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男生不会游泳,在河中拼命挣扎,却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水流渐渐吞没,他瞪大双眼死死盯着我,充满困惑,哀求,和恐惧。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发夹,轻轻别在了头发上,冲他笑道:“可我不喜欢你诶。”
所以说,干嘛要随便亲女孩子呢?
第二天,小学生因为贪玩意外坠河溺亡的新闻出现在了报纸一角。
并没有太多人在意,这种事几乎每天每个地方都在发生,不足为奇。
比如我父母,也是死在了那条河里。
既然那么喜欢我,就送他去见我父母好了。
“当年我才十二岁,别说没人发现我是凶手,就算真查到我身上又如何?连刑法都不会惩治一个未成年小孩,最多教育教育了事,你又凭什么罚我?”
我抄起斧头,打算直接砍死这个偏心的贱老头。
“就凭我是阎王。”
手中的斧头骤然脱离我的掌控,腾空飞起朝我直直劈来。
哪怕知道这只是个梦,我还是下意识后退躲避,踉跄着跌坐在地。
斧头在离我脑袋一厘米处停下,静静悬在半空中。
老头始终站在原地没动:“人一旦造下杀孽,就算生前能逃脱法律制裁,死后也会受到地狱的审判。死亡并不是结束,而是赎罪的开始。而我要做的,就是引领有罪的灵魂祛除戾气,化解怨恨,修正错误。只有在真正认清自己的罪孽后,才可忘却前尘,投胎转世。有的灵魂重生一世便能参悟,有的灵魂则因为执念太深,反复浪费重生的机会。很显然,你是后者。除了这一世,之前每一世的你,都犯过杀忌。”
怪不得。
怪不得偏偏只有我和时遇可以重生,原来是因为,我们都是罪人。
原来,看似幸运的死而复生,其实是为了让我们去认错赎罪。
我愤懑又不甘:“既然要修正错误,为什么不让我重生回十二岁?我不去推那个男生不就行了?重生回半年前有个屁用?!”
老头眼神凌厉:“还不是因为你怨念太深!仇恨占据了你的心,让你不断重生回第一次见到时遇的那一天,一门心思想要找他复仇。正因如此,你们二人的命运才会纠缠绑定在一起,只能由时遇去替你修正错误,一次次阻止十二岁的你犯下杀忌。与其说他在操控你,不如说是在拯救你,你应该心怀感恩才对!只要最后一世你能吸取教训,放下恶,放下恨,安稳度过一生,就能顺利投胎转世。”
“安稳度过一生?”我咬牙,“我怀孕了你知道吗?时遇那个贱人害我怀上了他的孩子!他是故意的,他在故意报复我!你叫我怎么安稳度过?我凭什么对他感恩?我怎么可能放得下这个仇?!”
“放不下也得放。”老头像个冰冷的机器,“虽然时遇过去杀人无数,但他已经诚心悔过,在十七次重生中赎清了自己的罪。反而是你,杀了时遇一次又一次,一步步加深他对你的执念,之所以沦落至此,也是你自己造下的孽!如今这一世已经是你能拥有的最完美的一个人生,你必须接受现实,好好珍惜。”
好一个最完美的人生。
我凄然笑着,本该吐出一口血,却因正身处梦境,只能呕出一片虚无。
“如果我就是放不下呢?”我说。
“如果你还是执迷不悟,再次犯下杀忌,必会陷入万劫不复,永堕无间之苦。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已经告诉过你。”老头平静道。
哦,说得好像我现在就不苦似的。
“时遇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重生了,对吧?所以他才会趁机害我怀孕,想要故意恶心我,对不对?”我追问。
“他不知道。”老头说。
“什么?”我不敢相信。
“时遇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的存在。我也是很忙的,不可能每个灵魂都要去亲自引导,有的灵魂只能靠他们自己去参悟。就像时遇,全程都是一个人孤独地重生,孤独地自省,孤独地赎罪。”
“你总说我偏袒时遇,事实上,我一直偏袒的人,是你。”
老头转过身,语重心长道:“宋星玓,愿你不要让我失望。”
我愣了一下,试图追上他,却骤然坠入一片刺眼的白光。
梦醒。
睁开眼,面前是时遇那张布满担忧的脸。
