婵犵數濮烽弫鍛婃叏閻戣棄鏋侀柛娑橈攻閸欏繘鏌i姀鐘差棌闁轰礁锕弻鈥愁吋鎼粹€崇缂備焦鍔栭〃鍡樼┍婵犲洤围闁告侗鍘藉▓鏌ユ⒑閸濆嫭顥炵紒顔肩У缁岃鲸绻濋崶顬囨煕濞戝崬骞楁繛鍫濈埣濮婂搫煤鐠囨彃绠洪梺鑽ゅ暱閺呯姴顕f繝姘亜闁稿繒鍘ч埀顒傜帛娣囧﹪顢涘┑鎰闂佸搫妫欓〃鍡欐崲濞戞埃鍋撻悽鐧昏鐗庣紓浣哄亾濠㈡ḿ绮旈悽鐢电煔閺夊牄鍔庣弧鈧梺鎼炲劘閸斿矂鍩€椤掑嫭鏁遍柕鍥у缁犳盯骞橀幇浣锋闂備胶枪椤戝棝骞戦崶褜鍤曞ù鐘差儛閺佸洭鏌i幇顓у晱闁哥偛鐖煎缁樻媴閸濄儳楔濠碘槅鍋夊▔鏇㈠箯鐎n喖钃熼柕澶堝劤閸旓箑顪冮妶鍡楃瑨闁挎洩绠撻幃楣冩偨閸涘﹦鍘靛銈嗘⒒閺咁偊鎯岄幒妤佺厵缂佸灏呴弨鑽も偓鍨緲鐎氼剟鎮惧┑瀣劦妞ゆ帒瀚崙鐘绘煕閹般劍娅囩紒鈾€鍋撻柣搴″悁閸楁娊寮ㄩ崡鐑嗙唵婵せ鍋撻柛鈹惧亾濡炪倖甯婇悞锔剧矆鐎n兘鍋撶憴鍕闁搞劌鐖煎畷娲焺閸愨晛顎撻梺鍛婄懃椤﹂亶宕i崘鈺€绻嗛柣鎰典簻閳ь剚娲滈幑銏ゅ箛閻楀牆浜辨繝鐢靛Т濞诧箓宕戦崒鐐寸厽闁哄倸鐏濋幃鎴︽煟閹惧鎳冮棁澶愭煟閹捐櫕鎹i柟鐣屽У缁绘盯骞婂畡鏉挎灓闁绘柨妫涢幉鍛婃償閵忋垻褰鹃梺绯曞墲缁嬫垹绮婚悢鍏肩厱婵犻潧瀚崝婊堟煛閸℃ḿ鐭嬮柕鍥у瀵噣宕堕…鎴烆棄婵$偑鍊曟蹇涘箯閿燂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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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男生不会游泳,在河中拼命挣扎,却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水流渐渐吞没,他瞪大双眼死死盯着我,充满困惑,哀求,和恐惧。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发夹,轻轻别在了头发上,冲他笑道:“可我不喜欢你诶。”

所以说,干嘛要随便亲女孩子呢?

第二天,小学生因为贪玩意外坠河溺亡的新闻出现在了报纸一角。

并没有太多人在意,这种事几乎每天每个地方都在发生,不足为奇。

比如我父母,也是死在了那条河里。

既然那么喜欢我,就送他去见我父母好了。

“当年我才十二岁,别说没人发现我是凶手,就算真查到我身上又如何?连刑法都不会惩治一个未成年小孩,最多教育教育了事,你又凭什么罚我?”

我抄起斧头,打算直接砍死这个偏心的贱老头。

“就凭我是阎王。”

手中的斧头骤然脱离我的掌控,腾空飞起朝我直直劈来。

哪怕知道这只是个梦,我还是下意识后退躲避,踉跄着跌坐在地。

斧头在离我脑袋一厘米处停下,静静悬在半空中。

老头始终站在原地没动:“人一旦造下杀孽,就算生前能逃脱法律制裁,死后也会受到地狱的审判。死亡并不是结束,而是赎罪的开始。而我要做的,就是引领有罪的灵魂祛除戾气,化解怨恨,修正错误。只有在真正认清自己的罪孽后,才可忘却前尘,投胎转世。有的灵魂重生一世便能参悟,有的灵魂则因为执念太深,反复浪费重生的机会。很显然,你是后者。除了这一世,之前每一世的你,都犯过杀忌。”

怪不得。

怪不得偏偏只有我和时遇可以重生,原来是因为,我们都是罪人。

原来,看似幸运的死而复生,其实是为了让我们去认错赎罪。

我愤懑又不甘:“既然要修正错误,为什么不让我重生回十二岁?我不去推那个男生不就行了?重生回半年前有个屁用?!”

