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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又被风轻轻吹开。眼前首先是一双黑皮鞋,然后是黑裤脚——男人两手插着裤兜,一袭神秘冷峻的黑西装,只有衬衫与领带的颜色鲜艳点。

    他正低头看我,戴着一顶圆帽。

    好亲切的穿搭。我说:“我要等人。等到了就回了。”

    那人又道:“一杯扎啤,六杯生啤,两杯威士忌,四杯半烧酒。平时不运动,没事就爱抱着电视看,没人陪着就吃得很随便。你到现在还没胃穿孔未尝不是一个奇迹。”

    “……”

    我以为遇到了爱数落人的神经病,低下头,没理他。

    半晌后,我再抬头:“你怎么知道我喝了什么酒?”

    “我猜的。”

    “不可能。”

    “原来还有判断力啊。”他的声音里好像裹着笑意,“了不得。”

    我觉得有点烦,面无表情地站起身。轻微的晕眩在眼底飞着雪花。我接连感觉到蹲了会儿后的小腿也隐隐发麻,便扶着墙,晃晃脚。拿出手机。

    怎么还不来呢。

    头开始作痛,像有谁拿着把小锤子轻轻敲我的后脑勺。我盯着手机,点了三四下——它从大学用到现在,实在有点不灵敏了——才成功点进拨号界面,再打了一次电话。

    另一头的来电声却在很近的地方嗡嗡响。

    我边把手机捂在耳边,边倍感疑惑地低下头,在地上找记忆里的小孩。可循着声响,只瞥见那双讲话特别不客气的黑皮鞋。

    举目望去,西装男也握着一个手机。他接通:“还有什么事?”

    同样的嗓音与语句从我手机里迟半拍地传来。

    我看了他两眼,蹙着眉头再确认了备注:是保镖没错。

    冷静地纠结片刻,我挂断电话,手机揣回兜里。接着左右评估了一下坐电车的方向。判断是往西走,便挪起脚步,绕过居酒屋的红灯笼,走上街道。

    这里恰是一条有坡度的路。下坡之际,穿过低矮的栏杆,可以瞧见污浊夜色中一线明明灭灭的灯火。

    才走两步,后领子忽地被揪住。

    步伐被迫停下。身后的人松开手,我一头雾水地摸着领子回过头,“为什么拽我?”

    “我还不至于眼看着你钻垃圾桶里。”人说,“现在又要去哪,不是要等人么?”

    “我喝得有一点多,可能出了幻觉。所以我自己去坐电车回家。”

    靠人不如靠己,我诚实回答。想了想,随便对莫名其妙的人透露行程又不太妥当,即使他给我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于是沉声道:“骗你的。我去找我朋友。”

    仔细一看,面前确实是垃圾桶。一旁是亮着光的自动贩售机。

    我绕开它们。下坡,拐弯。这次却被直接拉住手腕。

    一位好心人说:“行了。等你一路撞着电线杆回家,明天脑袋可不止里面疼。”

    “哦。”我下意识捂了捂脑门,还没撞上。“谢谢你提醒我。”

    说着,缩了缩手腕,想要挣开。然而分明没有被握得紧实,却不知为什么甩不掉。我倒没有感到不妙与危险,而是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得到顺从,导致情绪不佳。

    我抿抿嘴,用另一只手去推他攥起的手指,“你放开。”

    那人道:“放开然后让你走到半路睡街上吗?”

    我:“我不会这样。我家有人等我的。”

    人哼笑一声:“那走吧。”他越过我,两步便走到前头。

    “走哪?”我发觉他要把我牵走,顿时严肃地努力定在原地,“我不能跟你走。”

    人侧身转头,帽檐挡住了一半眉眼。

    “为什么?”

    “就是不能。”我说,“里包恩会担心我。”

    似乎有谁再笑了一下。腕上收紧的触感一松,我察觉到裸露的指腹皮肤摩挲的温热与细腻,随后手指被轻轻勾着。抽开一寸,又被捉紧过去。

    “傻瓜,看清楚了。”他颇显无奈的口吻里还透着几分耳熟的严厉,“我就是里包恩。”

    “……”

    我思路卡顿,只能顺着他的话尽力地好好观察这个人的脸。

    黑头发,黑眼睛,眉毛狭长。五官深邃,像外国人,没表情的时候看起来有点凶。但是留着一双卷鬓角。我应该一直觉得它们很可爱,很漂亮,也很适合某个人。

    不过里包恩之前不是一直都是小朋友吗?

    嗯。之前?

