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可这虚幻飘渺的东西如今从这小孩嘴里说出来,便实在由不得他后背一凉,思绪拓展了。“叔叔,把地还给我们,并把推倒的房屋村社建回去,不然,不出一月,你们就再也走不出这里了。”小孩子说这话时,脸上带着天真烂漫的笑意,再加上他长得实在精致好看,瞧着也的的确确是无害的。
可王骋盯着对方漆黑如墨的眼珠子,脑子里却嗡嗡作响。
“滚,小鬼。”
他对着眼前的孩子,呵斥了一通,便黑着脸背手离开了。
嘴里嘟嘟囔囔着要相信科学。
而身后的小男孩却收起了脸上的笑容,直直抬头看向一处被搭着雨棚的水泥包堆上。
神色专注至极,可明明那里什么也没有。
......
下午三点
正是一天中阳气最盛的时节。
一组极长的车队出现在工地门口。
开道的是辆大劳,后面一水的改装版吉普死死护着正中心的加长林肯。
蹲坐在工地外的村民目光空洞且仇视地看向车队。
在他们眼里,这些有钱人一个个都是为富不仁的狗贼,明明已经那么有钱,且吃穿不愁了,还硬要抢他们的房子,他们的土地,硬生生把大家伙往死路上逼!
但是,这段时间四处碰壁也叫他们知道,不能硬碰硬,胡老三家的老爹爹就是被那群暴力征收的混蛋们给害死的!
一个虎背熊腰的黑衣保镖自车座上下来,恭恭敬敬走到车门一侧,打开长门,用手护着贵人的头顶。
而另一个保镖已经撑好遮阳伞,打在车座上方。
王骋一早就带着几个人守在工地门前了。
上面说别太刻意和高调,大小姐就是过来参观参观,他这才只带了两个兄弟出来,却不想人家这才叫排场呢!
毫不夸张的说,大小姐这出行的架势,都够赶上一个排了!
还一个个瞧着便凶神恶煞的,叫人心里发怵。
“沈总。”王骋略显狗腿地笑了笑,并把一个没带过的崭新白色安全帽递给她。
这进工地啊,不安全,帽子还是要带着以防万一的。
“嗯。”
她应了一声接过,倒也没矫情,认认真真地带好。
在这种地方,沈尽欢怎么也不可能拿自身安全来开玩笑。
一行人就这样浩浩荡荡地往里走。
可刚跨过门槛,就有一块尖锐的石头向他们砸来。
目标正是被王骋毕恭毕敬引着的沈尽欢!
“砰!”
一声剧烈的枪响,那块石头被子弹击的粉碎!
剩下的碎沫沫都被保镖挡住了,她未被伤到分毫。
只是,刚到便遇上这样的事情,沈尽欢冰冷的眼神落在方才动手的那个大娘身上!
王骋吓了一激灵,反应过来后,盯着那群无赖的眼神立刻变得不善起来,他就不该好心留着这群刁民,当下语气也狠戾起来:“老陈叫帮兄弟出来,收拾一下!”
“知道了,王哥。”
沈尽欢并没有多余的善心放在这群人身上,其一,这个工程同她没有关系,她只是一个外宾,过来考察这支施工队的能力,其二,她不是什么救世主,对想要伤害自己的人施以援手那才是脑子进水。
只进去没一会,便听到外面一阵喧哗,伴随着多人凄厉的哭喊声。
而她自始至终,连眼皮子都没颤一下。
突然,一个小孩从外面冲了进来,原本准备出口成脏的,可当他把视线落在沈尽欢身上时,一瞬间,嘴唇颤了颤,竟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第689章
占春魁
猛不丁一个热浪打来,空间都扭曲了几分。
可小孩的眼眶却突然红了。
打手们愣在当场,不是吧,这碰瓷也不带这么碰的吧,苍天可鉴,日月可表,他们可连这小子一根毫毛都没有碰啊!
沈尽欢看着眼前这个小孩,轻轻拧了一下眉头,她本就不是一个喜欢小孩的人,更何况还是一个弄得脏兮兮的小孩。
她面色如常地转过头,想要继续往前走,今天要考察四个施工队,这边是第二个,她不想浪费时间。
“大姐姐!”
