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滚。”那天过后,宋珸开始不回我短信,不接我电话。
我赔着笑脸去医院接他下班,他把我当透明人一样视而不见。
我故意抱住他胳膊,他随手一甩,我整个人差点飞出去撞墙。
世上怎么会有如此别扭的男人!?
暗恋多年的姑娘主动投怀送抱,他却像对待敌人一样竖起层层防护罩。
有胆子喜欢我,却没胆子跟我在一起。
好,既然他不理我,那我也不理他,看谁耗过谁。
半个月后,我心灰意冷地承认,我确实耗不过他。
当年宋珸那么决然地把我拦在他家门口,从此与我疏远了整整三年,如今只是半个月不联系我而已,对他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
第一世他甚至可以若无其事地去参加我的婚礼。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我瞪着时遇。
“那就把怒火发泄到我身上吧。”时遇笑道。
“好啊。”
我掏出一把小巧的匕首,利落地在他左脸颊划下两道口子。
时遇苍白的脸上霎时多了一个鲜红的叉,鲜血从伤口缓慢流淌下来,他像是感觉不到丝毫疼痛,一声不吭地抬眸凝视我。
“这是印章。”我说,“代表你是残次品的印章。”
“也代表我属于你。”时遇笑容中带着痴迷。
属于我?
谁稀罕?
“你笑起来的样子真恶心。”我皱眉。
时遇扬起的嘴角慢慢垂了下去,目光落在地板上。
嗯,心情好多了。
我顺手给宋珸发送了半个月以来的第一条消息:小叔,我家灯泡突然坏了,四周好黑,我好怕。
本以为宋珸会像往常一样无视我,结果不到五秒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在家等我。
看来这半个月的冷战也并不是毫无用处,至少让宋珸消气了。
于是,我立刻开始沐浴焚香,换上性感睡裙,摆上红酒鲜花。
小别胜新婚再加上酒后乱性,这一次,我不信宋珸还能抵抗得住。
门铃准时响起。
我飞速冲过去开门,差点跌进宋珸怀里,笑容灿烂:“来啦。”
宋珸伸手扶住我,瞥了眼我身上的裙子,拧着眉移开目光:“不冷吗?”
冷什么冷,等会儿还要全部脱光呢。
我顺势挽住他的胳膊,亲昵地把他拉进了屋,宛如一个熟练的老鸨。
现在我已经完全顾不上害羞了,再羞下去男人就要跑了,还是脸皮厚点胜算较大。
宋珸用更加熟练的动作抽回他的胳膊,一心扑在修灯泡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已经修好了。
好快的男人。
一想到暗门后面的时遇正等着看我笑话,我连忙拦住打算离开卧室的宋珸,讨好般地冲他笑:“辛苦啦,我请你喝酒吧!”
“不了。”宋珸表情冷淡,“我从不喝酒,你也少喝点。”
“那是人家特意为你买的酒,很贵的,陪我喝一下嘛。”我往他怀里凑。
宋珸沉默着,站在原地没有动。
我踮起脚尖,伸手勾住他的脖子,身体紧紧贴着他,胸口加速的心跳,隔着我的睡裙他的衬衣,清晰地传递给对方。
亲爱的小叔。
抱我吧,吻我吧,爱我吧。
成为我重生的理由,成为我活下去的意义。
可宋珸很快便从短暂的恍惚中清醒过来,一把推开我,冷声道:“天色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他又一次转身离去,又一次头也不回。
到底要经历多少次,我才能适应那个冷漠的背影呢?
