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刚才那种再来一次,小可爱,然后你再给我口。”.
指针移向四点整。
莱默尔扶着楼梯扶手上楼打热水,他喉咙干渴,发现自己的热水壶居然空了。
他回到住宿的楼层,朝自己的房间走到一半,面前的房间灯光突然亮起,门打开,走出一个金发雄虫。
看到骤然怔住的莱默尔,他脸上也有惊讶。
他就是那个常常转动手里的无形念珠,念念有词祈祷的精神病人。因为这种诡异的疾病,即使他是极为罕见的SS级雄虫,也被王室舍弃,丢给了塞万提斯家族,而参孙也只是收容垃圾般收容了他,从不让他参与派对,所以今天他没有像别的雄虫一样去宾客住的那层楼床啪。
这会儿撞见,他的表情相当正常,亦没有念念有词,似乎就是健康雄虫。
此刻,他借着自己房里亮的灿烂白灯看清了莱默尔。
面色清冷的莱默尔,神态是浓得化不开的疲倦,似乎还萦绕着淡淡的哀伤,两边嘴角破损有血迹,衣服整齐,但头发凌乱,掺着刚洗不久的水珠。
他们相互看见彼此,一惊,然后莱默尔以手遮面,快步绕开走向了廊道深处的黑暗里。
36
|
36
软化
【========】
即使那日被驳了面子,参孙对莱默尔依然有念想。
莱默尔那处的大小,形状,力道,莱默尔狂野的低吼,高笑,喘息和磁哑短促的呻吟。
酣畅淋漓,所不能忘。
昨夜派对后与他春风一度的家宠请求他安排时间让他们回家探亲,参孙同意了,定在今天开始的两周。
同意后参孙意识到自己变得大方,也许其中一个原因是,他知道莱默尔无法探亲,只能呆在别墅里陪自己。
啧,参孙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笑起来,自己真是坏透了。
.
莱默尔徘徊在楼梯口前,等待做清洁的仆人出现。
“他经常这么做,”管家对参孙汇报,“让雌佣帮他拿书房里的书,或者为他带一枝早上花园里修剪下来的花。”
“他总是很早起,寝室又面朝花园,每次园丁开始修剪,都看到他站在窗口那里观望。”
庄园里的佣人都私下管莱默尔叫“神秘的雄虫”。
《悲剧命》《拉里拉的海》《古典流派花艺全集》都是莱默尔心仪的书,认认真真看完了才还给雌佣拜托他再帮忙带下去。
参孙疑惑地去书房的架子上看了一眼,还真的有这三本书,前两本分别是戏剧里的诗合集和诗体游记。
对参孙来说,这两本诗文极其艰涩难懂,翻看以后不由得对莱默尔升起一股佩服心理。
他很尊重强者,变相囚禁莱默尔一周半时间里了解到的所有事件综合起来,他对莱默尔的看法发生了微妙的转变。
再去找莱默尔时,参孙的语气变化很大,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确实那么做了。
楼梯上,莱默尔没等来男佣,却等来了参孙,他定定看了参孙几秒,拔腿就走。
“哎,干嘛去?”参孙两三步就追上了莱默尔,和他并排走,“我听说你很喜欢我花园里种的花?”
莱默尔突然停住,警惕地瞄着他。
“反正今天闲来无事,我们逛逛吧。”参孙如是说。
凡是能减少与参孙交集的事,莱默尔都愿意去做,但探亲周来的猝不及防,打乱了他的计划,最近闲到要长蘑菇。
每日都在五六楼和寝室之间移动,他内心深处对花园有那么一点向往。
事情演变成了两人并肩下楼,进入庄园中央的巨大花园。
塞万提斯家的布局很有趣,是依环形层层设置的,树丛围在外层遮挡外人窥觑,房屋在中层,最内圈却是一个巨大的绿植造景,有花圃,迷宫,和人工湖,里面甚至有水鸟栖息。
“我的家训:钢筋铁壁在外,柔肠琴心在内。”
参孙讲解这个庭院的设计原则,和家族第一代族长定下的家训密切相关。
他们走的很慢,莱默尔一直只是安静地在听,没有表现得很开心或者激动,即使看到了很漂亮的花,他也只是看着,路过后收回目光。
参孙也没有要求莱默尔一定要说话,半条路都被参孙一个人时讲时停地带过去了。
二十分钟以后,他们走进花园迷宫里,参孙好像失去了方向,开始在迷宫里乱转。
莱默尔跟着他走了半个小时,发现他们正在第三次经过一丛三角梅。
“您记地图了吗?参孙议员?”
