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皮尺圈住莱默尔脖颈时,老雌虫评价:“太瘦了,你皮肤透,颈部血管都看得见,注意休息哎。”“谢谢。”莱默尔诚恳地看着老雌虫。
很久没有能让他百分百相信的关心话语了,这是第一句他愿意信的。
“有礼貌的孩子总不会吃亏。”老雌虫和蔼地接受了谢意。
参孙请这位老先生给他和莱默尔各制作一套衣服,表示的意味很明显,不久的舞会参孙大概率要带莱默尔出席。
老设计师一辈子服务贵族,能做到面上不动声色,其实他心里惊讶的很。
他看莱默尔的眼线狭长,应是美色兰人,塞万提斯家的下任族长带一个未婚俘虏去参加舞会,未免有些自降身份。
本着观察的想法,他开始暗暗留意莱默尔。
“米色,或者红色,看看哪种布料更合适你。”老雌虫带莱默尔到昂贵面料的收藏间,让莱默尔亲手碰了碰两种料子。
参孙看到红色眉角就有点兴奋,估计是在想自己的发色能被莱默尔穿在身上是什么感觉。
可惜老雌虫摇摇头把红布放回去了:“彩云易散琉璃脆,你有薄相,不能张扬,细细呵护着才长在,就用米色吧。”
参孙感到非常遗憾,凑上去问情侣装的可行性,老雌虫失笑:“用‘情侣’袖扣吧,好不好?你们年轻人的想法我实在很难懂啊。”
你俩风格天差地别,怎么用同一种颜色和形式?
“强我所难。”他幽默地说,看向这两个人。
参孙的反应是摊手,而莱默尔轻怔地避开了他调侃的视线。
老雌虫终于感到吃惊。
这个雄虫是如此精致矛盾的一拢酒雾,恐怕一烧就没了。
40
|
40
first
blood
【========】
派对上,没有看见莱默尔的洛瑞神游天外。
莱默尔对他说过,会找办法不出席,只要洛瑞去到他房间他们就能继续偷情。
洛瑞都记着呢。
不知什么缘故,参孙宣布了开场就匆匆离开,今日大家没了参孙依旧玩得很起劲,洛瑞却觉得乏善可陈。
反正也没人在意,干脆溜走好了。
洛瑞拿了瓶红酒带着,光明正大地走出门,下到雄虫居住的楼层,找对走廊,敲了敲门。
里面没人。
洛瑞自己拿钥匙开了进去,将门锁好。
室内点了香薰。
他来到床头坐下,看到旁边柜子上摆着一块胖星星形状的红色香薰,上面刻着骏逸的字体:
.
致我爱,半夜便归。
.
洛瑞无声笑了。
他可不能算莱默尔的爱人,只能说这雄虫为了讨好他还挺懂事的。
窗户关着,没拉窗帘。
开窗会导致香薰气味流失,洛瑞就没有开,反正氧气也够用。他去到洗澡间,发现热水器已经烧好水,这些细节莱默尔做的真好,他心情不错,想要夸夸床伴。
脱掉军靴洗了个澡出来,浓浓的雾气让他有些晕晕沉沉,照镜子一看,可能水开的太热了,面色泛红,有些微醺。
刚洗好澡的身体感觉是松弛的。
他穿好浴袍躺上床,想着时间离半夜还早,开了红酒自己喝了一半,醉醺醺的感觉更强烈了,他想睡觉,在柜头放下杯子,最后一眼看见红色香薰烛烧到了那行字迹的上方。
洛瑞带着笑意,闭上了眼。
.
