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楚;阮苏陌┃
配角:立夏;周嘉言
┃
其它:白琳;
第1章
第
1
章
2009,农历年。
这座南方城市下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雪,某个电视台正在放什么晚会,似乎晚会高潮,台上的陈奕迅在高声唱。
“请你说,我们为何变成陌路人的模样,请你说,还有什么比沉默更难堪。”
整个城市在刹那间霓虹闪烁,礼花齐鸣。
手机不断提示有新的短信,阮苏陌打开收件箱,是好多陌生号码和系统发送的新年问候,她一条一条挨着过去,被其中穿插的“我在这里”几个字弄得回不了神。
忽地又想起那个人,17岁盛夏,眉目俊朗地朝自己走来,说:“不怕,我还在这里。”
记忆里的风景定格,然后于堆满尘灰的过往中,忆起顾安笙的脸。
是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男生,和许多美好少年一样,打一手好篮球,弹一手好吉他,明眸皓齿,白衣胜雪,眼波流转,刹那花开……
也许,是夸张了许多,阮苏陌想,就像后来立夏鄙视的那样。
“你这是典型的少女怀春症,韩剧看多了,现实生活中出现个稍微看得过眼的,就把那些虚无的华丽光环生搬硬套在那个倒霉孩子身上,还觉得特来劲儿,其实顾安笙也不过如此嘛,只是长得稍稍好看了点,成绩稍稍优异了点,头脑稍稍聪明了点嘛。”
对啊,就这样而已,谈不上万分优秀,说不定在人群中一抓就是一大把。可是我相信,每个女孩子的生命中,都有过那样一个男孩。他只能是你一生的细密心事,或者爱神眷顾,你们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也许长的不算好看性格不是太好或者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可是,因为参杂了一种叫做喜欢的情感,一切就变得不一样了。你渴望得到他注视的目光,你可以为他改掉他不喜欢的缺点,即使他也有许多你不喜欢的小动作,那也不妨碍,你愿意为他变得强大,只为那个出口婉转羞涩的词组,喜欢你。
顾安笙一直不知道,在13岁这个年纪,阮苏陌就已经听过他的大名。该怎样来诉说那段甚至不能称之为过去的过去?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还是相思相望不相亲?
我怕我叙述得不够贴切,别人不懂,她曾那么小心,近情情怯地喜欢过他。
第2章
第
2
章
时光重回1999。
顾安笙和阮苏陌还同住在那条叫做净水巷的弄堂,弄堂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十几家住户。而每当傍晚,家家的余兴节目,就是聚集在弄堂口听顾安笙杀猪般的嚎叫,几乎每天都在同一时刻响起,比伦敦大笨钟还准时。阮苏陌不是要故意破坏顾安笙花美男的形象,只是当时的他,那么让人,呃,印象深刻。大人们总是交头接耳地讨论他又犯下的英勇事迹,说他顽劣至极,说他缺少父亲教导所以才这样不懂事,子不教,父之过。对于顾安笙的家庭,流传最广的是父亲去大城市挣了大钱,有了新人忘旧人。他们说他前天把谁家生火用的木柴一把火烧光了,昨天又偷拿了谁家的白玉米,今天又把谁家的孩子打出了鼻血……这让在家温顺服从,背地想革命翻身的阮苏陌觉得敬佩极了。
这样的年纪,无论是谁,心底往往都有那么一些些叛逆的情绪,只是大多数将不满以各种形式表现了出来,极少数却选择了苦水自吞,阮苏陌恰好是这极少数的一员。为了一些琐碎事情而遭到冷言冷语,她可以不吵不闹不回嘴,只是在无人窥见时的阴影面庞下,眉头总会象征性地一皱。
因为母亲的严厉,阮苏陌从来没敢去凑过热闹,理所当然对顾安笙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她一直感觉有些郁闷,后来也偶尔会想,当时的两个人就住在一条街,巴掌大的地方,怎么就从来没有遇见过?是不是真的,两个没有缘分的人,即使城市再小,也可能终身不遇。那么,与顾安笙的遇见,阮苏陌确实想要感谢一个人,即便她觉得他是真的真的很讨厌。