老头眼神凌厉:“还不是因为你怨念太深!仇恨占据了你的心,让你不断重生回第一次见到时遇的那一天,一门心思想要找他复仇。正因如此,你们二人的命运才会纠缠绑定在一起,只能由时遇去替你修正错误,一次次阻止十二岁的你犯下杀忌。与其说他在操控你,不如说是在拯救你,你应该心怀感恩才对!只要最后一世你能吸取教训,放下恶,放下恨,安稳度过一生,就能顺利投胎转世。”

“安稳度过一生?”我咬牙,“我怀孕了你知道吗?时遇那个贱人害我怀上了他的孩子!他是故意的,他在故意报复我!你叫我怎么安稳度过?我凭什么对他感恩?我怎么可能放得下这个仇?!”

“放不下也得放。”老头像个冰冷的机器,“虽然时遇过去杀人无数,但他已经诚心悔过,在十七次重生中赎清了自己的罪。反而是你,杀了时遇一次又一次,一步步加深他对你的执念,之所以沦落至此,也是你自己造下的孽!如今这一世已经是你能拥有的最完美的一个人生,你必须接受现实,好好珍惜。”

好一个最完美的人生。

我凄然笑着,本该吐出一口血,却因正身处梦境,只能呕出一片虚无。

“如果我就是放不下呢?”我说。

“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再次犯下杀忌,必会陷入万劫不复,永堕无间之苦。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已经告诉过你。”老头平静道。

哦,说得好像我现在就不苦似的。

“时遇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重生了,对吧?所以他才会趁机害我怀孕,想要故意恶心我,对不对?”我追问。

“他不知道。”老头说。

“什么?”我不敢相信。

“时遇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是很忙的,不可能每个灵魂都要去亲自引导,有的灵魂只能靠他们自己去参悟。就像时遇,全程都是一个人孤独地重生,孤独地自省,孤独地赎罪。”

“你总说我偏袒时遇,事实上,我一直偏袒的人,是你。”

老头转过身,语重心长道:“宋星玓,愿你不要让我失望。”

我愣了一下,试图追上他,却骤然坠入一片刺眼的白光。

梦醒。

睁开眼,面前是时遇那张布满担忧的脸。

昨晚发现自己怀孕后,我爬上窗台要跳楼,方谏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扑过来阻止,情急之下一掌劈上我的后脑勺,直接把我敲晕了过去,他火速将我送来医院,打电话告知时遇后便溜之大吉。

那个混蛋。

时遇在医院守了一夜,见我醒了,他下意识想攥我入怀,掌心刚碰上我的肩,又蓦然收回,声音微颤:“没事就好。”

现在是我们的最后一世,这意味着,时遇的下体再也没有修复的可能,他将永远都是个残缺的死阉货。

想到这一点,我忍不住幸灾乐祸地笑出了声。

笑着笑着,又忽地意识到自己肚子里也将永远都存在过一个孩子,时遇的孩子,表情顿时凝固在我脸上。

“饿不饿?我喂你吃点东西好吗?”时遇一脸关切,丝毫没有追究我跟方谏开房的意思。

他的杀戮欲似乎被彻底磨灭了,如今的执念只剩下我。

就算我真的随便拉个人上了床,也根本掀不起什么波澜,时遇一定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依旧用温柔的语气问我饿不饿。

没劲。

我一声不吭地下床,径直朝病房外走去。

时遇紧随其后:“去哪儿?”

我开口:“堕胎。”

正好在医院,省事了。

时遇在原地顿了顿,然后沉默着重新跟上我。

路过正在配药的护士,我想把所有药丸全部塞进时遇嘴里。

路过正在打吊针的病人,我想抢过吊水瓶砸在时遇脑袋上。

路过正在削水果的家属,我想夺过水果刀捅进时遇脖子里。

路过楼梯,路过窗户,路过阳台,我想把时遇狠狠踹下去,掐住他的脖子,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让我怀孕。

可脑中的记忆告诉我,是那个重生前的宋星玓主动的。

是她灌醉了时遇,趁他断片迷糊之时,将他按倒在床,害羞而又坚定地缠绕上去。

是她积极、主动、自愿地怀上了心爱之人的宝宝。

是她,也是我。

过去一点微小的变化,都会对未来造成翻天覆地的影响。

这一世的宋星玓,父母健在,从小无忧,性格爽朗,爱一个人就果断出击,所以,当交往多年的男朋友迟迟不跟她上床时,她决定霸王硬上弓。

就那么一次。

就那么怀上了。

我甚至分不清自己应该去恨谁。

我攥着挂号单,站在妇科门口,怔了许久,直到脸上传来冰凉的潮湿感,才意识到自己在流泪,不断地流泪。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可我停不下来。