我冲出去追到电梯前,拽住宋珸的衣袖,苦苦哀求他别走。
当然,他最终还是走了。
把那个穿着单薄睡裙的我,扔在了冰冷孤寂的晚风中。
这个男人,可能真的不爱我。
或许,从头到尾都是我在一厢情愿。
于是,我推开暗门,与时遇四目相对。
他眼中没有讥讽,也没有挑衅,就只是静静注视着我。
如此悲伤的夜晚,陪在我身边的人,就只有这个变态。
我解开束缚住时遇手腕的锁链,倒了一杯酒递向他。
就算他扑上来狠狠掐住我的脖子,也无所谓了。
此时此刻,我只想找个人陪我喝酒。
时遇接过杯子,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如同在品尝甘露。
我握着酒瓶,与他碰了下杯:“祝我下辈子碰到个好男人,不是怂货,不是变态,也不是亲叔。”
“会实现的。”时遇说。
我在他身旁坐下,往肚子里灌了一口又一口酒,一瓶喝完,立刻再开一瓶。
一直喝到头昏眼花胃痛不止,我才扔掉酒瓶,掉起了眼泪:“可我只想要宋珸。”
哪怕遇见再好的男人,我也只想要宋珸。
如自言自语般,我絮絮叨叨地讲述起了自己的小时候。
小时候,身边同学总是很羡慕我有个年轻英俊的小叔叔。
他可以陪我一起玩游戏,学画画,也可以接送我上下学,辅导我写作业,我可以尽情依赖他,信任他,黏着他。
每当被爷爷奶奶羞辱打骂,小叔的怀抱,就是我唯一的避难所。
那时,即便偶尔对他产生点不一样的情愫,我也只当是青春期的短暂悸动,把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迅速掐灭在摇篮中。
毕竟,那可是小叔啊。
叔侄之间怎么可以产生爱情呢?
第一世的我,从未设想过,自己竟然可以去爱宋珸。
直到他吻上我染血的唇。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悄悄暗恋着我。
原来,我亲爱的小叔,并不是不可亵渎的。
原来,这个世上真正怜我、爱我的人,一直是他。
既然我已知晓了他的心,又怎么可能不去爱他,怎么可能放得下他。
“可那真的是他的心吗?”我低喃着,“会不会,一切都只是我的幻想而已?”
“或许,根本就没有重生这回事,我从来没有举行过婚礼,宋珸也从来没有亲吻过我,所以他才会那么错愕,才会一次次推开我,因为他根本就不爱我。我只是一个精神有问题的病人罢了,一个孤独的疯子,因为长期缺爱,臆想出了死而复生这件事,以为这样自己就可以被爱,就可以修补失败的人生。”
“那个所谓的阎王,也不过是我在梦里遇见的而已,谁又能保证,所谓的前两世不是一场梦呢?”
丝丝缕缕的恐惧,在我胸口蔓延。
是啊,为什么我当初那么坦然地就接受了重生这件事?为什么一秒钟都没有怀疑过自己可能是精神出了问题?
我忽然有些呼吸不畅。
无穷无尽的窒息感侵袭而来。
“不是幻想。”
一个声音把我从幽闭中拉了出来。
“什么?”我呆愣地望向时遇。
“邻居小姐,你并不孤独。”
那张苍白的脸,在我的瞳孔中逐渐放大。
一只手覆上我的肩膀,将我缓缓攥入怀中。
然后,他低下头,无比温柔地,吻上了我的唇。
第六章
初吻
我的初吻,发生在十二岁那年。
有一次课间,后座的男同学忽然凑到我桌前,伸出胳膊灵活地从我书包里捏出一片卫生巾,高高地举起来示众。我连忙去抢,推搡中男同学有意无意地低下头,嘴唇直直碰上我的唇。
周围骤然爆发出刺耳的起哄声,班里男生们像在拥护一个胜利者般,齐齐围住那个男同学,对着他鼓掌欢呼,男同学红着脸露出微笑。
害羞中,又夹杂着一丝得意。
我哭着回到家,等来的却是大人的呵斥。
宋亮:“一个巴掌拍不响!你就没有羞耻心吗?小小年纪不知检点!”
李婉娴:“小孩子打打闹闹不小心碰你一下而已,哭哭啼啼瞎矫情什么?”