昨晚发现自己怀孕后,我爬上窗台要跳楼,方谏吓得魂飞魄散,连忙扑过来阻止,情急之下一掌劈上我的后脑勺,直接把我敲晕了过去,他火速将我送来医院,打电话告知时遇后便溜之大吉。
那个混蛋。
时遇在医院守了一夜,见我醒了,他下意识想攥我入怀,掌心刚碰上我的肩,又蓦然收回,声音微颤:“没事就好。”
现在是我们的最后一世,这意味着,时遇的下体再也没有修复的可能,他将永远都是个残缺的死阉货。
想到这一点,我忍不住幸灾乐祸地笑出了声。
笑着笑着,又忽地意识到自己肚子里也将永远都存在过一个孩子,时遇的孩子,表情顿时凝固在我脸上。
“饿不饿?我喂你吃点东西好吗?”时遇一脸关切,丝毫没有追究我跟方谏开房的意思。
他的杀戮欲似乎被彻底磨灭了,如今的执念只剩下我。
就算我真的随便拉个人上了床,也根本掀不起什么波澜,时遇一定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依旧用温柔的语气问我饿不饿。
没劲。
我一声不吭地下床,径直朝病房外走去。
时遇紧随其后:“去哪儿?”
我开口:“堕胎。”
正好在医院,省事了。
时遇在原地顿了顿,然后沉默着重新跟上我。
路过正在配药的护士,我想把所有药丸全部塞进时遇嘴里。
路过正在打吊针的病人,我想抢过吊水瓶砸在时遇脑袋上。
路过正在削水果的家属,我想夺过水果刀捅进时遇脖子里。
路过楼梯,路过窗户,路过阳台,我想把时遇狠狠踹下去,掐住他的脖子,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要让我怀孕。
可脑中的记忆告诉我,是那个重生前的宋星玓主动的。
是她灌醉了时遇,趁他断片迷糊之时,将他按倒在床,害羞而又坚定地缠绕上去。
是她积极、主动、自愿地怀上了心爱之人的宝宝。
是她,也是我。
过去一点微小的变化,都会对未来造成翻天覆地的影响。
这一世的宋星玓,父母健在,从小无忧,性格爽朗,爱一个人就果断出击,所以,当交往多年的男朋友迟迟不跟她上床时,她决定霸王硬上弓。
就那么一次。
就那么怀上了。
我甚至分不清自己应该去恨谁。
我攥着挂号单,站在妇科门口,怔了许久,直到脸上传来冰凉的潮湿感,才意识到自己在流泪,不断地流泪。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可我停不下来。
似乎,这些眼泪,是来自我身体里另一个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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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咳嗽着向我们投来注目礼。
我嫌丢脸,默默甩开他的手,走向不远处的宋珸:“小叔,你来啦。”
宋珸点头,将他为王小狗准备的生日礼物交给我,语气带着歉意:“不过我晚上得去医院值班,所以不能留下来陪你们吃饭了。”
我笑道:“情人节还要值班,小婶可要不高兴了。”
叶琼芳配合地蹙起眉:“我啊,早就习惯了。”
宋珸无奈地拥她入怀,吻了下她的额头:“乖,明天一整天都留给你。”
叶琼芳顿时红了脸,娇嗔着推开他:“多大的人了还这么肉麻。”
说完就牵着欢欢去找王小狗玩了。
宋珸冲我笑:“你小婶总是那么容易害羞。”
真甜蜜。
我看着他:“小叔,这一世的你很幸福,是吗?”
宋珸微微皱了下眉,显然对“这一世”三个字有些疑惑,但他没有多问,将目光投向不远处的妻子和女儿,表情无比柔和:“是的,星星,我很幸福。”
“能够拥有琼芳和欢欢,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每天下班一回家,欢欢总会抢先奔过来抱住我的腿,娇声唤着爸爸,琼芳则会接过我手里的包,温柔地为我弹去西装上的灰尘。那样美好的画面,无论拿什么来换我都不要。年纪越大越能体会到,没有什么比家庭美满更重要。当了妈妈之后,你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对吧?”
他温柔看着我。
我一怔:“嗯?”