似乎,这些眼泪,是来自我身体里另一个灵魂。

微-信-公-众-号:图-颜-社

每人咳嗽着向我们投来注目礼。

我嫌丢脸,默默甩开他的手,走向不远处的宋珸:“小叔,你来啦。”

宋珸点头,将他为王小狗准备的生日礼物交给我,语气带着歉意:“不过我晚上得去医院值班,所以不能留下来陪你们吃饭了。”

我笑道:“情人节还要值班,小婶可要不高兴了。”

叶琼芳配合地蹙起眉:“我啊,早就习惯了。”

宋珸无奈地拥她入怀,吻了下她的额头:“乖,明天一整天都留给你。”

叶琼芳顿时红了脸,娇嗔着推开他:“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肉麻。”

说完就牵着欢欢去找王小狗玩了。

宋珸冲我笑:“你小婶总是那么容易害羞。”

真甜蜜。

我看着他:“小叔,这一世的你很幸福,是吗?”

宋珸微微皱了下眉,显然对“这一世”三个字有些疑惑,但他没有多问,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妻子和女儿,表情无比柔和:“是的,星星,我很幸福。”

“能够拥有琼芳和欢欢,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每天下班一回家,欢欢总会抢先奔过来抱住我的腿,娇声唤着爸爸,琼芳则会接过我手里的包,温柔地为我弹去西装上的灰尘。那样美好的画面,无论拿什么来换我都不要。年纪越大越能体会到,没有什么比家庭美满更重要。当了妈妈之后,你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对吧?”

他温柔看着我。

我一怔:“嗯?”

宋珸又问了一遍:“星星,你现在也很幸福,对吗?”

我没有回答。

不远处的王小狗正被长辈轮流逗弄着,他笑嘻嘻地向欢欢小姨炫耀手里的娃娃,尽管今天收到了许多新玩具,他却最偏爱那个丑不拉几的编织娃娃,一看就是时遇的杰作。几百年过去了,邻居先生的手艺还是那么差。

时遇蹲下身,对王小狗说了些什么,于是王小狗立刻听话地跑到我面前,冲我挥舞着两条小小的胳膊,奶声奶气道:“妈妈,抱抱!”

他终于认识谁是亲妈了。

我揉揉王小狗的脑袋,弯腰抱起他,两岁的小孩有些沉,导致我踉跄了一下才站稳。王小狗乖乖趴在我怀里,肉肉的小手撒娇般地勾住我的脖子,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我。平时闹翻天的混世小魔王,一到我面前就乖得很。

“瞧,你和时遇,还有宝宝,现在正是最幸福的时候。”宋珸捏了下王小狗的脸。

“是啊,我们都很幸福。”我说。

“这就够了。”宋珸笑起来。

嗯。

这就够了。

所有人都为王小狗准备了生日礼物,唯独我忘了这茬。

宋亮吹胡子瞪眼:“没个当妈的样子!还有你怎么又穿一身白?晦气!快去换身喜庆点的!”

呃,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白纱裙。

我决定去厨房躲个清静:“我去亲自下厨伺候全家,行了吧?”

李婉娴怀疑道:“你会做饭吗?”

我爸:“会的会的,就让她去吧,做妻子的本来就该多干点活儿。”

时母:“小遇,还不快去帮帮你老婆。”

时遇白皙的脸颊泛起红晕,支支吾吾地开口:“我和你一起去吧,老婆。”

我呆住。

结婚两年多了,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我老婆。

有点羞耻。

我脸颊发烫,轻咳:“不用,家里厨师都在,我找他们帮忙就行。”

时遇低垂着眼不敢看我:“哦。”

以我对这人的了解,他此时一定正陷入懊恼和忧虑,胡思乱想着担心他刚才的称呼会惹我不高兴。

于是,我凑到他耳边:“我没有不高兴哦,老公。”

时遇愣了几秒,脸上慢慢绽放出明亮的笑容,温顺地点头:“好的,老婆。”

脸更烫了。

明明只是互称老公老婆而已,为什么感觉如此肉麻?

忙忙碌碌一下午,天黑后,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十几道菜。

大人们更怀疑了:“这些都是你做的?”