    我回过神,错乱的记忆盲点终于在越发抽痛、发蒙的脑海里串成线。

    这个人好像真的是里包恩。

    原来他早就来接我了。我一声不吭地,平静地看着他,心里梳理着印象深刻的日子:

    第一天门被敲响,刷着牙开门看见小婴儿的刹那;在地下通道边忍不住奔向他的那几步路;一起逛超市、玩游戏、吃饭散步;上班时低头瞥见趴在腿上的cos蜈蚣版小肥脸——

    还有好多。我喝了酒,但都还记得。冲绳那霸的太阳,海浪声,不安稳的夜里揪紧的手。想来想去,最后只剩下他抬头朝我微笑的模样。

    晚风习习,路灯寂寞。我抬头瞧着面前的男人,他的样子逐渐与记忆里小孩的身影重合,于是勾紧的指尖也微妙地变得炙热。我蓦然感到有点儿愧疚。

    兴许是因为我这才认出他。

    颇为自责地抿了抿嘴,我不禁反牵紧里包恩的手,脑子里还在走马灯似的闪过小朋友稚气的萌萌脸庞。几股酒热闷闷地从胃里往肺腑钻,我出神两秒,旋即忍不住发自内心感慨。

    “……宝宝,宝贝呀。”我说,“你都长这么大了。”

    不太好意思地嘿嘿一笑,企图把没认出人的事蒙混过关。

    里包恩则是一顿,挑起眉梢。我隐约看见他帽檐下的耳朵微微一动,神色沉沉,说不清是动容还是什么。

    我发现我似乎总是没能完全读懂他。

    当杀手的是不是都这样?生怕别人知道心里在想的事情,所以习惯于不动声色。但是我也不要求读懂他。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连自己都搞不懂,我只要保证我所做的选择与决定问心无愧。

    因此,在里包恩嗯了一声当回应,另一只手伸到我脸侧,又只是帮忙捋开被风吹乱的碎发便要收手时,我抓到他的手腕。

    “等一等。”我慢吞吞地认真开口。

    里包恩停住,问怎么了。

    我没回答,研究了一眼这只宽大而修长的手掌。拉回来,低低地闭眼偏过头,让脸颊轻轻蹭到他的掌心里。

    男人掌心的体温还比我要低。这不太公平,仿佛只有我一个人还停留在夏末。脸接触着轻微的凉意,我不由自主地再握着他手腕贴紧一些,多眷恋一点,下一秒却被一股称得上温柔的力道托起脸庞。

    睁开眼,里包恩仍是那副淡然自若的、平静得近乎审视的神情。我望着他垂下的眼睛,又忽然隐约懂了点什么:

    “你想亲我吗?”

    话音刚落,脸颊肉就被毫不客气地掐了一把。

    我顿时不舒服地把他的手推开,没听清这个下手不留情的保镖说了什么训斥的话,总之这人动不动就会有老师的架子。

    但没等我反驳,那只手反而径自向下,五指扣住我颈侧。

    被力道带着跌前半步,里包恩几乎在同一时刻俯下脊背,牵在身前的手也攥得紧。

    我意识到他手掌的温度似乎也被我捂得更热。躁动地贴附在大动脉的搏动之间,一下又一下。嘴唇与交缠的气息却是泛凉的。

    秋夜冷淡又寂寥,幸好人的心意天生就滚烫。

    我揪着里包恩臂膀的西服衣料,脑袋不能说清醒。落在唇齿间的吻由浅而深,湿冷、火热、酒味弥漫,带着某些人一如既往强硬而不容置喙的风格,偏偏缱绻得好似有几分疼惜的意味。

    满耳都是重重的心跳声。我没一会儿就累,不想亲了,稍撇过头。结果细碎的啄吻追在唇角,半推半就又交换一个深吻。

    烦人!

    第63章

    本就站不稳,

    又稀里糊涂亲了一顿,我的腿都有点发软。头昏脑涨,更不想走路。

    于是在好不容易推开男人后,

    我提出需要原地休息。接着便打算去找一棵合眼缘的树抱一抱,

    暂时把自己锁起来。

    最后,有缘的大树是里包恩的背。

    我回过神时已经被背了起来,

    早先无意识丢在地上的包也回到了尽职尽责的保镖手里。

    小心翼翼地环着他的肩颈,我趴在肩后,

    不明所以。

    看他的方向,

    也不像是要去坐电车。更像要直接回家。路上背得很稳,几乎没有颠簸,

    绕着连我都不熟悉的近路。

    但里包恩身上香香的。吹着微风,

    我沉在信任与安心感里,

    觉得全世界潜藏的危险、意外及磨难此时离得好远好远。意识里一片打发过的淡奶油,

    困意搅动,不知不觉脑袋一歪就睡了过去。

    很好睡,一路都没有醒过。

    只在到家的时候迷迷糊糊听到外界的动静。一两声小孩嗓门,然后背着我的人停了下来,好像把什么踹走了。

    我模糊地抬了抬眼皮。

    卧室门被推开。里包恩腾出手开灯,

    我搂着他脖颈的臂弯稍微紧了紧,埋脸,

    在那被衬衫领子挡住的颈窝里轻轻地蹭了一蹭。

    “醒了就下来。”他说。嗓音离得近,

    甚至听得到声带细微的振动。

    “嗯。”