那时的净水巷有一个孩子王,姓董,肥头大耳,无聊时就会想一些更加无聊的手段欺负人,顾安笙给他取外号叫董乡霸。彼时的董乡霸正瞪着一对小缝眼,带领着他那些乡霸军团对阮苏陌进行言语摧残。他盯着正值少女发育期愈见肥胖的少女,咧着嘴很猥琐的笑开。
“哟喂阮苏陌,你这身材是怎么吃出来的啊?难为你死了爸还能长得这么剽悍……”
接着是一阵刺耳的哄笑。
记忆回溯,平庸的桥段,没有大起大落的风浪传奇。父亲病逝,家里顶梁支柱轰然倒塌,生活压迫和感情依赖的缺失换来母亲的忧郁,进而演化为烦躁和无缘由的厌骂,眼泪,悲戚,压抑。阮苏陌早已练就对母亲林夕时常的骂骂咧咧充耳不闻的本事。她不怪,有什么好怪的呢,这么多年过去,自己慢慢长大,会和所有同龄的女生一样有心事有烦恼,过得不算太坏,只是偶尔帮忙多做家务会累点,物质方面,没有接触过就不太贪求怎样的享受,最值得开心的就是在学校拿了奖状,能得几颗自己心爱的大白兔,入口即化,软软黏黏。
她也知道,母亲是爱她的,否则不会费尽心思托尽关系将自己塞进当时镇上最好的机关小学,说是机关,究底就是镇上几个领头人创办的,进去仍然需要考试,加减乘除。好在阮苏陌在课业上从不让林夕担心,顺理成章地以一片锦绣风光入选,林夕高兴得狠心一下,奖励了阮苏陌满口袋的大白兔,逢人便夸我家苏陌怎样怎样。阮苏陌喜欢看母亲脸上少有显现的骄傲神情,仿佛自己走起路来都更理直气壮。自此,她对学习更是异常努力,她知道,那是获得母亲的软语和糖果的最好途径。
面对董乡霸的讽刺和戏骂,阮苏陌是想反击的,她幻想自己如电视里不向恶势力屈服的女主角,这样以后才有可能遇见一个优质的白马王子,过着童话般幸福快乐的日子。她甚至用眼角余光打探了一下周围,想探寻有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当作自己有利的武器,然后像所有故事里的陈词滥调,顾安笙出现,仿佛从天而降,驾七彩祥云,头带光环。
阮苏陌曾把这段“传奇”向她生命中出现的许多人说过,她不知道她为何那样做,那时候顾安笙的脸已经在她的记忆中开始模糊,可她却将这一段记得清清楚楚,甚至于他的每个细微表情和动作。然后所有人听了阮苏陌的描述后都问了同一个问题。
“你是不是在说孙悟空?”
可是阮苏陌想,孙悟空就孙悟空吧,毕竟那时那刻的顾安笙,于她而言,真的犹如一根漂浮在孤海中的浮木一样,她只有紧紧地,死死地抓住他,才不至于被四面侵袭的风浪淹没吞噬。
也许是当时董乡霸的话也刺激到了男生心底最不想触碰的地方,他挡在阮苏陌面前,冷眼看着那些不速之客。那时候的顾安笙还只有青涩的,尚未成型的眉眼,他一手指着带头的董乡霸威风凛凛地破口大骂,“你才死了爸!你全家都死了爸!”
周围的哄笑开始变得更加大声,董乡霸整张脸憋得通红,冲上来仿佛就要跟他一决生死。尽管董乡霸在体型上占了一定优势,可顾安笙又哪是省油的灯?平常在他妈妈的“操练”下,行动早已比同龄的孩子更加灵敏。战局最后,顾安笙踢着倒在地上的董乡霸威胁道,你要再敢欺负人,我就放火烧你头发!骂完他转身欲走,也许又突然想起还有阮苏陌这号人物存在,走了几步便又倒回来,拉着女生的衣袖头也不回地离开,临走还搜刮完了董乡霸身上的大白兔。
净水巷只是小镇上的一个角落,出自家大门走不了多时,四面就只能看见树和草。
顾安笙似乎还不解气,他气势汹汹地拉着阮苏陌的衣袖,一前一后爬上家对面那座小小的圆顶山,丝毫没有考虑过对方的性别。阮苏陌原先有些踌躇,但前面的人压根就没有回头来帮忙的意思,只好咬咬牙,自顾自地抓着一旁的树枝条,吃力地爬了上去。
二人共同分享了那些充满奶味的糖果,仿佛分担各自命运中的悲喜苦难一般慎重,两个13岁的孩子,却比同龄人都早熟。顾安笙一边往嘴里塞大白兔一边对阮苏陌,更像是对自己不认命地说话。
“虽然我们不是家庭美满父母双全,可是我们没病没灾,四肢健全!以后我挣钱养家,你寻一如意郎君出嫁!我们会很棒,会过得很好!”