宋珸又问了一遍:“星星,你现在也很幸福,对吗?”
我没有回答。
不远处的王小狗正被长辈轮流逗弄着,他笑嘻嘻地向欢欢小姨炫耀手里的娃娃,尽管今天收到了许多新玩具,他却最偏爱那个丑不拉几的编织娃娃,一看就是时遇的杰作。几百年过去了,邻居先生的手艺还是那么差。
时遇蹲下身,对王小狗说了些什么,于是王小狗立刻听话地跑到我面前,冲我挥舞着两条小小的胳膊,奶声奶气道:“妈妈,抱抱!”
他终于认识谁是亲妈了。
我揉揉王小狗的脑袋,弯腰抱起他,两岁的小孩有些沉,导致我踉跄了一下才站稳。王小狗乖乖趴在我怀里,肉肉的小手撒娇般地勾住我的脖子,睁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我。平时闹翻天的混世小魔王,一到我面前就乖得很。
“瞧,你和时遇,还有宝宝,现在正是最幸福的时候。”宋珸捏了下王小狗的脸。
“是啊,我们都很幸福。”我说。
“这就够了。”宋珸笑起来。
嗯。
这就够了。
所有人都为王小狗准备了生日礼物,唯独我忘了这茬。
宋亮吹胡子瞪眼:“没个当妈的样子!还有你怎么又穿一身白?晦气!快去换身喜庆点的!”
呃,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件白纱裙。
我决定去厨房躲个清静:“我去亲自下厨伺候全家,行了吧?”
李婉娴怀疑道:“你会做饭吗?”
我爸:“会的会的,就让她去吧,做妻子的本来就该多干点活儿。”
时母:“小遇,还不快去帮帮你老婆。”
时遇白皙的脸颊泛起红晕,支支吾吾地开口:“我和你一起去吧,老婆。”
我呆住。
结婚两年多了,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我老婆。
有点羞耻。
我脸颊发烫,轻咳:“不用,家里厨师都在,我找他们帮忙就行。”
时遇低垂着眼不敢看我:“哦。”
以我对这人的了解,他此时一定正陷入懊恼和忧虑,胡思乱想着担心他刚才的称呼会惹我不高兴。
于是,我凑到他耳边:“我没有不高兴哦,老公。”
时遇愣了几秒,脸上慢慢绽放出明亮的笑容,温顺地点头:“好的,老婆。”
脸更烫了。
明明只是互称老公老婆而已,为什么感觉如此肉麻?
忙忙碌碌一下午,天黑后,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十几道菜。
大人们更怀疑了:“这些都是你做的?”
我脸不红心不跳:“当然。”
其实我只做了一道糯米丸子,其他都是厨师做的。
想让我伺候全家,做梦。
时遇眼底带着惊喜,因为只有他知道这道糯米丸子意味着什么。
这是他渴求了十几世的东西。
现在,我终于给他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遗憾,没有执念。
大家落座在餐桌前,周围是时遇悉心布置的气球彩带。
这是我们的孩子人生中第一个生日派对,未来还会有很多很多个。
前尘,旧怨,似乎正在欢声笑语间一一和解,消融。
不,所谓前尘,于他们而言只是一场平行时空的幻梦。
假如没有人记得,那就相当于没有存在过。
我抬头看向那个与我一起经历了十七次重生的人,他也正在看着我。
我的同伴,仇敌,丈夫。
我的,邻居先生。
还好,我并不是孤独一人。
还好,这是我们最幸福的一世。
我沐浴在时遇满眼炽热的爱意中,冲他缓缓扯起嘴角。
惟愿,此刻可以永恒。
第十六章
初遇
从记事起,我便能从自己身上闻见腐烂的味道。
刺鼻,阴森,可怖。
那是尸体的味道。
我感受不到自己的呼吸,体温和心跳,我低下头,看见自己浑身上下都被恶臭流脓的腐肉包裹着,我抬手抚摸自己的脸,掌心落下密密麻麻的蛆。
奇怪的是,其他人看不见,也闻不见。
“小遇长得真可爱。”
“小遇皮肤好白呀。”
“小遇的眼睛太漂亮啦。”
大人们像对待普通小孩一样夸着我。
然而当我望向镜子里的自己,只看得见一张血肉模糊的,辨不清面容的脸。