首都最高的巨钟走到十二点,指针分针和秒针完美地重叠在古老的数字上。
莱默尔正和参孙在河边的凉风中躺在草地上,参孙说了很多很多他童年、年少、青年时遇到过的失败,又是怎样一一将它们推开。
人到了中年,应该谨慎踏实才是,因为再也没有长辈愿意罩着了,不再允许失误。
可参孙才三十,莱默尔也才二十七,他们聊这些,都显得太早太早。
莱默尔看向大钟,伸出手遥遥笔画,说:“啊,时间走得真快,人生…人生太短暂了。”
参孙也看到了指针重叠的那一刻,他出现一种奇异的心理,仿佛他们二人在刚才完成了一个特别的仪式。
什么是爱情?巨大的问号突然冲进参孙的心房。
他不该在这种时候想这个,因为爱情是很朦胧的东西,若不想,就完全没有,一旦想过,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过,在心里扎进根了。
参孙开始担心自己输了。哪怕他还没有动心,但他很可能比莱默尔先一步想到了这种东西。
疯了,他疯了,悔不该那天用弗莱明立威。
他笑弗莱明疯了。
可那个笨蛋愚蠢成了常态,再蠢也能平安无事。而他这个登徒子必须保持清醒才能自由自在地翱翔,疯,会让他折翼,沉重地摔到地上。
莱默尔手肘支着草地,侧躺过来,修长的裤腿在脚腕交叉,安静的眉眼对着参孙。
参孙却像出了神一样唇色发白,直直地看莱默尔,不能说话了。
41
|
41
目击者
【========】
作者有话说:
请尽量在大白天观看,放在退出废文前观看,避免性欲萎靡。抱紧被子,如果擅长联想,可以在大胆的朋友陪同下观看,若有紧张时抓紧朋友的习惯,最好先修剪指甲。
————————————
天阴。
首都警局接到了报警电话,是一宗家人报案,称亚萨卡最有前途的人气少将,洛瑞,失踪了。
失踪时间已超过50个小时。
最后一次被目击是在保守党下任党魁的参孙家中参加派对,当晚没有人见到洛瑞中途离开,但管家为参与派对的贵少们安排住宿房间时,已经没有洛瑞的身影。
第二日无人见到他。
第三日也没有。
第四日早晨,洛瑞缺席了一场他必须参加的军部会议,国防部打电话联系洛瑞的家人,才意识到这位年轻自律的少将业已失踪。
首都警局火速派出警力前往各处调查,寻找失踪者。
在塞万提斯的庄园摄像头中,清楚照到洛瑞下午进入庄园和参孙别墅的身影,再也没有出来。
因为往常也有人提前不打招呼离开参孙的派对,何况这次派对参孙还不在,不告而别的现象更有可能发生,因此当晚在场人士和别墅员工都没有留意洛瑞的去向。
保守党少爷们供词不一,有人认为晚九点还看见洛瑞在喝酒,有人说八点钟有个人离开了,可能是洛瑞。
别墅内部仅有一楼装了摄像头,是为了监控仆人而设的,其他楼层为了方便行乐,都没有安装,防止给政客们留下污点。
警局希望向塞万提斯家族出示一级搜查证,请求政府允许对庄园内进行彻底搜查。
贵族世家的尊严不容抹黑,这个搜查证办得非常困难,塞万提斯是一尊庞然大物,但洛瑞的背景亦非同凡响。
随着时间流逝,找到活人的希望在不断下降。
洛瑞的兄弟姐妹、父母朋友,在警署哭诉,在行政厅哭诉,甚至进入皇宫哭诉,给即将举行的舞会笼罩上一层阴霾。
终于在失踪第六日,能将塞万提斯家搜个底朝天的证件办下来了,临时专案组鱼贯而入,用猎犬搜寻花园土壤,翻找别墅的各个角落,打开每一扇房门。
——终于,在一个所有人都想不到的地方,家宠住宿区里一个多年无人居住的房间里,找到了。
.
“死因是一氧化碳中毒,浴室里的煤气热水器一直开着,有少将洗澡的痕迹。他拿着不知哪里来的钥匙,开了门,开热水器洗了澡,点起蜡烛,喝了点红酒上床睡觉,不幸的是这个老型号的热水器年久失修,胶管有点松动了,他忘记关气,或者他根本不会使用这种低端产品,里面出来了一氧化碳气体,他在睡梦里重度中毒,清醒后没有力气脱离房间,只能眼睁睁地…”
警员试图还原现场的情景。
“我有一个问题。”
有人举手:“为什么死者关窗。”
“在现场排气时我隐约闻到有香味,”有名警官说,“那些蜡油可能不是普通的蜡烛,是安神的香薰。”
“这会是意外吗?”
提问引起了沉默。
“百利,你怎么看?”