说完他站起来,气宇轩昂地消化完了手中最后一颗大白兔。然后他又坐回身,声若细丝。
“所以,不要难过。”
也许阮苏陌天生就有花痴的潜质,她自恋的认为顾安笙那句不要难过,是在安慰她自己,所以当时的阮苏陌头脑一热,对着顾安笙就是一个激动地熊抱,眼泪哗哗地流,边哭边说“我没有难过,我只是喜极而泣啊我,呜呜呜……”
顾安笙被她的突然袭击吓得不知所措,就那样愣在原地。以至于后来阮苏陌知道了初恋,初吻这么一说的时候,她多么欣慰自己拥有了顾安笙的初抱。
夕阳西下,鸟儿回家。黄昏无意光顾的角落,男孩的陪伴,女孩垂下头,轻声哭泣中。本该是这样美好的画面,却因为阮苏陌的不“矜持”,被彻底破坏。
后来的阮苏陌回到家,摊开手心,才发现上面全是一条条淡浅的印痕,可是她看着那些印痕,却突兀地笑了起来。林夕在一旁,眼神时不时地飘过来,看神经病一样的看她两眼。
可是当天晚上,董乡霸的妈就扯着鼻青脸肿的董乡霸登上了顾家的门,而顾安笙,又理所当然地被他妈暴揍了一顿。
那是阮苏陌第一次背着母亲偷偷跑来看“热闹”,还是那么多的人,虽然站在门外不敢往前挤,可她光是想象,仿佛就能看见顾安笙他妈正一边挥扫把,而顾安笙被打得上蹿下跳。她有点自责,觉得是自己把他推入了水深火热中,可她又非常高兴,因为他第一次因为自己挨打。
自那次“见义勇为”后,两个人再没什么交集,这让阮苏陌更加闷然。
电视里不都是柔弱的女主角陷入危机,帅气的男主角舍身搭救,然后两人经过许多相处和磨难终于走到一起吗?为何过了这么久还一点动静都没有,还是现实中女主角需要主动一点?所以之后的阮苏陌每次到杂货店买东西,总是要故意在他家门前绕好大一圈,她想也许会“不经意间”遇见顾安笙,她甚至想好了要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却再也没碰过面。
后来阮苏陌向立夏提起这段过往,对方却只是歪着头有些入神地听,意外地没有嘲笑这样劣质的戏码,只是追问。
“然后呢?”