小孩声音挺甜,脆生生的。
可全场就沈尽欢一个女的,这在叫谁就很明显了。
只不过某人显然没打算理会,连脚步都没有停顿一下。
倒是王骋回头看了那个小孩一眼,眸子里略微闪过一丝同情,复又重新跟了上去,热情地同大小姐介绍着工地里的分工安排,以及一些手艺比较好的老师傅。
就是那个小孩挺固执,一直跟在队伍后面。
手底下的人试着驱赶了几次,可这小兔崽子跑的贼快,他们几个大人都追不上人家,逼急了还咬人。
一时间真拿他没办法,只能任由他跟着。
王骋扭头瞧了好几眼,也不完全是同情他,更多的是担心小孩在工地里出事,最后还是没忍住,叫手下的兄弟找了只安全帽扣在那小孩头上。
沈尽欢几次转身时,恰好都看见一个黄帽子小不点在后面嘚啵嘚啵地跟着。
一开始,她也没想搭理,但这小孩总用那种说不出来的好像被她抛弃的眼神看着她,这倒是叫她多少来了点兴趣。
顿了下脚步,眼神掠过小不点,比了下手势,示意那小孩过来。
“大姐姐!”
小黄帽如乳燕归林般朝这边冲过来!
看向沈尽欢的眼神亮的不行!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位姐姐的观感不一样,但就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切感,甚至,想一直腻在她身边!
“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们?”
两人保持着一点适当的距离,说白了,还是大小姐嫌小孩脏,不过能分神给这小不点几分,已经是破例了。
平日里,就是哪个对家被车撞死在她面前,沈尽欢都是眼也不眨一下,至多叫人帮对方喊个救护车,再报个警。
周遭的保镖总有些疑惑,也不知道这小孩有什么特别之处。
“大姐姐,你帮帮我们吧。”
“你先说说看。”
“他们抢了我们村子的地!”
小孩抬手就指向王骋!
王骋:......我特么地栓Q你八辈子祖宗啊!
“他们应该给钱了。”
沈尽欢并没有多大的波动,一般情况下,一个村子的土地要征收,确实会有人不愿意,但同样的,也一定有人愿意,钱货两讫,很公平。
“但是我们不同意卖的。”
小不点红着眼眶瘪了瘪嘴。
她盯着小孩的脸莫名有些愣神,总觉得他眉眼间似乎有几分自己熟悉的影子:“小孩你爸爸妈妈叫什么?”
“我没有妈妈。”
话音刚落,她心口便骤然收缩,一个极荒唐的念头自她心口一闪而过。
“那你爸爸呢,你爸爸叫什么?”
第690章
占春魁
虽然并不明显,但她确确实实听到了自己稍稍滞缓的心跳声中,隐隐藏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期待感。
“我爸爸叫方二柱。”
小孩的声音依旧好听,甜甜的脆脆的。
但沈尽欢脸上隐隐露出的温柔却一瞬间僵在了脸皮子上,甚至差点碎掉。
小孩子对情绪的察觉最为直观,他刚才明明感觉到眼前这个姐姐态度是有软化的,可就在自己说完父亲名字之后,那原本就不多的柔情竟在顷刻间散了个一干二净。
连带着,他也有些不知所措,眼眶红彤彤的,眼泪要落不落,眸子里若隐若现的忐忑更是惹人怜爱。
“嗯。”
她略显冷淡地应了一声后,原本不想再搭理他,可这小崽子的眼睛确实生的好看,长长的睫毛扑闪着,混着几分弱唧唧的可怜意味,倒是难得勾起了她为数不多的同情心。
耐着性子又问了一嘴:“那你叫什么?”
“我叫阿茶。”
她指腹微微停顿,眸子里带着几分凉薄冷淡的审视:“为什么叫阿茶?”
“因为我爸爸最喜欢山茶花,所以就给我取名叫阿茶了。”
女人直起身,居高临下地注视他良久,随即对身边一个保镖说:“找个酒店,带他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小孩不是不知事的年纪,虽然他不想同眼前这个大姐姐分开,但他知道,两人之间似有云泥之别,低头瞧了眼自己脏兮兮的裤子和手,原本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的小朋友这辈子头一回生出了些许自卑羞愧的心思。
以至于保镖来牵他时,竟半点反抗没有,很听话地就跟着走了。
这边跟这个孩子打过交道的工人,见状都啧啧称奇,他们都是见识过这孩子彪悍的人,好些还被这小兔崽子咬过呢,小狼崽似的,下口狠的不得了,大家也是头回见他那么乖巧受训的样子。
啧,贵人就是贵人啊,瞧瞧,那么凶悍的崽子也对人家言听计从。
可感慨归感慨,他们还是羡慕这孩子的。
能得沈大小姐这一句话,这小子以后看来是要撞大运喽!