一个黑发中年警官站起来:“不是意外。现场的DNA报告已经出来了,除了洛瑞的DNA,没有找到任何他人的毛发,也没有大块皮屑,精液等等,即使这个房间多年没人住,上一任主人也不可能什么都没留下,至少有一个凶手,进入过现场准备过什么东西,在他出来前,以令人发指的仔细清理了现场。”
“那岂不是多此一举了吗?”有人问,“只要穿戴好头套手套,基本不会留下生物痕迹,为什么要清理现场。”
“非常棒的问题,”百利警官道,“看来他曾来这房间里不止一次,一次没穿戴反侦察物品,一次全副武装,专门来做清理。”
这个猜测引起了争执。
“这个问题先讨论到这里!他杀证据还不充分,现在断定为时尚早,”组长说,“接下来是针对塞万提斯家及当晚在场客人的排查任务分工。”
“组长,我能再插一句话吗?”百利举手。
组长同意。
百利道:“前面的讨论花费太多时间在意外角度上了,但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不论是意外还是他杀都无法绕开…”
“那就是:少将为什么要离开派对去这个房间?”
“各位,我们都清楚,这个房间里没有放参孙议员的机密资料,也没有派对上花红柳绿的雄虫,房间里什么都没有。”
是啊,什么都没有。
大名鼎鼎的先锋少将,为了一个空房间,付出了尊贵的生命。
.
百利做笔录时,发现一只有趣的雄虫。
资料显示这只SS级的雄虫有精神问题,无时无刻不在祈祷,令人倒胃口。
案发当夜,祈祷雄虫没有参与派对,留在了住宿区。
曾对他做笔录的警员毫无发现,对方一直在祈祷,问不出东西,对峙十几分钟后无奈地请他回去了。
百利却饶有兴致,他敏锐地嗅到不同寻常的气味——SS级雄虫的精神力得有多强啊?是一般雌虫的三四倍吧。雄虫可以性格软弱,逃避,但,很少有精神疾病。
他再次请祈祷雄虫来做笔录。
中年雄虫身形瘦削,似皮包骨,肮脏的金发,目光呆滞低垂,不停在挪动大拇指,像在空气里搓着无形的木珠。
百利在纸上写字整整一个小时四十分钟,当他口渴抬头拿茶杯时,视线才扫到祈祷雄虫身上,雄虫依然在转拇指,嘴巴里念念有词。
“你挺有实力的,”百利讥讽地扯起嘴角,“无间断地演这么久,累了吧?”
祈祷雄虫宛如聋子没有听见。
百利耸耸肩:“既然你是疯子,那自然也听不懂我在说什么吧?不愿意做笔录,那我就不放你回去,现在早上十点,我看你能坚持多久。”
雄虫依然不理他,但在眼底闪过一丝痛苦。
三个小时又过去了,百利坐着都全身酸疼,不时站起来绕着房间活动活动。
祈祷雄虫却硬生生坐在那里,唇口开裂,手指发僵,喉咙沙哑得几乎磨出血,还在不停地低声念,祈祷,不停地祈祷。
百利重新在他对面坐下来,十指交叉,白灯打开正照着祈祷雄虫的眼。
“别装了,S级以上雄虫的癔症发病率是万分之三,而且你演的不行,就算癔症,口渴了也会哇哇乱叫。”
“我是警察,只想办案,对你没有兴趣。你身子真的很破,洗干净了也像鬼一样。”
“我只要听你一句话,一句足矣,我不会揭穿你,你说完,放心离开,继续过你的日子。”
雄虫的眼珠颤了颤。
这样的价码,确实该打动他了。
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懦夫,将智慧用在该死的逃避上,他是一只再普通不过的虫,受了接近五个小时的压榨,接近无法忍受。
百利悠声问:
.
“你有没有在夜晚,特别在派对的夜晚,见过异常的人和事情?”
.
有啊,我见过。
见过的。
那个夜晚,那个高傲的,冷漠的人,在那些家宠面前耻高气扬的家伙,在我面前低下了脆弱的头颅。
是啊那个家伙!竟然宰了一个亚萨卡的将军啊!
【美色兰的训诫,都被你败坏了】
那些雄虫说。
我那时也只是在祈祷。
【请等等,将军】
他主动救那个孩子。
那时我也在祈祷。
我看见他被美色兰的同胞围着拳打脚踢,被咒骂,被军官棍揍,被同住一屋的家宠厌恶和排挤,我无论什么时候都目不斜视着祈祷过去了。
那么请允许我这一次,也像个英雄一样,祈祷过去吧。
金发雄虫低沉的念词声不停歇地回荡,在小小的房间里,像破烂的水车抽着干涸的田地。
百利皱起了眉头,理论上讲,被战火摧残过的民族,有一点精神问题好像也说得过去,毕竟战争惨象,以祈祷雄虫这个年纪,多半经历了惨烈的妻离子散。
“管家先生,请你带这个家伙回去。”百利也放弃了。
42
|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