然后,顾安笙的父亲在离家9年后突然回来了,衣锦还乡,击碎了那些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的流言。然后,他们一家在众人钦羡的目光中,坐上他爸的小轿车,离开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城镇。然后,阮苏陌想,果然应了他那句话,他会很棒,会过得更好,他多么幸福。
可她呢,她的心里却从此住了一个人,他叫顾安笙。
第3章
第
3
章
其实阮苏陌知道,她只是顾安笙生命中的一个小插曲,她一直等着告诉他,顾安笙,我叫阮苏陌。可他从来没问过。这个世界上适合自己的人有200多个,但我们往往会选择最初的那一个。顾安笙用几颗糖果和一场架,牵扯出阮苏陌对他绵长的牵挂。也许在那以后,都不会再有一种味道,能像那几颗大白兔一样刺激着她的味蕾,亦不会再有那么又俗又好听的句子,和温暖的陪伴。
再次与顾安笙有交集,阮苏陌高三。顾安笙所在的翔龙七中刚通过从省重点中学到国家重点中学的评估。学校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政策,也开始筹办一些学校间的相互交流活动。阮苏陌凭借一纸优异的成绩单顺利进入翔龙七中鼎鼎有名的理科A班。
她站在台上,视线扫过宽敞明亮的教室和崭新的课桌,眼神移至窗边,随即触及一张熟悉却随着岁月更迭变得更为好看的侧脸,手心不由得开始冒汗,还好对方并没有抬头,仿佛当她不存在般,做着自己的事。阮苏陌不觉得失落,反而为他没有看见自己此时紧张的窘样而庆幸。
通过邻里间的家长里短,阮苏陌知道顾安笙考到了翔龙七中,她一直相信顾安笙的顽劣只是他自己不愿意,如果那些聪明用在正道上,会是多么的所向披靡,而事实证明她对他的这般相信是多么的正确。
临近中考时,阮苏陌除了花些时间做家务,不敢浪费一点精力到其他地方,她的努力让林夕也感到一股莫名的紧张。见她拼命三郎一样的复习,林夕不是不心疼,只是早已不善于表达,一出口,便是早点睡觉,电费贵,诸如此类。这样的交流方式,似乎早已形成了母女之间沟通的默契,阮苏陌总是在心里偷偷地乐,然后更觉精神振奋。
然而当中考成绩下来,她却并没有如预想中的那样,收到翔龙七中的录取通知书。
考进翔龙七中的机会多么渺茫,阮苏陌是知道的,多少有钱有势的人家挤破了头想往这里靠,尽管她成绩优异,但比起那些既有漂亮的成绩单,家境又优渥的人来说,自己是多么的不堪一击。阮苏陌捏着成绩单坐在门口台阶上很委屈地流泪,抽噎声越演越烈,记忆中第一次哭的如此气壮山河,林夕只在一旁无可奈何地叹气。如果,如果有个好的家庭。
最后还是将就着读了镇上的十一中,毕竟一个女孩子,想成才除了读书这条路以外似乎别无他选。文理分班时,阮苏陌依然决然地选择了自己并不喜欢的理科,努力地钻研做习题,保持拔尖的成绩,想着顾安笙那样骄傲的一个人,怕是不愿背那文绉绉的课本,能做着同样的试卷思考着同样的问题,那种感觉阮苏陌觉得很微妙,或许能这样也很好。
阮苏陌原以为这一生,两人也许再无遇见的机会。
高三初开校,突然传来翔龙七中在十一中有两个交换生名额,一文一理。阮苏陌当然不会放过这个绝佳的机会,这也许是她唯一能与他有交集的集点。阮苏陌不负重望,以年级第一争取到理科名额,而且那么恰好地,接收她的似乎就是顾安笙所在的班级。这一切让她觉得这十七年所有的不幸已经过去,幸运之神终于开始垂青自己。
翔龙七中是当地最好的国家重点高中,因此当地政府也不惜花费大笔的资金将校园建设得风景如画。
顾安笙会注意到阮苏陌,完全是因为女生的自我介绍。由于太专注地看着念着一个人,以至于阮苏陌在班主任的要求下自我介绍,也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大家好,我是顾安笙。”
全场立刻哗然,顾安笙旁边的周嘉言用手肘碰了碰这位还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同桌。
“喂,居然有女生跟你同名同姓。”
顾安笙本没有那个心情去在意班上是否多出或少了一个人,只是自顾自地专注于手里那副即将完成的风景素描,场景是窗外的操场和冬日阳光下的白杨,看的出虽略显不成熟,却已经凸显出不同寻常的天赋来。阮苏陌的介绍太有所指,才不得不令他微微抬头看向声音的来源。
也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净水巷的一切,对顾安笙而言,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地方。这些年,他早已遗忘得差不多,记忆里只有终年夯长的炎夏,可他记得那双眼睛,充满胆怯却努力强迫自己镇定的神情。也是这么些年,那个小胖的彪悍女生,拥抱了他的女生,已经出落得单薄起来。
注意到对方看向自己,阮苏陌似乎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连连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是说,我叫阮苏陌,从十一中转来的,希望……”
话未断音,堂下却闹得汹涌澎湃,有女生翻白眼,小声感叹又来了一个花痴,男生的眼神也不断向顾安笙扫射过来,打趣,嘲弄。其实阮苏陌长的不算差,漂亮未达却也算得小巧纤细,唇红齿白,如果再稍稍打扮一下就更好了。阮苏陌想为顾安笙辩解,她挥舞了几下手,道:“那个,我不认识顾安笙啊。”
此言一出,又仿佛是另一个炸弹。
看教室的沸腾程度有愈加热烈的趋势,班主任才不得不出面干涉,“嫌时间还不够紧是不是?还有这闲工夫闹腾,等你们考完了,爱怎么闹怎么闹,我陪你们一起都成!”