......
她看完几个工地时,天色已暗。
刚准备同这边分公司的负责人去吃饭,有个保镖匆忙回来,同她低语了几句。
沈尽欢这才想起来,酒店里还有个小孩。
本想叫人领那孩子吃个饭,送回家算了,衣服就当她日行一善送他了,但是开口的瞬间,眼前突然划过小孩含在眼眶里的泪花,和父母跪在灵堂前为黎执和那个未出世的孩子祈福的场景,话到嘴边鬼使神差地又改了口:“接他去吃饭的地。”
“是。”
......
阿茶到时,包厢里早就开始推杯换盏了。
今儿个来的都是地头蛇,当然也有本地的一些地产老板和工头。
总之,这满屋子就沈尽欢一个女人。
大家一开始还矜持着,怕冒犯了大小姐,后面喝大了,便一个接一个上来敬酒。
到底沈氏对他们的威慑力在,没人敢借着酒劲轻浮,但那眼神总不受控制地落在她身上。
谁能想到,大小姐竟然生的这般好看。
便是不笑的样子,也勾人至极。
她似乎兴致缺缺,来者不拒地回敬他们茶,以至于几个来回就把他们喝的面红耳赤。
包厢门突然被人自外推开了。
保镖牵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走进来。
“大小姐,这是?”
离得最近的一个老板瞧了眼小孩,转头诧异地问她这小男孩的身份。
她一改先前的懒散劲,让服务员往自己身边加了条小椅子,随即面色平静地开口道:“我儿子。”
第691章
占春魁
这下别说是老板们了,就连送小不点过来的保镖都愣了愣!
尽欢其实没想太多,自从七年前,黎执出事,那个综艺当即就被停掉了,她亲自带了人在崖底找了整整一个月,什么也没找到。
有人说黎执许是被大水冲走了,可并不夸张她的人力覆盖以出事地为中心的方圆几百里,可就是尸骨无存。
推他的人被判了死刑。
可仅仅这样,也太便宜对方了。
她找了人将那人的魂魄钉成了地缚灵困于一处荒废的粪坑底下。
细碎的肉身和着水泥筑起了粪坑的外侧。
沈尽欢要那人永世不得超生,有意识的所有日子里都金水加身。
可无论她后续的报复手段有多苛刻,双方的父母到底是受了打击,尤其是黎执的爸妈,从电视里得知儿子出事,当即整个人老了十几岁。
法院开庭的那天,体面了一辈子的老两口红着眼眶对着杀人凶手喊,希望他不得好死!
而沈尽欢自那自后的游离感更重了。
她本就是宁缺毋滥的性格,这世间能进她眼的男人极少,又或者说这个世界极少,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用“这个世界”这样的词眼。
通俗些说,就好像没有人可以为她充进去电一般。
瞧见谁都兴致缺缺。
世人都说沈家大小姐深情,为了亡夫,七年寡身未嫁,就连黎执的父母都心疼她,来劝过尽欢,还这么年轻,要是遇到合适的可以另觅良婿,是他们家黎执没有福气,老两口不想耽误人小姑娘。
可只有沈尽欢自己知道,她并非深情。
只是,对她有极致吸引力的太少,实在提不起那方面的心思。
不过,明伽谒这些年倒是同她走的近,两家的事业有所交集的越来越多。
父母大抵也是存了让两人发展试试的念头,制造了许多机会。
可沈尽欢依然是油盐不进。
她对明伽谒的感觉大抵就是......腻了。
许是自己上辈子同这人在一起过,吸引力已经耗尽了,她现在依旧欣赏对方,却没想过要和这人在一起。
但是爹妈总想要个小孙,偏她身边又没哪个男人成功爬床的,这些年老见他们在佛堂里许愿。
正好,这小孩她谈不上多喜欢,但至少不讨厌,一会让人去找孩子他爹,看出多少钱,能卖给她,领回去认个亲,也好叫老两口宽宽心。
至于孩子他爹同不同意,这不在沈尽欢的考虑范围内,这是她的下属要头疼的事情
,再说,她有的是钱,大不了连孩子他爹一起养着!
不过,话说回来,她瞧着小崽子主动的很,分明是喜欢她喜欢的要死,那不妥妥的双向奔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