我脸不红心不跳:“当然。”

其实我只做了一道糯米丸子,其他都是厨师做的。

想让我伺候全家,做梦。

时遇眼底带着惊喜,因为只有他知道这道糯米丸子意味着什么。

这是他渴求了十几世的东西。

现在,我终于给他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遗憾,没有执念。

大家落座在餐桌前,周围是时遇悉心布置的气球彩带。

这是我们的孩子人生中第一个生日派对,未来还会有很多很多个。

前尘,旧怨,似乎正在欢声笑语间一一和解,消融。

不,所谓前尘,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场平行时空的幻梦。

假如没有人记得,那就相当于没有存在过。

我抬头看向那个与我一起经历了十七次重生的人,他也正在看着我。

我的同伴,仇敌,丈夫。

我的,邻居先生。

还好,我并不是孤独一人。

还好,这是我们最幸福的一世。

我沐浴在时遇满眼炽热的爱意中,冲他缓缓扯起嘴角。

惟愿,此刻可以永恒。

第十六章

初遇

从记事起,我便能从自己身上闻见腐烂的味道。

刺鼻,阴森,可怖。

那是尸体的味道。

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体温和心跳,我低下头,看见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恶臭流脓的腐肉包裹着,我抬手抚摸自己的脸,掌心落下密密麻麻的蛆。

奇怪的是,其他人看不见,也闻不见。

“小遇长得真可爱。”

“小遇皮肤好白呀。”

“小遇的眼睛太漂亮啦。”

大人们像对待普通小孩一样夸着我。

然而当我望向镜子里的自己,只看得见一张血肉模糊的,辨不清面容的脸。

似被尖刀捅了无数下,眼球,鼻梁,舌头,争相融为一体,化作淌血的肉块。

年幼的我还没有学会撒谎,将自己看见的画面如实告知了时新立和齐雅,第一次,他们以为我是童言无忌,第二次,他们隐隐察觉出不对劲,第三次,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好像不太正常。

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

他们会温柔地哄我入睡,喂我吃饭,教我写字,陪我玩耍,事事以我为先,无论何时都把我排在心中第一位,倾尽全力只为让我过上好生活。

可他们也会在发现我精神有问题后,露出惊恐的表情,重重地掐住我的肩膀,警告我不准发疯,不准胡言乱语,更不准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

但我那时只是个孩子。

害怕,恐惧,困惑,我做不到将这些情绪完美地隐藏起来。

我会因为腐臭的血肉而呕吐不止,我会被蠕动的蛆虫吓到哭哑嗓子,我会下意识排斥抗拒旁人的接触,我会发疯般地刷洗自己的身体。

渐渐地,再也没人夸我可爱了。

大家开始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

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

前提是,我的存在不能让他们丢脸。

时新立和齐雅急切地带我求医问药,逼我吃下一把又一把药片,在我的手背扎满无数针眼,把我绑在病床上一遍遍电击,然而当我睁开眼,仍然只能看见腐烂的自己。蛆虫顺着针管爬入吊瓶,化为液体再度回到我的身体里。

“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

“你是故意骗我们的对不对?”

“你为什么不能跟普通人一样呢?”

他们开始崩溃,绝望,夜夜抹着眼泪。

他们无法接受自己生出了一个治不好的疯孩子。

他们甚至怀疑我是装出来的,在故意博取关注。

每一天,他们每一天都在不断央求我,求我正常一点。

十五岁那年,趁他们睡着后,我在家里点燃了一把火。

早在记事起,我就已经想这么干了。

火光如同绚烂的烟花,灼人又美丽。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焰中,微笑着等待它们爬满自己每一寸肌肤,把那些恶心的腐肉一一烧净抹除,可时新立和齐雅却拖着焦糊的身体拼命护住我,在濒死之际合力将我推出了家门。

瞧,爸爸妈妈果然是爱我的。

现在,他们也变成了尸体,我们终于成为了真正的一家人。

后来我便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自由,安静,惬意。

再也没人在我耳边吵闹。

可渐渐地,我又觉得,这样似乎有点孤独。

太孤独了。

十六岁那年,我用石头砸死了一个醉汉。

我与他无冤无仇,只因我恰好路过了那个公园,而他恰好躺在那个长椅上。

只是,恰好而已。

反正周围没有人,也没有监控,有什么不杀的理由呢?

世上有在乎他的人吗?会有人在等他回家吗?

不关我的事。

石头一下接着一下砸烂了男人的脸。

血肉模糊。

烂得像我一样。

为何世上只有我一出生便是腐烂的尸体?

为何,偏偏只有我?

没有人回答我。

那我就自己去寻找答案,寻找同伴。

只要把大家都变成尸体,我一定就不会再孤独了。

十七岁那年,我用皮带勒死了一个中年女人。

假装崴了脚的无辜高中生,楚楚可怜地向路过的大人求助。

深夜人烟稀少,偶有人路过也都选择了无视我,只有善良的中年女人停下了自行车,弯腰查看我的脚。

我感激着,叹息着,将皮带温柔地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她是一个赶去上夜班补贴家用的孩子妈妈,比起对死亡的恐惧,她更害怕再也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的母爱。

但,不关我的事。

女人拼命挣扎,指甲刮破了我的胳膊。

于是,在她断气后,我剁下她的两只手,带回家放进了标本瓶里。

如同在养花,养植物。

而我养的,是腐烂的肉,破茧的蛆。

十八岁那年,我在午夜潜入了一对夫妇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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