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落叶之季,秋风轻拂,金黄的树叶缓缓飘落,铺满街道。阳光透过稀疏的枝桠,洒下斑驳的光影。飞机落地的那一刻,常妤本以为她会紧张、会产生难以控制的情绪。
当熟悉的场景落入眼中,她的心里,竟是一片宁静。
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回来的事,看了眼时间。
下午四点。
常妤漫无目的的行走在商业大街上。
不可否认,她想看到费锦。
国外的食物常妤吃不惯,有时候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愿吃那一口东西,这两年过来,她的胃没有被善待,于是有了胃病,时而会胃疼。
坐了十多个小时的飞机,时差还未倒过来,饿着肚子,顶着煎熬。执着的,想看他一眼。
胃,隐隐作痛的同时,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
似乎连老天爷都不同意他们再相见。
雨越下越大,常妤来到cr大厦对面的一家咖啡厅。
她坐在窗户旁边,望着外面。温热咖啡入腹,帮她驱除了一些疼痛。
不管身在何处,常妤始终是人群中最耀眼的。
即使她这会的脸色略显苍白,可她的外貌、举止,与身俱来的高贵孤傲气质,仍让在座的不少男土产生搭讪心理。
那位身穿黑色长裙配咖色大衣的小姐,眼底却是透露出淡淡的悲伤。
男人犹豫许久,起身向她走去。
“你好,我觉得你的笑容很迷人,可以认识一下吗?”
搭讪方式很不成熟。
常妤面容冷淡,反问:“你有看到我笑了?”
男人尴尬的轻咳一声:“不好意思,我……”
“谢谢,别打扰我。”
“好吧。”
夜幕低垂,细雨如丝。
暂歇于寂静的街道之上,华灯初上,光影斑驳,行人在灯光下留下匆匆身影。
坐的太久,常妤的腿麻木了些。
将近一天没有进食,胃部难受的厉害。
她始终没有等到他的身影。
今天就算了,她不想晕倒在咖啡厅。
……
或许是天意,常妤刚踏出咖啡厅,十字路口的对面。
一家五星级酒店的门内,走出一男一女。
男人身姿挺拔,步伐从容的走下台阶,那张熟悉的脸上洋溢着淡淡的笑意,与旁边女人交谈。
甚至在那女人差点跌倒之际,他眼疾手快的稳住了她,他看她时,眼里是……爱意么?
“麻烦让一下。”
一声轻唤打断常妤的思绪,她道了句不好意思,离开咖啡厅的门口。
她凝视着,费锦打开车门,将那女人邀请进去,又大步走到驾驶位。
为什么不让她坐副驾驶呢。
常妤在想。
车辆缓缓启动,他们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常妤头一回感受到心里泛酸。
如同微风中飘落的枯叶,无声无息却带着无法言说的哀伤。
那种感觉,仿佛是一首低吟浅唱的挽歌,在心底悄然响起,旋律悠长而忧郁。
它不是剧烈的疼痛,而是淡淡的、持续的,像是一种无法触及的失落感,萦绕在心头,让人在不经意间感到一丝丝的刺痛。???
明明黎城的秋天,不是那么冷。
怎么今年,冷的她身体都在颤动。
这里的一切,好像并没有让她体会到不同,反之,有着很大的落差。
从这里,怎么重新开始呢。又开始了,厌烦的感觉。
常妤没有再一秒停歇,定了凌晨一点飞往伦敦的车票,打车去了机场。
翌日清晨,费家老宅里。
沈莉傲娇的审视茶案对面,刚从外面回来的男人,抱怨道:“我到达黎城都四天了你才来接我!怎么我在你心里一点分量都没有?你不喜欢我为什么还要答应联姻?费珅,昨天要不是阿锦来请我。”
她故意将“请我”二字咬的很重,接着冷哼一声又说。
“我才不来见你,你这个做未婚夫的一点也不称职,干脆让费爷爷将我们的婚事退了算了,我看阿锦也不错,我跟阿锦结婚,沈费两家联姻,一样的。”
费锦笑了声,语气散漫:“嫂嫂,这话可不兴讲。”
沈莉扬了扬下巴,剜了费珅一眼。
她不过是口头上撒气,说给费珅听。
费锦的孩子都两岁了,她岂是惦记人夫之人?不对,是离异带娃的二手男人。
她才不要。
费珅轻轻叹息,他常年忙于政事,无暇顾及这个略有娇纵的未婚妻,这次回来的突然,一大堆事等他处理。
本想处理完那些事再去接她,未料到她居然发这么大脾气,宁愿待在酒店也不愿来老宅。
费珅:“沈莉,你我的婚姻不是儿戏,我为这两天未及时接你回来而道歉,别再生气了,我的错……”
看不了柔情场景,费锦放下手中的茶具,起身对着沈莉道:“我哥这人古板,他啊,早就对你用情至深,房间里还藏有你的画像,不信你去看看。”
费珅浓眉微蹙:“费锦!”
费锦淡然一笑:“哥,我还有事,先走了。”
……
cr总裁办公室门外,
维安在总裁办公室外徘徊,犹豫是否要将昨晚在机场偶遇常妤的消息告知费锦。
不久前,他意外得知常大小姐与自家总裁竟然有一段鲜为人知的婚史,这个消息对他来说犹如一道晴空霹雳,他花了数日时间才逐渐接受。
两年前,常盛公司的管理层变动,常妤出国的消息也随之传来,具体原因一直是个谜。
然而,那段时间里,总裁消失了两三个月,归来后性情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专注于工作,近乎苛刻的要求完美。
cr的员工每天度日如年,私底下议论总裁是不是疯了!
后来,维安大概猜到,总裁是被常大小姐劈腿了,所以会那样。
维安正陷入沉思,浑然不觉有人站在面前。
直到费锦的声音打破沉默:“你有事?”
维安如梦初醒,受惊般地点头回应,随即又急忙摇头否认。
费锦的眼神瞬间变得凌厉:“说。”
“额……昨晚,候机大厅看到常小姐了,不像是来接人,应该是要去往其他……”
然而还未等他说完,费锦的脸色已骤变:“你确定是她?”
“确定!”
那可是常大小姐,那身姿那气质,他定然不会看错。
常妤返回伦敦时,是凌晨五点,在飞机上昏昏沉沉十多个小时。
头疼伴随着恶心,她所走的每一次都仿佛踩在棉花上。
腿脚软弱无力,她不知道自已能不能撑回到家。
放眼望去,道路上几乎没人,更别说车辆。
或许她就不应该回去。一来一去反倒把自已折腾的够呛。
在意识散尽的前一秒,常妤将自身的定位发给了瑞斯。他这个时间大抵是在睡觉的。
不知道他醒后看到信息,赶回来之时,她还会不会活着。
总之,在闭上眼睛之前,常妤是这样想的。
……
瑞斯跟好友嗨皮到半夜,正回家的路上,收到常妤的消息定位。
他第一反应很是惊讶。
她不是回国了么,怎么显示在伦敦,而且,在大街上。
凌晨五点。瑞斯不敢多想,赶到地方时,老远的就看到地面上躺着一个人。
他不可置信的向前,在看到常妤的那张脸时,他发出一句感叹。
到底发生了什么!
他将她带回家里。她发烧四十度,一直昏迷不醒。
期间醒来过一两次,意识也是模糊,说着要喝水,没喝两口又昏了过去。
打完退烧针之后,体温降到三十八,瑞斯松了口气。
他小酣了会儿,醒后再次给常妤量体温。
这一看。四十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