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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与此同时的A市,周辰正在某家不知名的苍蝇馆子做着洗碗打扫卫生的后勤工作。
那天从医院里离开后,周辰先跟在安茹萱和周余的身后,找到了奶奶坟墓的位置。
跟奶奶说了很久的心里话,磕了几个响头,才来到了A市。
刚来到A市的时候,周辰全身上下加起来也就几百块钱,去找工作也频频被拒。
一方面,是因为他有案底,稍微好一点的用人单位,都潜意识认为坐过牢的都是恶人,怕招了他引火上身。
而且坐牢三年,也意味着周辰和社会脱节了三年,整整三年没有工作经验,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劣势。
另一方面,周辰右手断指,算是残疾,又是胃癌中期患者,身体虚弱,对于招工的老板来说,就是不折不扣的定时炸弹,并不愿意要他。
周辰本来经历了过往这些,求生意识就薄弱,其实也曾想过贱命一条,一死了之的。
反正这个世界也没有人需要他,没有人在意他。
直到他遇见了一个从孤儿院跑出来的小孩儿。
小孩儿是天生失聪,自出生起就被遗弃在孤儿院,也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
可这家孤儿院并不是一家合格的孤儿院,拿着慈善款,却不做慈善事,反而虐待苛责小孩。
只在社会名流、大人物来巡查的时候,才做做样子,提前对小孩儿下达命令,进行虚假的“表演”。
而这个叫聪聪的小孩儿,不但被孤儿院虐待,还因为身体缺陷受其他小孩儿的排挤。
终于在一次机会中,忍无可忍地跑了出来。
跑出来的时候,衣衫褴褛的小孩儿还发着高烧,大眼睛无助而迷蒙地看着周辰,嘴里不住地喃喃:“救救我。”
看着稚嫩的孩子可怜地向自己求助,周辰本因为经历而麻木的心脏,奇异地塌陷了一个角落。
也不知道是哪里生出的勇气,周辰带着手里仅剩的钱,抱着小孩儿去了附近的诊所。
聪聪打完吊针恢复意识后,却是赖上了周辰。
那双大眼睛怯怯的,带着孺慕。
“大哥哥,我以后可以和你一起吗?我虽然耳朵听不见声音,可是力气很大,能帮你干活,吃的也少......”
小孩儿噼哩叭啦,又有些语无伦次地说着自己的优势,像一头没有安全感的小兽,竭尽全力地为自己争取着。
“我保证会很听话,绝对不会惹你生气的!”
小孩儿可怜又可爱的样子令周辰一阵心软。
周辰之前接触过聋哑病人,也曾去特殊学校进行过救治,懂得一些手语。
想了想,艰难地给小孩儿比划着;“可是,我没有工作,也没有钱,跟着我会受苦,吃不饱,也穿不暖。”
他目前确实连最基本的物质保障都没有办法给小孩儿。
可就算是这样,小孩儿却还是很坚定地表示,愿意跟着他。
最后,周辰还是收养了聪聪。
聪聪不喜欢在孤儿院的这个名字,因为它象征着许多不愉快的回忆。
周辰便给他改名为希望。
是的,遇见聪聪,收养聪聪,让他肩上多了责任,又何尝不是多了一份活下去的希望呢?
是聪聪的出现,让他从原本的行尸走肉,建立起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在这个世界有了家人,有个根。
希望,寓意着重新的开始。
不管是对于聪聪,还是对于周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