原来,是我不检点,是我瞎矫情。
可那时的我还是哭了很久,很久。
然而,眼泪是世上最没用的东西。
此刻,我骑坐在时遇身上,将所有力量集中在双手,死死掐住他的脖子。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用力地,狠狠地,掐死他。
唇上似乎还残留着刚才的触感,浑身每一处细胞都泛着恶心。
哪怕把他千刀万剐,也抵消不了我胸口滔天的恶心。
时遇躺在地上,没有一丝挣扎,仿佛早已习惯了死亡。
他淡然开口:“你上一世杀我时,脸上也是这样的表情,迷人极了。”
我加重手上的力道:“所以,把我从天台推下去的人,一直都是你,只有你,对吧?”
时遇呼吸变得困难,脸上却浮起笑容:“那天你掉下天台后,警察很快就追了过来,我可不想去无聊的监狱里待着,就顺便也从天台跳了下去。所以说,你真的一点都不孤独,我一直、一直都在陪着你哦。”
果然,他也是重生者。
他和我一样,死在了同一天,也重生在了同一天。
可真是,太棒了。
这代表我囚禁的,折磨的,阉割的,从始至终,都是第一世的时遇。
就连上一世我捅死的那个时遇,也是重生后的他。
还有比这个更好玩、更刺激的事吗?
我再也不必考虑眼前这个男人是否无辜,从此可以更加肆无忌惮地,玩弄他。
“原以为我这个重生者已经够失败了,没想到邻居先生更加好笑,先是被杀,然后又被囚禁阉割,重生的唯一意义就是被我报复,看来上天果然是在惩恶扬善呢。”我讥笑。
“惩恶扬善?或许吧。”时遇叹息,“毕竟,活着的每一天,对我而言都是惩罚。”
“那你就去死啊。”我冷冷道。
“死过了,又重生了。”时遇眼底泛起委屈。
顿了顿,他忽然问:“邻居小姐,你从我身上闻见了腐烂的味道,对吗?”
原来他挺有自知之明的。
我嘲讽:“还不是因为你杀人太多,让尸臭刻入骨髓了。”
时遇轻轻摇头:“不哦,这是天生的。”
天生的?
什么意思?
他天生就是个恶魔,变态,杀人狂?
“从记事起,每次照镜子,我都会看见一个腐烂生蛆的自己。就像是,活着的尸体。没有人相信我,大家都觉得我有病。为了不那么孤独,我只好把别人也变成尸体。父母,朋友,邻居,陌生人,随便杀谁都无所谓,因为只有死人才是我的同类。所以,从天台跳下去的时候,我没有一丝犹豫,反正自己本来就是个尸体。”
我盯着时遇惨白的面庞,除了脸颊上有一些斑驳伤痕,再无其他。
他确实有病。
“第二世,我发现自己竟然重生了,真是讽刺,上天无非是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可对一个怪物来说,重生,意味着彻底摆脱了约束,可以随心所欲地去杀更多人。结果,你忽然敲开了我家的门。”
“按照前世的轨迹,你会在婚礼那一天被我杀死,可你竟然擅自改变了走向,毫不畏惧地闯入我家,一刀捅进了我的心脏。那一瞬,我明白,你也重生了。那个柔弱悲惨的新娘,成了我的同伴,我的同类。”
“你一刀又一刀地刺向我,刺穿我的脖子,刺穿我的眼球,刺穿我的舌头,我的血溅到了你漂亮的唇上,你冲我扬起微笑,看上去灿烂又迷人。因为你,我第一次感知到了心跳与痛感。那种滋味,令人兴奋,令人上瘾。”
“原来,我之所以一出生就已腐烂生蛆,是因为未来有一天会遇见你。”
“宋星玓,我的邻居小姐,自那一刻开始,你的名字就牢牢刻在了我心里。”
“尽管整张脸都已被你捅烂,可在那垂死之际,我唯一的念头,是想要亲吻你。”
“第三世,我实现了这个心愿。”
“以上,”时遇凝视着我,眼底万般柔情,“便是我对你心动的理由。”
因为我杀了他,所以他爱上了我。
对着一个把匕首插入他心脏的人,他的第一反应,是怦然心动。
纵然我也不是什么正常人,可还是屡屡被这个变态的脑回路给震撼到。
我嗤笑:“下面都被割了,邻居先生还有心情告白呀?”