莱默尔没忍住开口了。
“我记了,”参孙斩钉截铁地道,“出去后是人工湖,我不喜欢有鸟屎的地方,所以我们要在这里多待一会儿。”
草,什么垃圾理由。
莱默尔偏头不再看参孙。
“不如我们在这里来一次吧?进孕囊的那种。”
参孙突然说。
如此疯的话,莱默尔听了差点笑出声,他知道参孙很大可能不会逼他,因为经历过极致,便绝不会想要一个摆烂的他,现在他要做的不过是续接上回演演戏。
“绝无可能!要么让我回去找拉斐尔,要么我拒不配合,你想继续用派对逼我的话…”
说到派对,莱默尔冷冷的目光忽然变得有些害怕,但还是坚挺着说完:“那就逼吧,我绝不认输。”
奇怪的是,参孙带着从始至终的理智听完了他说的话,和之前的野兽型判若两人。
红发男人冷静得可怕,缓缓得了个结论:
“你既然可以喜欢拉斐尔,那也可以喜欢我。”
“不如我们来比比看吧,谁先喜欢上谁?输的那个人无条件做奴隶。”
莱默尔震惊得失去语言组织功能。
在参孙说出这两句离谱的话时,怀着强烈的胜利自信,莱默尔完全不理解这个亚萨卡雌虫的脑回路了。
参孙咧嘴笑了笑,带他走到迷宫外面。
外面并不是人工湖,而是一个很大的玫瑰花圃,他虫化了手部,扭下一枝带着刺的花,把最下面的两寸清理干净,递给莱默尔。
“1:0,”参孙的笑容永远带着尖利的虎牙,“因为你低估我的聪明。”
37
|
37
去夜店约会
【========】
将玫瑰拿回寝室,莱默尔坐在床沿,捏着花枝下沿旋转,看几片玫瑰叶簌簌转动,心中的彷徨和躁动慢慢压下去了。
红花明媚,他心情晴朗。
在阴天里云开雾散。
理智也在回归。
自打来到参孙庄园的第一天,听到“洛瑞”的名字开始,他的心理就变得不太正常。
渴望了一年的复仇目标就在眼前,就像一把将天边的星星拉扯到地上,原来那么长的旅途都走过了,手指触碰到这颗星球,又好像突然被烫伤。
浅眠。容易惊醒,一旦有园丁使用那把大号枝剪发出咔擦咔擦的响动,他立刻就会从噩梦中惊醒,手心额头凉汗漓漓。
刻板行为。重复机械性动作,在楼梯口走来走去,一刻也不能安宁。
幻视。看不清洛瑞的正脸,总是出现同样的幻觉,即使对着报纸上的洛瑞少将画像,也像看不见这个人,而是看着一个死人,一块墓志铭,有时也是阿青的幻象。
他带着这样的幻觉,和一个死者做爱一晚上,白天起来继续谋划杀死这个人的方法。
莱默尔静静在床沿坐着,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在想什么。
但当念头一旦去到“复仇”,他的内心就充入鲜活,情感燃起生动,有多种多样精彩主意,灵光乍现得到的点子和夏天的茂叶秋天丰收的果实一样累累。
他想了想,洗干净一个长颈玻璃瓶,把参孙给的新鲜玫瑰花插进去,放了些水,将瓶子摆在窗边,一个花园里的人仔细看能看见的地方。
立了那个赌斗,参孙无论如何都要输的。
只要他假装逐渐喜欢上参孙,好比将一把把香甜的面包屑抛进池塘,参孙会像被激励的红鲤鱼一样不断地摇尾巴扑上来。
不论究竟谁爱上谁,或者两个人都在演戏,参孙必定是付出代价更多的那个人。
莱默尔眼角眉梢洋溢起真实的笑意,拿着小剪刀蹲在花瓶旁修剪有稍许破损的叶子。
.
参孙傍晚下班步行路过花园一侧,抬头看到了瓶子里装的玫瑰。
落地窗的窗帘束在两边。
晚霞撒进室内的景象,莱默尔身穿黑蓝条纹衬衫,支起单腿坐靠在窗玻璃上翻动一本书的侧影优雅闲适。
啊,这就是被关在笼中的鸟儿。
参孙仰头看着看着无声笑了,加快两步走进别墅,直接登门拜访鸟儿的寝室。
“谁呀?”
敲完门,里面传出莱默尔的声音。
“还有别人找过你?我要嫉妒了。”参孙道。
“您确定您说的嫉妒是字典里的那个意思吗?”
莱默尔走到门后但拒不开门,隔着门问:“有何贵干?”
参孙懒洋洋的语调钻进门缝里:“你不会觉得这扇脆饼干一样的门能挡住我吧?劝你放清醒点。你能平安无事地呆两周,全因为我默许了你的任性。”
“出来,今晚陪我去外面玩。”
莱默尔把门打开,参孙很不正经地在那里笑嘻嘻,今天他上班前打了发蜡梳成红长发背头,正装一拆,像个流氓。
今晚也是议员大人亲自开车。
到了地,流氓味更重了。
参孙一个漂移倒车把飞行车刹进大厦停车位,吹了声弯弯绕绕的口哨,来到后座把门打开扶着车顶,朝莱默尔比了个优雅进骨子里的“请”,神情突出一个大写的兴奋。
“第二次约会,欢迎你,我今天的客人!”
