。
“怎么了?大人。”
莱默尔不明白这闹的是哪一出。
突然把他藏到这,必然不是因为他的杀人案暴露了,应该和刚才剧院里发生的事情有因果关联。
参孙拉他进怀里,粗糙地印了个吻在他额头:“想我了就用他们的通讯机和电脑联系我,我去处理点事情,你不用知道。”
走在前面的缺耳老板拉着重重的铁链提醒:“抱歉了,你只能送到这,议员。”
参孙回头。
等红发男人坐进车里即将关门,莱默尔忽然焦急地大喊。
“很麻烦吗,参孙?你照顾好自己!”
参孙搭上换挡杆的手剧烈一震,他望着眼前黑黢黢的地下车库,关门打方向盘飞驰离开。
他知道自己再也忘不了这个人了,在他生命中第一个伸手进淤泥里关照他的人。那张疯狂、不拘、玩世不恭的坚固浪子皮终于会为了什么人鼓起勇气将之脱下,他向往的那一款爱情正是现在的这杯毒药,鞭打他,征服他,杀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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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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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拉上门栓,铁链缠了数圈。
他从侧室里拿出一个木盒,让莱默尔随便拿一个:“这是科技面具,改变你在别人眼中的身形、模糊面孔,将你的声音转化成电子合成音,很老的型号了,但只要不让别人触碰到你,这就是最管用的。”
莱默尔拿了一块黑色的,挂在耳朵上。
扫描的淡蓝弹幕划过他身体,他自己没什么变化的感觉,老板看了点点头。
“这个外形有点壮,不过你太瘦了,这个还算适合你。”
狭小的地下布局雪茄和香烟烟气缭绕,酒味熏天呛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