时遇勾起唇:“被阉割的只是肉体而已,灵魂还在,精神还在。亲爱的邻居小姐,在我大脑编织的场景中,你早已被我奸淫了无数次。”
掐在男人脖子上的双手,慢慢停下了动作。
愤怒,嫌弃,厌恶,这些情绪瞬间消失了。
只剩下平静。
非常,非常,平静。
我站起身,一句话都没有说,径直走进了储物室。
比选购化妆品还要认真,在各式各样的器械中,我精心挑出了一根黑色铁棍。
粗细,长短,都正合适。
“既然邻居先生那么想体验奸淫的滋味,”我轻抚着铁棍,歪头望向时遇,眼神里溢满兴奋,“不如,我来满足你?”
“你要干什么?”男人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错愕。
终于。
他终于慌了。
他甚至挣扎着试图从地上爬起来。
看上去滑稽极了。
连死亡都不怕的变态疯子,却在畏惧我手中这根棍子。
压抑不住的笑意,在我嘴边蔓延。我随手一棍挥向时遇的脑袋,他顿时身体一软,老老实实瘫回了地上。
我抬起一只脚,用力碾上他的脊背。
“笨蛋,还能干什么呢?”
坚硬而又冰凉的长棍,缓缓抵在了他的后腰。
“当然是,干你啦。”
那是一个,很长很长的夜晚。
时遇全程没有发出半点声音,始终用那双阴森的眸子死气沉沉地盯着我。
他安静地被撕裂,安静地被刺穿,身体随着我手里的铁棍上下起伏,木然又机械,仿佛比冰柜里的尸体还要无知无觉。
可我知道,他心中一定翻涌着无尽的恨。
他必须恨我。
恨到想咬断我的喉咙,可他的脖子却被我用锁链牢牢束缚着。
恨到想扒了我的皮,可他每一寸肌肤都被我用刀割破,划烂。
恨到想自杀结束这一世,可他的命由我掌控,逃不了,死不了。
这样,我的所作所为才有意义。
时遇以为,只要说出他也是重生者,我就会把他当成同伴,就会从此不再孤独。
不。
我只会觉得,自己被这个贱人耍了。
明明跟我一起重生了,却一直在我面前演戏,扮可怜,装无辜,差一点点就迷惑了我。
令人不爽。
令人作呕。
所以,我自然也要去耍一耍他。
夹杂着鲜血的浑浊液体,在地板上四散弥漫。
血腥味与腐烂味交缠在一起,溢满室内每一个角落。
直到窗口透出清晨的微光,我才打了个哈欠,将那根沾满血的棍子伸到时遇嘴边。
“舔干净。”我命令道。
时遇奄奄一息地趴在血污中,嘴唇发白,浑身都被汗液浸湿,颤着手扯过裤子盖住血肉模糊的下半身,他刚才在剧痛中下意识抓挠了地板,导致指甲外翻脱落,十根手指头没一个完好的,惨不忍睹。
然后,他跪坐着,伸出舌头,一点一点慢慢舔起了棍子上的血。
我嘲讽:“你真脏。”
时遇扯起一个无力的笑:“是啊,被我心爱之人弄脏的。”
我揉着酸疼的手腕:“可是你心爱之人很累诶,下次我雇几个专业人士回家,让他们帮我弄,怎么样?”
时遇拖着那副残破不堪的身子,艰难地爬向我,死死抱住我的脚踝,仰头望着我,低声说:“不要,邻居小姐,不要那么对我。”
“求你。”
他眼里竟然噙着泪。
惨白的脸上满是仓皇,无助,和哀求。
多么惹人怜爱啊。
我弯下腰,温柔拭去他眼角的泪,模仿着他第一世的语气:“瞧,人类为了生存而放弃尊严的样子,可真是,低贱极了。”
然后,我微笑着,一脚踹开了他。
这便是,未经同意擅自亲吻一个女孩的下场。
不久,宋珸终于主动给我打了电话。
“你多久没去上班了?”他沉声问。