似被尖刀捅了无数下,眼球,鼻梁,舌头,争相融为一体,化作淌血的肉块。
年幼的我还没有学会撒谎,将自己看见的画面如实告知了时新立和齐雅,第一次,他们以为我是童言无忌,第二次,他们隐隐察觉出不对劲,第三次,他们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好像不太正常。
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
他们会温柔地哄我入睡,喂我吃饭,教我写字,陪我玩耍,事事以我为先,无论何时都把我排在心中第一位,倾尽全力只为让我过上好生活。
可他们也会在发现我精神有问题后,露出惊恐的表情,重重地掐住我的肩膀,警告我不准发疯,不准胡言乱语,更不准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
但我那时只是个孩子。
害怕,恐惧,困惑,我做不到将这些情绪完美地隐藏起来。
我会因为腐臭的血肉而呕吐不止,我会被蠕动的蛆虫吓到哭哑嗓子,我会下意识排斥抗拒旁人的接触,我会发疯般地刷洗自己的身体。
渐渐地,再也没人夸我可爱了。
大家开始用异样的眼神打量我。
我确信,爸爸妈妈是爱我的。
前提是,我的存在不能让他们丢脸。
时新立和齐雅急切地带我求医问药,逼我吃下一把又一把药片,在我的手背扎满无数针眼,把我绑在病床上一遍遍电击,然而当我睁开眼,仍然只能看见腐烂的自己。蛆虫顺着针管爬入吊瓶,化为液体再度回到我的身体里。
“求求你正常一点好不好?”
“你是故意骗我们的对不对?”
“你为什么不能跟普通人一样呢?”
他们开始崩溃,绝望,夜夜抹着眼泪。
他们无法接受自己生出了一个治不好的疯孩子。
他们甚至怀疑我是装出来的,在故意博取关注。
每一天,他们每一天都在不断央求我,求我正常一点。
十五岁那年,趁他们睡着后,我在家里点燃了一把火。
早在记事起,我就已经想这么干了。
火光如同绚烂的烟花,灼人又美丽。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火焰中,微笑着等待它们爬满自己每一寸肌肤,把那些恶心的腐肉一一烧净抹除,可时新立和齐雅却拖着焦糊的身体拼命护住我,在濒死之际合力将我推出了家门。
瞧,爸爸妈妈果然是爱我的。
现在,他们也变成了尸体,我们终于成为了真正的一家人。
后来我便开始了一个人的生活。
自由,安静,惬意。
再也没人在我耳边吵闹。
可渐渐地,我又觉得,这样似乎有点孤独。
太孤独了。
十六岁那年,我用石头砸死了一个醉汉。
我与他无冤无仇,只因我恰好路过了那个公园,而他恰好躺在那个长椅上。
只是,恰好而已。
反正周围没有人,也没有监控,有什么不杀的理由呢?
世上有在乎他的人吗?会有人在等他回家吗?
不关我的事。
石头一下接着一下砸烂了男人的脸。
血肉模糊。
烂得像我一样。
为何世上只有我一出生便是腐烂的尸体?
为何,偏偏只有我?
没有人回答我。
那我就自己去寻找答案,寻找同伴。
只要把大家都变成尸体,我一定就不会再孤独了。
十七岁那年,我用皮带勒死了一个中年女人。
假装崴了脚的无辜高中生,楚楚可怜地向路过的大人求助。
深夜人烟稀少,偶有人路过也都选择了无视我,只有善良的中年女人停下了自行车,弯腰查看我的脚。
我感激着,叹息着,将皮带温柔地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她是一个赶去上夜班补贴家用的孩子妈妈,比起对死亡的恐惧,她更害怕再也无法见到自己的孩子。多么令人动容的母爱。
但,不关我的事。
女人拼命挣扎,指甲刮破了我的胳膊。
于是,在她断气后,我剁下她的两只手,带回家放进了标本瓶里。
如同在养花,养植物。
而我养的,是腐烂的肉,破茧的蛆。
十八岁那年,我在午夜潜入了一对夫妇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