莱默尔冷着脸下了车,看向这家迪厅的招牌——“城中心”。
夜店也可以安静,适合约会,只是参孙喜欢闹的。
参孙的飞行车很昂贵,但因为黑色涂装,在一众花花绿绿的无顶跑车之中不太亮眼,旁边来玩的虫说说笑笑,没注意到有顶级政客跟他们一样混迪厅。
预约的卡座在最深处,三方沙发围起,中间一个黑玻璃桌台。
这里的老板和参孙很熟,参孙不需要说话,往中间的沙发一靠,双臂搭着沙发,淡淡看窗户外的城市风景,老板就带着两三个侍应生,拿来一箱箱一组组酒水和小吃,香烟,把桌面全铺满了,一丝缝隙也没留下,恨不得把酒瓶当成土台子再垒三四层。
莱默尔在左边沙发坐下。
参孙歪头,抓乱的红发和昏暗灯光让他的面容增添了一抹凌厉。
“坐那么远,怎么聊天?”
莱默尔并不理会,蓝黑衬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闭着眼像在睡觉。
看得参孙心尖痒痒,然而也绝不会主动坐到那边去。
“莱默尔,你不想了解我吗?”
参孙随意拿了瓶酒,指尖挑飞盖子对着瓶口痛饮。
“…我不是一个死板的人,除了家族,我喜欢一件东西我会不论手段地拿到手。”
“如果你不想走到那一步,最好在我尊重你时心里有点数。”
“免了,”莱默尔闭着眼,嘴角微微挑起,“你还是别尊重我。”
参孙没有生气。他只想按住雄虫吻这个笑容。
一行四人发现了角落里的摆满名贵烟酒的卡座,朝这边快步走来,两雄两雌算是雄主来迪厅偷腥的标配,趁雌君不在带上雌侍做保镖出来玩耍。
两雄仔细打量了参孙,却没印象自己见过红发的本地富豪,冲那股子渗透到全身每一寸的野劲,他们挪不动道了,一看旁边还有个莱默尔,指着让雌侍过去应付。
“嗨,大哥,在首都做什么的?”两雄自来熟地抽出三条烟,拎起酒坐到参孙左右。
参孙淡淡的目光审视过这两只雄虫的衣着,有意避开双方视线的对撞,微笑:“搬砖。”
“哟你可坏!”雄虫娇笑起来,给他递烟。
参孙却用手背挡掉烟:“有胆子陪喝吗?”见两个雌侍戒备地看过来,补了一句:“我灌你们的主子,你们可以灌我的,自己喝吐了叫司机回去,把我们喝吐了今晚就奉陪。”
这句话的逻辑很妙,莱默尔成了参孙的雄主,参孙明知道莱默尔懒得理他,还要比喝。
四只虫开始轮流给参孙敬酒。
莱默尔坐在两个吵吵嚷嚷的雌侍中间,干冰烟雾弥漫,彩灯晃眼,舞台音响放着苦情音乐,酒精味香烟味,旁边两个雌侍刺鼻的香水味,都让他深深地无奈想叹息。
再给他一辈子好活,也适应不了这种地方。
两只雄虫醉态初显,手偷偷地往参孙的肌肉上摸。
莱默尔起身告罪:“我去一趟洗手间。”
在洗手时,镜子照出后面有人靠在角落抽烟,有点吓人。
看到莱默尔突然的回头,这人抱歉地说:“对不起,吓到你了吗?我出来买醉,但又怕被人捡尸,站在这里想清醒清醒。”
这是雄虫洗手间,这个男子理论上也是雄虫。
但他很高,金色卷发波浪撒在后背,硬朗的五官和漆黑眼珠炯炯有神,褐色休闲衬衫袖口拉到手肘,扣子全开,露出细腻如玉的胸口。
有很浓的香水味,调子像烈酒,又像装酒的古老木桶。
闻起来很贵。
莱默尔可能看得太久了,引起了男子的疑惑,主动朝莱默尔走过来。
“你在看什么?”
“不好意思,就是有点…”莱默尔知道这不礼貌,但雄虫,真的很少长成这样的,新奇之下他难免多看两眼。
男子却伸出手指,弓起指骨,拂过莱默尔的衬衫肩部:“好材质,设计感不错,你也穿的好看。”
“你是时尚圈的?”莱默尔问。
“嗯,”男子默认了,“你来夜店,不化妆不喷香,还穿那么正式,不喜欢这里吧?”
莱默尔抿着唇,点点头。
接近无色的淡粉唇瓣,雪白的肤质,俏丽锋锐的眉眼。
男子仿佛无意地越靠越近,身形笼罩住背靠洗手台的莱默尔,低头,鼻尖擦过莱默尔的鬓角。
“抽根烟吗?忘记不愉快的事情吧。”
男子漆黑的双眸掠过莫名的光,轻声看着莱默尔说:“或者你可以抽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