班主任是个年轻女人,姓石,教英语的,大概二十七八戴一副斯文的蓝色框边眼镜,看起来比较好相处的样子,毕竟是大城市的老师,什么样的孩子没教过,什么样的事情没遇见过,何况还这么年轻,对待这些敏感问题上总没那么草木皆兵。将阮苏陌安排到最后一排,没有多余的座位,只有临时在最后一排加上一副桌椅,顾安笙在靠窗的倒数第三排,两人中间隔了一小条“楚河汉界”,但这并不能消减阮苏陌内心的雀跃。
刚准备进入状态认真听课,阮苏陌的思绪却被一团小小的,白色的纸团打乱。空中划过一段弧线,纸团稳稳地落在阮苏陌文具盒上,滚了一个圈,到达桌面。惊疑中回头,以为是谁的恶作剧亦或是扔错了方向,抬眸却看见顾安笙回过头,手指了指纸团,然后指向她。阮苏陌几乎有点不太确定地又指了指自己询问,顾安笙点头,便又快速回过头趁老师还未注意时盯着黑板。
在十一中也经常看见这样的小把戏,往往是恋爱的某某和某某,当时的她觉得无聊至极,此刻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却觉得惊喜又甜蜜。是的,甜蜜,如果那个人还是自己喜欢了四年的男生。曾经幻想的一切,居然就近在咫尺,一刹那的欢喜反而让自己不知所措。
小心翼翼打开被揉皱的纸团,窸窸窣窣的微响,挥挥洒洒的笔迹,只有寥寥六个字,组成疑问句:
净水巷?大白兔?
看着看着,阮苏陌眼睛片刻便有了雾气。
还好,他是记得的,还好,她没有来错。
顾安笙脾气好,朋友很多,交心的却只有一个周嘉言。渐渐熟悉了,阮苏陌才发现他已不是当年那个莽撞的小男生,内敛,气质温和这些形容词,才更适合此刻的顾安笙。改变不止这些,人高了,瘦了,脸庞更坚毅好看,笑容更多,只是多了被岁月沉静过后的淡然。阮苏陌想,顾安笙这个安静的名字,原来真的是为他量身打造。
与他们混的时间稍稍久了,阮苏陌越看越觉得,周嘉言其实长得也很祸国殃民,只是太巧舌如簧,又玩得开,女生们送的礼物通常不会拒绝,巧克力,蛋糕之类的,男生看着抽屉越堆越多的食物,会拿回家转手送给自家小妹消化。现在可好,多了一个阮苏陌来分享。哦,不,应该叫分担。阮苏陌住校,吃学生食堂,其他人都瘦了下来,唯独她体重直直往上飙,还好她骨骼较小,看不出有多么的胖。
岁隔经久,阮苏陌依然钟爱大白兔,于是周嘉言为她取了外号,叫奶糖。碧蓝天空,大庭广众,周嘉言经常会明目张胆地喊她的外号。
“奶糖!”
脆生生的,是年轻的嗓音。
阮苏陌偶尔也会露出那个年龄该有的娇嗔,不妩媚,却别有一番风味。顾安笙通常就站在周嘉言旁边,安静扬眉。
从13岁遇见顾安笙开始,阮苏陌便有了记日记的习惯。虽然这几年来日记上更多的只是一些琐碎的事情。但是她不想忘记自己对顾安笙这样的感觉,不知道这心情在十多年,甚至几十年以后还会不会这样记忆鲜明。她想如果她真的忘了,还有时光帮她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