    摇头摇头。

    没赖多久,被拎了下来。一骨碌塞进被窝。

    鞋子和袜子不翼而飞。

    我一沾床就失去了哪怕是蠕动的动力。凭着本能把床头的海豚抱枕搂一半到怀里,脸贴到毛茸茸的肚皮,

    又昏沉沉地睡回笼。

    隔天周末。

    按理说,我没有把每日定时的闹钟删掉的印象。可一觉睡到快要日上三竿也没有听到任何闹铃的响动,

    手机也充满了电。

    这本应该是难能可贵的自然醒睡眠,只是前夜贪杯的代价还是不遗余力地找了上来。

    我抱着仿佛要从中线裂开的脑袋,半发泄地蹬蹬腿,蹬开一点被子。起床气与头痛带来的坏心情在崩溃中沉默,在沉默中侥幸——胃倒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想着,再睡了半个小时。

    然而睡太久,肚子饿,头也更痛了。

    以前刚开始学会应酬时也不缺这样的早上。不再坐以待毙,我一口气调动简直快罢工的身体机能,扶着头,龟速爬下床。

    一伸脚,踩到柔软的东西。毛绒海豚不知怎的掉到了床下。

    我把它抱回来拍了拍,姑且先放回床头。

    客厅里还是一派熟悉的日常景象。

    咖啡机的加热蒸鸣慢悠悠地响,夹杂着电视新闻专业的口播。

    有人盘腿坐在茶几边摆弄崭新的虹吸壶。

    我路过瞥一眼,没太多力气地含糊问:“什么时候买的?”

    “前三天下的单。”他说,“这里网购送货的速度还有待进步。”

    “喔。”懒得理。

    我如一缕无力的魂魄飘进卫生间,洗漱都比平时花了更多时间。洗完脸,低头嗅嗅自己,倒是没什么刺鼻的酒味。不过心理上还是不太清爽。

    嫌弃地皱了皱眉,我着手准备搓个澡,收拾一下臭衣服。

    然而出来发现昨天穿的外套、衬衫、西裤和领带都好端端地晾在小阳台。

    我扯起身上的睡衣领口,重新闻一闻。是带着洗衣液清香的。虽然我没有昨晚爬起来换衣服的印象,但看来就算喝得有点多,我的理智还是足以支撑去挑一套干净睡衣换。

    看了会儿只晒到阳台边角的淡淡的太阳光,我一边盘算着得换个采光好的屋子,一边拿洗浴用品摸进浴室。

    搓个舒服的热水澡,顺带洗了个头,换一身简单的休闲长袖长裤。我把脏衣篓收拾了一下,才把头发吹干,随手处理完浴室卫生便跨出门。

    里包恩已经泡好了一杯咖啡。

    他没穿外套,但仍然戴着帽子;套着件黑衬衫,规矩地系一条白色领带。此时正挽着袖子尝着自己的杰作,一面若有所思地看电视。

    大屏幕里放着某某黑手党家族老大出门买菜被枪击的新闻。

    “真是大意啊。”专业人士点评道。

    我拖着总算爽快但依旧疲惫的身躯窝到沙发里,见杀手一副若有所思的神色,福至心灵地吐槽:“你该不会想着回头要用这个办法锻炼你的学生吧。”

    里包恩:“看来你也很上道了嘛。”

    我委婉道:“我不是很想上这个什么道。”

    “设身处地地替学生考虑是家庭教师的义务。这一阵子我为他特意准备突击考的内容,如今差不多完成了。”他说。

    “什么内容。”我忍着没吐槽,顺手放下本准备打开的手机。

    里包恩凭空递来一本巴掌大的小册子。

    纯黑的封底,正中心是一枚庄重而精致的黄蓝相间的纹章。我看着中间的子弹图案,想到里包恩早先送给我的手帕角落也绣着一模一样的图形。

    “这是彭格列的族徽么?”我顺口问。

    “是哦。”

    “好漂亮。”

    “那是当然。”

    随手一翻,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剪裁下来的一角报纸。上面的报道是“某男子与同伴到野外游玩不幸坠落瀑布幸存却遭鳄鱼追咬”,左上角用水笔龙飞凤舞地写着【Day5】。

    批注:【不够,加五头熊】

    我:“……”

    平静地翻一翻前四天内容。有的纯手写备注,有的则贴着灵感来源。

    简单概括,分别是【Day1】特邀瓦利亚参与指环战重现活动助其一雪前耻(我怀疑这是在听我抱怨游戏卡池复刻的机制时想到的)、【Day2】家光放假带妻子去意大利旅游不告诉阿纲且不留零花钱、【Day3】患上考试没进年级前十就会在一天内迅速衰老至死的绝症。

    【Day4】就更简单了,骗阿纲家里破产得一辈子给彭格列当牛马卖命,送去家族基层当小职员打工。

    说实话,我居然觉得这个方式挺适合培养组织归属感的。如果在那时刚好还碰见什么感人的事,与基层员工产生羁绊,但凡是会心软一点的家伙都会感到放不下。

    我忽视了还有些泛疼的太阳穴,撑着下巴,态度认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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